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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万没想到!呼和浩特一男子遭遇“糟心”装修,装修公司这样回应……

作者:内蒙古晨报 来源:内蒙古晨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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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记者 穆磊)“客厅、餐厅顶、过道吊顶说好用轻钢龙骨做主架,没想到却变成了木龙骨;部分地板砖有破裂,且地面高低不平……”市民徐先生看着新家,无比糟心。起因要从2016年7月15日他与内蒙古东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一份装修合同说起。

业主:装修遭遇糟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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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2日,徐先生的母亲在回民区明珠丽景小区分到的一套200平米的房子交工。为了尽快入住,徐先生打算找装修公司,于是便在网站上发布了装修信息。随后几天,先后有8家装修公司来到新房与徐先生商谈装修事宜。最后,徐先生比较中意内蒙古东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是于7月15日与该公司签订了《呼和浩特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期限90日。当时该公司负责人承诺,肯定按装修合同保质保量完成。

然而,让徐先生没想到的是,让他糟心的事情一件接着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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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糟心一:按照合同规定,客厅、餐厅、过道吊顶要用轻钢龙骨做主架,徐先生在装修期间发现,装修公司用的却是木龙骨,而价格仍按轻钢龙骨的价格收取。


  糟心二:地板铺完后,徐先生发现部分地砖有小裂痕,而且地面高低不平。他与装修公司多次沟通后,地砖重新铺设,但却未达到让徐先生满意的效果。


  糟心三:按照2016年7月15日徐先生与装修公司签订的《内蒙古东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预算书》,装修合计费用为147509元,装修公司再另收取10%的服务费。由于装修期间多次对原施工项目进行增减,按照2017年11月26日该公司最后做出的增减项目,装修费用合计为105856.27元,但该公司仍按最初签订的合同金额147509元收取服务费,这让徐先生很生气。


装修公司:
愿付徐先生5000元补偿


1月2日,记者找到内蒙古东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庞经理。据他介绍,按照合同约定,施工期限确实为3个月,但在施工过程中,徐先生私自施工装修,所以时间无法保障。如果徐先生没有介入,逾期公司会负责任。


对于装修公司的说法,徐先生表示,装修后期,他发现装修滞后,于是自己买料进行了装修。


至于地砖问题,庞经理回应称,地砖出现瑕疵或者裂痕,也许在运输过程中有一些磕碰,但到底是施工人员造成还是住户自己造成的不能确定。对于铺砖后地面不平的问题,庞经理称,地砖在铺设过程中有5%的误差率,属于正常范围。


“为什么合同上写着用轻钢龙骨做支架,却换成了木龙骨,而价格仍按轻钢龙骨的价格收取?”对于徐先生的质疑,庞经理表示,当时做吊顶时,与徐先生沟通,他觉得轻钢龙骨价格较贵,所以在他的认可下换成了木龙骨。在设计师录入信息时,未将轻钢龙骨改为木龙骨,但价格是125元,是木龙骨的价格。


对此,徐先生表示,装修公司并没有和他商量用木龙骨做吊顶一事。


至于服务费收取的问题,庞经理表示,在最初的合同中,装修费用已给徐先生打折并赠送了家电,所以服务费只能按照最初费用来收取。


双方经协商后,装修公司愿付徐先生5000元作为补偿,但徐先生并不接受。


律师:

装修单位需证明甲方介入影响施工


针对此事,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苗荣盛律师表示,室内装修合同作为消费者和装修公司的凭证,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约束效力,无论是消费者还是装修公司都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按照徐先生与装修公司签订的合同,期限为90天,施工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果没有按期完工就视为违约。对于装修公司所称徐先生在施工过程中擅自介入造成逾期,装修公司需要拿出证据,如果能够证明其违约,徐先生则按照合同条款承担服务费及相关违约责任。至于地砖问题,需要以第三方机构实地测算结果为准。



丨内容来源:内蒙古晨报全媒体

丨本期责编:宋彦慧

丨本期审核: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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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 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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