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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夸张地说,这是部值得三刷四刷的电影!

作者:文慧园路三号 来源:文慧园路三号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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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

文 | 落木君

 

《马戏之王》大概是今年北美颁奖季口碑最分裂的一部电影了。

 

这部由“狼叔”休杰克曼主演的歌舞电影在圣诞档上映时,媒体差评连连,首周末票房仅880万。要知道,判定一部电影票房的成败,基本上最重要的就是票房收割力最强的首周末,而这样的首周末票房等于是给电影盼了死刑。


 

但是!炒鸡戏剧性的是,到了第二周末,这部电影居然不按常理出牌,票房飙升到1500万美元,IMDB的评分也高达8.0,在接下来的几周里,这部片的票房更是一路高歌。


截至目前,票房已经超2.6亿美元,在歌舞片中直追去年大热的《爱乐之城》,而且还在不断攀升。



《马戏之王》的票房有多逆袭?举个例子,好莱坞判断一部电影口碑,一般会用北美票房总额除以首周周末的票房,得出一个“乘数”。一般正常的大制作电影乘数能到3就不错了,《神奇女侠》的乘数是4。


而《马戏之王》的票房乘数高达12.8,高到了大西洋周刊直接用“astonishing”来形容。目前,这部片子已经成了好莱坞史上第二成功的逆袭案例,而在它之前,影史上只有一部片子有过更不可思议的操作,那部片子的名字是《泰坦尼克号》。




上周末,落木君看了这部骨骼惊奇的电影,看完后我觉得,它的票房成功和口碑分裂还真不是无缘无故得来的。作为普通观众,《马戏之王》是一部值得进电影二刷的电影,因为其中让人目眩神迷的奇观歌舞,太值回票价了!而作为电影研究者,这部电影值得三刷四刷,因为,作为一个独特的案例,它的剧情和现象级的口碑分裂,恰恰和美国当今微妙的社会环境,文化舆论紧密地联系到一起了,值得发好几篇paper。

 

首先说它为什么票房炸裂,被美国老百姓喜闻乐见吧。第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歌舞太!特!么!过!瘾!了!




要知道,自从好莱坞歌舞片的黄金时代过去后,美国老百姓多少年没看到什么唱跳俱佳的歌舞片了,上一个歌舞让人惊艳到高潮的《芝加哥》(落木君心中的歌舞片最佳,没有之一)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就连上一个狼叔主演的歌舞片《悲惨世界》都过去五六年了。


相比去年落木君大爱到连写三篇长影评的歌舞片《爱乐之城》,说实话,高司令和石头姐唱功真心不咋地,舞跳得也一般,稍有点专业的地方还是用的替身,被纽大教授吐槽为“没歌舞的歌舞片”。(歌唱得不好,舞跳得不好,那还算什么歌舞片啊摔!)


《爱乐之城》


《马戏之王》就不一样了,作为一部歌舞片,它做到了歌舞片最该做到的事——歌舞让人爽炸天。

 

举个例子,影片开场的歌舞片段“The Greatest Show”就特别嗨,从一个简单的节奏开始,聚光灯打开,舞台各种奇观景致层层叠加,一个一个的声部加进来,休叔带着高礼帽,穿着超帅的燕尾服,以剪影的形式出现,富有磁性的声音开始唱,配合节奏的流畅剪辑,聚光灯一个个打开的时候,在IMAX屏幕看真的会有一种“Wow!”的感觉。


之后,镜头随着休叔,一个个演员的声线加入,汇成合唱,所有演员用百老汇风的歌舞反复“This is the greatest show!”这句双关语的歌词,仿佛是在讲巴纳姆的秀,他的一生,也像是跟观众讲,电影的伟大演出拉开序幕了。




《马戏之王》几乎没有《爱乐之城》式的忧郁抒情的歌舞片段,而是每首都是很嗨的,配器上做加法,演唱的配置上也多配以百老汇风格的合唱,这让整个影片从气势上显得很庞大。


舞蹈的难度也更大,有了歌舞真功夫过硬的狼叔和扎克埃夫隆,整个编舞的发挥余地变得很大,新老“舞王”CP共舞的片段“The Other Side”也是落木君觉得在这部电影里最出彩的。



另外让我很惊艳的是,电影里“胡子女”的扮演者和曾经出演过《断背山》、《海边的曼彻斯特》等文艺片的米歇尔威廉姆斯,前者声线中独特的野性和生机勃勃的表现力真的让人喜欢,她演唱的“This is Me”也是这部片子里最好的一首歌曲,可以单曲循环很久还是很感动。


后者作为非专业演员,我真的想不到她能唱那么好!真的让人感叹好莱坞演员开挂的专业度!



 

歌舞爽炸的另一个原因是,本片的歌舞片段,不再是单纯抒情的“咏叹调”,而是很妥帖地穿插在剧情中,加入了一些叙事性强的“宣叙调”(但不是歌剧的那种,恕我掉书袋地挪用名词)


这在传统的音乐剧中很少见到,这种形式上的创新一方面让歌舞电影的独特优势发挥到极致,歌舞可以跨越时空的限制,参与叙事的同时,让叙事更流畅高效;另一方面,避免了歌舞单纯炫技,和故事脱节的歌舞片常见弊端。


比如狼叔和米歇尔威廉姆斯从青梅竹马到相爱,到结婚生子的整个故事叙述都是在歌舞片段“A Million Dreams”里完成的。(一曲结束,不仅耳朵怀孕,威廉姆斯饰演的角色也怀孕啦),整个片段显现出教科书级的,比巧克力还丝滑的流畅剪辑,视听效果特别爽快。




狼叔和扎克阿夫隆对唱的“The Other Side”,歌词就是两人从对抗到合作,讨价还价的过程,两人在酒馆里西部片式的对抗试探,再到共舞,这样的词曲和舞蹈内容,本身也是叙事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歌舞不仅参与到了叙事中,还放大了叙事的情绪强度。



甚至在一些纯抒情的歌舞片段,比如瑞典夜莺在舞台上唱响“Never Enough”的时候,电影也用交叉剪辑的手法,让歌舞推动故事的前进,台上的女歌手和幕后的狼叔,台下的扎克和恋人,歌词似乎只是在抒情,但也点明了两对人物的关系,扎克和恋人,女歌手和狼叔,都是处于“求而不得”的状态,这种在歌曲中插入多重叙事,让每个歌舞片段在视听享受的同时,丰富了电影的层次,又避免了歌舞和故事“两层皮”的尴尬,让人觉得特别舒服。


特别想说一下的就是,这部电影歌曲的词曲作者本吉·帕赛克和贾斯汀·保罗,也是去年《爱乐之城》的词曲作者。这两个逆天级音乐天才,去年一年就同时拿了托尼奖和奥斯卡最佳歌曲。很有意思的是,《爱乐之城》是现代戏,却是复古的画风,《马戏之王》讲的是百年前的故事,却是很现代的曲风和舞风。




相比《爱乐之城》里爵士风歌曲长旋律线条的精致,清新,略带感伤,《马戏之王》的曲风截然不同,激情澎湃、能量充沛,将摇滚、流行和当代百老汇音乐融为一体,而且每首歌都有略微不同的风格,居然每首都保持很高的水准,词曲作者对不同风格的超强驾驭能力真的太让人惊艳了!


今年《马戏之王》的配乐专辑也是从电影上映就立即冲上了Billboard榜首,而且一下子就霸榜三周。现在网易云音乐上已经有了,落木君和当天去看电影的小伙伴都已经无限循环这个专辑快一周了。


不得不说,虽然这部电影整体偏热闹的流行曲风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是这张专辑真的是蜜汁耐听,越听越好听,越听越燃,而不会觉得电音和打击乐太吵闹,歌词也是特别隽永,琅琅上口。今年《马戏之王》的主打歌“This is Me”也获了金球奖,并且提名了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落木君觉得,这对搭档很有希望蝉联奥斯卡,真的是太有才了!



再说说这部电影为什么口碑分裂吧。这部电影最有争议的地方就是,影片的剧情。普通观众可能会觉得,相比电影的歌舞,剧情有点简陋,影评人基本上会被剧情气炸。


本片的编剧比尔•康顿是曾经编过《芝加哥》的大牛,也是我觉得特别会为歌舞电影编剧的人,细品一下,落木君觉得,这部电影的剧情简洁而不简陋,其实相当耐人寻味,甚至不简单。



《芝加哥》


《马戏之王》的故事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讲述了一个美国社会特别著名也特别有争议的人物——P.T. 巴纳姆。巴纳姆白手起家,从一无所有,开创世界上第一家“Freak Show”(可以译作怪人秀,或者畸形秀),“怪人”里有侏儒,白化病人,也有同性恋,少数族群,他们被像“动物”一样展览消费,这个“马戏团”里,很多人被巴纳姆用骗人的包装手法营销出去,从被贬损的困境“解救”到了舞台上,成为给观众送来欢乐的艺人。


看一下这个剧情就知道,真实生活中的巴纳姆绝不是什么“给怪人一个家”的慈善英雄。在美国,众人皆知的事实是,这种“怪人秀”马戏团里剥削和歧视都相当严重。(最可怕的是,美国现在还有这种吸引眼球的“快手式”秀,落木君15年还在纽约布鲁克林的康尼岛游乐园看到过,简直留下心理阴影!)




而这样的人物,显然是很难被政治正确到草木皆兵的好莱坞接受的,尤其是电影选择了一种超级拧巴的方式“洗白”巴纳姆,把他描写成了一个平等看待边缘人士的追梦者,这就很难让影评人信服了。


而且为了拍政治正确的马屁,还把在历史上被不公平对待的“怪人们”描写成勇敢做自己的人群,这个马屁简直拍到马腿上了!巴纳姆那句“与其被歧视,不如拿他来挣钱”这碗消费歧视还要理直气壮的鸡血味道也是相当怪了。




但是,有着拧巴的“政治正确”价值观的电影,为什么会被大众接受呢?落木君觉得,这除了显示出老百姓对政治正确是“口嫌体直”的之外,还因为,这部片子并不能当作传记电影来看,而应该被看作是歌舞幻想曲和梦想的颂歌。


真实故事只是电影的背景,这也是为什么,讲述百年之前故事的年代戏,全片都是非常现代时尚的歌舞,这部电影并不叫《巴纳姆传》而是叫《最伟大的娱乐家》也是这个原因。


电影真正想讲的,是白手起家的美国梦,导演格雷西也说,巴纳姆实际上是百年前的乔布斯加Jay- Z。虽然P.T.巴纳姆生活在一百多年前,但在导演的想象中,巴纳姆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先驱。他认为巴纳姆是当代远见者和创业者的先驱,他们是彻底改革社会生活的人从某种角度来说,是“Make America Great Again”。


巴纳姆是美国梦的典型,一穷二白的童年,在纽约这个梦想鸡汤味特别强的城市,凭自己的努力和闯劲,甚至坑蒙拐骗的街头智慧,成为能见女王,让上流社会接受的风云人物,导演给这个人物赋予的“只要你努力,你就能成功,没有什么不可能”品质,可以说相当提气了。而现在阶级固化,分裂的美国社会,大众也真的需要一碗这样的鸡汤补补气了。




最后,这部电影剧情中动人的,是它让电影重新回归了“娱乐一下”的好莱坞歌舞电影本质,这点也与去年的《爱乐之城》有异曲同工之处。现实越惨淡,我们越需要视听盛宴的电影来开心一下。


百年前,经济萧条的时候,巴纳姆的秀也正是因为这点,大获成功,这让电影有了一种互文性。我想,导演一定很认同巴纳姆曾说的那句“The noblest art is that of making others happy”最高贵的艺术是让人开心的艺术。也许这也正是百年之后,导演和巴纳姆一样,花费七年时间,克服困难,拍摄这部电影的初心。从让人开心这点看,《马戏之王》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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