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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春节,本应该是高高兴兴准备过年的时候,但是凯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辅警吴伟却遇上了一件觉得让自己很委屈无奈的事。
事情发生在1月24号早晨7点40分,当时吴伟正在小十字执勤,来回巡查路况的时候看到有一辆的士车靠在路边,准备去提醒驾驶员,这条路段是禁止临时和长时间停放的。
吴伟刚走过去,只见副驾驶室一名男子满身酒气,看到交警不知道为什么莫名的火气,一把推开车门,车门就砸在了吴伟身上。
吴伟:然后我就把他按倒在地,控制他在地上,呼叫我的同事来支援我,请求路边的行人帮忙报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节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黎某:以后少喝酒,遵规守纪,不要影响执勤警官的工作,不要像我这样,我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最终黎某因殴打他人,被处以拘留十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希望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举动。
来源:凯里市交警大队
实习编辑:杨昌锦
责任编辑:杨光莉
网络编辑:吴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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