日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十三五”时期促进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到,“十三五”时期,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2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扶持创业20万人以上,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就业扶贫任务全面完成。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以上,工资收入合理增长。
《意见》明确,深入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推进呼包鄂协调发展及和林格尔新区建设,在打造新的区域增长极和经济支撑中扩大就业。
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大数据云计算、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生物科技、蒙中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拓展就业领域。开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不断拓展服务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鼓励发展就业容量大、门槛低的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和金融保险、节能环保、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
推进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改革,实施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牧民、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干部队伍和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等城乡居民增收行动,提高劳动者就业收入水平等措施。
此外,《意见》明确,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创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加快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政策,加大对初创企业的场地支持、设施提供、房租减免、住房优惠等政策扶持力度,降低创业成本。健全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创业实训基地和创业项目库,以及以众创、众包、众扶、众筹为支撑平台的“四众”创业市场建设,积极培育新型创业孵化模式。
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着力在科技含量高的智力密集型产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岗位等举措。
来源:鄂尔多地日报
责任编辑:魏鑫、杨雪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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