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人注意啦!
2月1日
201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开始啦!
参保日期截止到2月28日
逾期未缴费的,
不可补缴!
2018年将全年无法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提醒忘记缴费的朋友,
尽快补缴。
毕竟这可关系到个人利益!
中断参保,
后续影响会更大!
根据唐山市医疗保险事业局的要求,城乡居民每人每年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
结合百姓春节回乡探亲特点,缴费分为集中缴费期和补缴期两个阶段。
其中 ,集中缴费期自2017年10月9日至11月30日,补缴期为2018年2月1日至2月28日。
再提醒一下各位亲:
千万不要忘记参保哦!
特别是家里有老人、小孩的
一定要在2月底之前帮他们参保缴费啊!
补缴期结束后除新生儿、
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参保居民外,
中途不再接纳人员参保!
编辑 李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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