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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医生“违规”手术,整个朋友圈都在为他点赞!

作者:医学之声 来源:医学之声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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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来源:综合自江苏卫视、荔枝网、中国之声


所有责任我来承担,救一条命总比害怕担责任要强


家属不签字,医生可以做手术吗?


可能对于很多医生而言,这都是个难题。医生的选择,一方面检验着职业道德,另一方面也考验着自己的良心。其实,我们的生活里,从来不缺少救死扶伤、勇于担责的好医生。


在医患关系复杂的今天,我们都以为医生面对这个问题会犯难。不手术,不违法,却会违背自己的良心;手术,有可能不违法,但是有可能会惹上官司。然而1月4日下午,一位南京鼓楼医院的医生,在面临这个难题时,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做手术。他说:“所有责任我来承担,救一条命总比害怕担责任要强。”


老人昏迷不醒,下班路过的医生伸出援手


1月4日下午2点35分,南京初雪,63岁的刘老先生独自去鼓楼医院就医,不想还没走到医院,就在医院门口的雪地里摔了一跤,不省人事,老人倒下后,路过的好心市民帮忙打着伞,拨打了120。


碰巧鼓楼医院内科主治医生王轶下夜班准备坐地铁,第一时间伸出援手,但是几轮心脏按压后,老人都没有反应,情况危急。


“手的脉搏是摸不到的,又摸了颈动脉的搏动,也是消失的,当时判断已经是呼吸心跳骤停。”


为老人实施心肺复苏的王轶医生



医护人员争分夺秒,接力抢救


呼吸心跳骤停必须在黄金4分钟内实施心肺复苏,而此时老先生的嘴里还有很多呕吐物。“嘴唇紫绀,大量食物堵在嘴里,必须将他侧过来。”


王轶和一名黑衣女子分工合作,为老人实施心脏复苏。


2点44分,鼓楼医院的医护人员得到消息,推着平板车跑来支援。


2点45分,接到病人的医护人员推着平板车飞奔回医院。


王轶医生和同事在地铁附近抢救刘老先生的一幕,被很多路人发到朋友圈,在冬日里温暖了许多人的心,但此时温暖才刚刚开始传递。


经过十几分钟的急救,老人恢复自主心跳。


排查心电图提示老人心肌梗死,心脏科医生建议立即进行急诊导管手术治疗。导管手术治疗,需要本人或家属签字才可以进行。


护士们在整理老人衣物的时候发现老人的一部手机,显示一个电话打了20多次,回拨过去是老人的老伴。医护人员通过老人的手机联系上了老先生的家属,但是他们表示还要一个多小时才能赶到医院。


如果等家属赶到再做手术,老人很可能会再次猝死,随着脑损伤的发生,以后也可能会成为植物人。


医生决定自己承担全责,立即手术!


负责手术的急诊室医护人员正束手无策时,急诊科主任王军说,“他的所有责任由我来承担,你们去救吧。



王军说:“如果等的话,对将来愈后带来很大的麻烦,血液重建越早,将来康复越有机会。我写了请安排手术之后,他的所有责任由我来承担,你们去救吧。因为这个是违规医疗常规的,正常一定要家属签字或者本人签字。”


3点多,刘老先生被送到心脏介入手术室,手术中发现患者右冠脉主干近段完全闭塞,随即放入支架恢复血流。


王军正在给老人做手术


下午4点多,由于下着大雪,老伴及女儿终于赶到医院的时候,老人的手术已经接近尾声,手术很成功。


“打车也打不到,自己家的车子也开不过来,门口马自达坐到地铁站,然后坐地铁一个多小时赶过来的。中途还有医生打电话跟我们说,让我们不要着急,已经帮我们抢救了。”



王军医生说在救人和担责面前,他永远会选择救人,但前提是家属的信任。


“这个是违背医疗常规的,正常的一定要家属签字或者本人签字,所有的签字都是术后补的。当时的签字是我签的,如果我不签这个字,不让他做这个手术,可能病人就没了。我跟心脏科医生打了个招呼,所有的责任我来承担,救一条命总比害怕担责任强。”


手术前,王军问刘老先生的老伴,愿不愿意给老人做急救手术,老太太说“尽管救。”家属的信任和医生的善良敬业,反应了医患关系的暖心的一面。


刘老先生的女儿和母亲赶到鼓楼医院后,连连感叹父亲的幸运和医生的敬业:“特别感激这边医生敬业。如果等我们来了,老爷子肯定没有啦,特别感谢鼓楼医院医生。”


由于王轶医生的及时抢救,为老人的入院抢救打好了基础,又有医护人员全程按压,再加上王军医生担全责及时手术,老人已经转危为安。



目前老先生正在接受深低温脑保护等一系列后续治疗。王军对老先生未来的康复情况比较乐观。


刘老先生无疑是算是幸运的,因为他遇见了把对病人的责任放在首位的医生。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大夫碰到这样的情况,未必有王军的勇气。因为现实中除了这样暖心的案例,也有让人寒心的情况。


同样是在1月4日,辽宁锦州120急救中心将一名老年患者送至锦州市中心医院救治,经CT检查为多发脑梗塞。但患者经抢救清醒后反问医生“抢救我干啥”,医院通知家属后家属仅不感激还谩骂指责医生“谁让你救了”



好在,去年12月1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对实践中患者生命垂危,近亲属不明,或者不能及时联系到近亲属、近亲属拒绝发表意见或者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情形,鼓励医生积极施救。


《解释》规定,医务人员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患者如果事后因此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然,如果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怠于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造成损害的,如果患者请求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样不仅有利于规范医疗机构行为,也有利于保障生命垂危等紧急情况下患者得到及时救治,维护其生命、健康权益。


有了法律做后盾

医生为患者的生命担责也多了一重保障


而作为患者及家属

要有良心

切莫让负责任的好医生

救了人却寒了心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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