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公安部下发紧急通知,环县有电动车的注意了!千万别做这些事,当心重罚!

作者:环县圈子 来源:环县圈子 公众号
分享到:

01-04

近日

公安部紧急下发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其中提到

要求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

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1、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2、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3、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4、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在楼道停放电动车有多危险?

公安部通知中

特别提到了2起

因室内电动车电气故障引发的惨痛事故

2011年4月25日

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一民房发生火灾

造成18人死亡

2017年9月25日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一群租房发生火灾

造成11人死亡

这些可怕的事故并非危言耸听

就在我们身边

据统计

去年某地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

数量高达46起

这些火灾都有个共同的教训
↓↓↓

楼道都堆满了电动车自行车

多发生在夜间、午间休息时间


电动车停放、充电规范


公安部下发的通知中

除了对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做出规定外

还对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及

违法通知规定行为的处罚等做出了相关规定


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


 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

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

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

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落实管理责任

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

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

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

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

及时消除隐患

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

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

对拒不清理的

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

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

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小编提醒各位电动车主

千万别在楼梯间、过道乱停车

更不要随便充电

不要因为图一时方便

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后悔都来不及

阅读9481
公安部 电动车 
举报0
关注环县圈子微信号:huanxianquanzi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即可关注
声明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环县圈子”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环县圈子公众号所有。

评论
更多

文章来自于公众号:

环县圈子

微信号:huanxianquanzi

邮箱qunxueyuan#163.com(将#换成@)
微信编辑器
免责声明
www.weixinyidu.com   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本站收录微信公众号和微信文章内容全部来自于网络,仅供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禁止一切商业用途。其中内容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头条易读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站声明:本站与腾讯微信、微信公众平台无任何关联,非腾讯微信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