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医务人员投身公立医院改革的积极性,江西省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全省县及县以上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由改革前的27.15%提高至33.01%。
江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改革逐步理顺了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江西将药品耗材集中招标采购降价的80%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全省县及县以上公立医院药占比从改革前的46.82%降至34.59%,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从24.6%提高到28.26%。
与此同时,江西建立激励机制,在核定工资总额基础上,允许公立医院将收支差额50%纳入绩效工资总量,推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探索“全员目标年薪制、年薪计算工分制”。
为拓展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江西按服务人口核定公立医院床位,按实际开放床位数、病床使用率等重新核定医院岗位总数,破解因岗位数不足导致具备相应技术资格医务人员无法聘用难题。同时,推行政府购买岗位,变“养人办事”为“办事养人”,让聘用人员同岗同酬,有稳定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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