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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委原书记莫东培严重违纪被双开! 还有一批干部也被查了!

作者:广西日报 来源:广西日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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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月3日,广西纪检监察网发布了一则消息,灵山县委原书记莫东培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此外,广西各地纪检监察机关通报了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灵山县委原书记莫东培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灵山县委原书记莫东培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莫东培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莫东培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贪图奢靡享乐,腐化堕落,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莫东培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钦州市3名党员干部接受组织审查



据钦州市纪委消息:

钦州市开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叶欣,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钦州市开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组织委员、副总经理陈奕璋,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钦州市统计局工业与能源统计科科长罗泽敏,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操办乔迁新居喜庆事宜、私车公养、超范围接待、虚列下乡套取补助……广西一批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查处。



东兴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近日东兴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为东兴镇财政所所长陈锋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东兴市储备粮管理公司原经理黄智强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目前相关责任人已接受党纪政纪处分。


合浦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合浦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为该县党江镇企坎村原党总支部书记冯较臣违规操办乔迁新居喜庆事宜问题,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违规发放劳务费问题。目前相关责任人已接受党纪政纪处分。


钦州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一、钦州市农机技术推广站党支部书记、站长廖毅强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4月至2017年5月,钦州市农机技术推广站党支部书记、站长廖毅强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使用其保管的3张单位原公务用车燃油IC卡为其私家车加油,累计金额8517.85元。廖毅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二、钦州滨海新城管委会合同制聘用人员韦思思违规办理公务用车燃油IC卡、私车公养问题。2014年至2017年3月,韦思思在负责管理单位公务用车燃油IC卡工作期间,擅自使用单位公务用车燃油IC卡主卡办理副卡2张,先后7次将主卡内的余额21000元圈存到2张副卡里,供其个人使用。2017年1月至5月,韦思思先后9次使用上述2张副卡为其本人和亲属的私家车加油,累计金额2194.99元。2017年6月5日,韦思思将上述副卡和违规加油费用2194.99元退给市滨海新城管委。韦思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玉林: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福绵区福绵一中原校长陈国建等14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09年秋季期至2016年秋季期,福绵一中通过虚开票据入账、账上减少食堂收入等办法,从食堂资金中套取现金等方式设立账外账170多万元,并从中支出116万元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的各类津补贴,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党纪党规。2017年12月,陈国建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原校长叶茂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原副校长赖业全、原总务主任陈声分别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学校其他10名领导干部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或行政记过处分或行政警告处分。


2、福绵区大义林场场长苏里、副场长罗绍林超范围接待问题。2014年至2016年,大义林场违反公务接待规定,违规接待相关单位公务人员23次,接待金额8741.2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有关规定。苏里、罗绍林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1月,苏里、罗绍林分别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崇左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一、宁明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委政法委员会委员黄冠威收受礼金、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春节,黄冠威收受单位定点维修的汽车修理厂老板礼金5000元;2016年9月,黄冠威将个人的修车费和保养费5000元拿回单位报销。黄冠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龙州县糖业发展局(办)原局长(主任)农富山虚列下乡套取补助问题。2015年至2016年间,农富山同意单位干部职工以虚列下乡的方式套取下乡补助共计12250元,该行为属于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自治区“十个严禁”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较重,案发后其不配合组织调查,对违纪行为认识不到位。农富山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


 三、江州区驮卢镇中心小学原校长张胜安私车公养问题。张胜安于2014年9月至2016年5月在担任江州区驮卢镇中心小学校长期间,用单位的油卡加油其私车去办私事累计3800元。张胜安受到警告处分。



来源|综合广西日报记者 王春楠、广西纪检监察网、钦州廉政网、玉林纪检监察网、崇左纪检监察网

编辑|何明华

责编|唐莉莉

 值班主任|晏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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