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记者 温晔峰)1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2017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件新闻发布会。在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凤屹表示,截止2017年11月30日,全区查办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7652件,罚没款5300余万元。 尤其在查办大案要案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查办货值20万元以上的案件达到9件(食品5件、药品4件)。其中,有5件(食品3件、药品2件)货值金额达到了50万元以上,赤峰市正在查办1件货值金额为2000万元的药品案。自治区局稽查局查办的医疗机构涉嫌购进无注册证医疗器械案,货值金额119万元,列入国家总局优秀案例。
杨凤屹说,2017年,全区食品药品稽查系统牢固树立“没有强大的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就没有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执法办案”这个核心和主业,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文书规范”24字方针,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提升稽查执法队伍能力素质为基础,突出抓好执法办案工作,严厉惩治、有效震慑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确保百姓吃得放心。
此外,全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信息公开方面已落实到位,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全部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案件信息公开率达到100%。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包头市和乌海市已经开始先行先试,实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开。
丨内容来源:内蒙古晨报全媒体
丨本期责编:宋彦慧
丨本期审核: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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