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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燃气用户:
根据《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云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居民生活用气临时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曲发改价格〔2018〕6号)文件要求,曲靖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曲燃公司)对相关调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气价调整
(一)实施范围
市区中缅管道天然气覆盖范围内的麒麟区、沾益区、曲靖经开区的居民生活用气。
(二)气价调整
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量分档标准不变,第一档气价由现行的3.31元/m3下调为2.95元/m3,每立方米降低0.36元。调整后的分档气量气价具体如下:
每户 | 气量(m3) | 临时气价 (元/m3) |
第一档 | 年用气量480m3以内(含480m3) 月用气量40m3以内(含40m3) | 2.95 |
第二档 | 年用气量480m3以上--660m3(含660m3) 月用气量40m3以上--55m3(含55m3) | 3.54 |
第三档 | 年用气量660m3以上 月用气量55m3以上 | 4.43 |
(三)优惠政策
对持有低保证的居民用户,每户每年120m3以内气量气价由现行的2元/m3下调为1.64元/m3,超出部分按正常价格执行。
(四)执行时间
自2018年2月1日起执行。
(五)客户中心办理网点
请广大燃气用户自行到各属地客户中心办理,麒麟区、曲靖经开区用户统一到曲燃公司麒麟区分公司客服营业厅办理,沾益区用户到沾益区燃气有限公司客服营业厅办理。
曲燃中心城区客服中心营业网点 | ||||
序号 | 营业厅 | 地址 | 电话 | 服务时间 |
1 | 麒麟区五馆一中心营业厅 | 曲靖市文体公园五馆一 中心9号楼 | 0874-3323727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分至 下午17:30分 |
2 | 麒麟区曲靖会堂 营业厅 | 曲靖市会堂政务中心南门 | 0874-3286707 | |
3 | 麒麟区瑞和新城 营业厅 | 曲靖市瑞和东路瑞和新城1栋9号 | 0874-3286787 084-3286781 | 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分至 下午17:30分 |
4 | 麒麟区东昇花园 营业厅 | 曲靖市麒麟东路与紫云路交汇处 | 0874-3286786 | |
5 | 沾益区营业厅 | 沾益区玉林山水一期 34栋2号 | 0874-3056332 |
二、关于使用IC卡智能燃气表用户的结算
IC卡表用户采用的是先购气后使用的消费方式,为保证供用气双方的合法权益,曲燃公司采取以下方式为IC卡表用户剩余气量进行结算。
(一)对于在2月1日价格调整前已购入气量但仍未输入燃气表中的用户,可携IC卡至属地营业厅,经营业厅核对后,IC卡内气量按新、老价格的价差为用户办理气费结算。
(二)对于在2月1日价格调整前已购入气量并输入燃气表中的用户,在2月1日价格调整后燃气表内还有剩余气量未使用的,可通过拍照方式,把该表的表号及气量数值一并拍照,将剩余气量及基表底数报属地营业厅,经营业厅核对后,根据用户自报日期及用户天然气日均用气量进行核算,以2月1日作为新、老价格的分段日期,2月1日前使用的气量按老价格结算,2月1日后使用的气量及实际剩余气量按新、老价格的价差为用户办理气费结算。
(三)对于在2月1日价格调整前已购入气量但未输入燃气表中,且在2月1日价格调整后燃气表内还有剩余气量未使用的用户,用户可按照上述(1), (2)项结算方式,合并办理气费结算。
(四)2月1日价格调整后,对于未至属地营业厅办里剩余气量气费结算的用户,曲燃公司将组织人员于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提前与用户预约时间,集中入户抄表,确认燃气基表底数,计算用户日均用气量,根据入户抄表时间及用户天然气日均用气量进行核算,以2月1日作为新、老价格的分段日期,2月1日前使用的气量按老价格结算,2月1日后使用的气量及实际剩余气量按新、老价格的价差为用户办理气费结算。
(五) 在曲燃公司集中入户抄表期间,未及时配合抄表工作,也未至属地营业厅办理剩余气量气费结算的用户,集中抄表时间过后,可按照上述结算方式,至属地营业厅办理剩余气量的气费结算。
(六)IC卡表用户均以2月1日作为新、老价格的分段日期进行结算,不影响IC卡表用户的正常购气、正常使用及正常结算。此次价格调整涉及曲燃公司收费系统的调整升级,预计收费系统调整升级工作时间为5天,IC卡表用户需在2018年2月5日后至属地客服中心办理气费结算。对于应退给用户的气费差额,用户可选择现金退费,或存入用户的账户余额中供用户现场购气或下次购气时继续使用。
三、关于使用普通燃气表用户的抄表及结算
使用普通燃气表的用户,均属于当月抄表缴费,正常抄表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抄表用气量按老价格3.31元/m3结算,2月1日按照调价后的新价格2.95元/m3进行结算。
四、关于故障表具的处理及气费结算
为维护供用气双方的合法权益,用户使用的燃气计量表发生故障的,可向我公司属地营业厅进行申报换表结算。
(一)IC卡智能燃气表用户故障换表结算如需要补交气费的,其已使用气量结算方式根据用户天然气月均用气量分别按新、老价格分段结算。
(二)IC卡智能燃气表用户故障换表结算时还有剩余气量未使用完的,按实际剩余气量退还至用户新装智能燃气表中继续使用;如涉及新、老两种价格的,继续按此告用户书中IC卡智能燃气表用户剩余气量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三)普通燃气表抄表用户故障换表,实际换表日期在2018年2月1日前,结算时如需补交气费的,用气量按老价格结算;实际换表日期在2月1日后,如用气量涉及老价格的,根据价格调整时间及天然气月均用气量分别按新、老价格进行分段结算。
五、未进行LNG气源与天然气气费结算IC卡表用户
因长期锁门或房屋空置等原因无法及时抄录表数的用户可自行向属地营业厅进行申报,结算方式根据用户实际剩余气量及天然气月均用气量分别按新、老价格与LNG气源价格的价差分段结算;曲燃公司将通过电话,或在日常抄表工作中通知用户及时至属地营业厅进行结算。
曲燃公司竭诚为您服务,同时也恳请广大燃气用户配合、支持和理解曲燃公司针对本次调价所开展的工作,并且欢迎您就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为避免广大用户到营业厅办理结算业务时间过于集中,形成拥挤,给您带来不便,曲燃公司建议IC卡用户可在下次购气时一并办理结算业务。有关本次调价的信息,请您拨打客户服务中心电话咨询,再次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们的理解和支持!
曲靖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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