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中共泸州市委决定追授余芬同志“泸州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以余芬同志为榜样,迅速在广大党员干部中掀起学习余芬同志先进事迹的热潮。
余芬,女,汉族,四川古蔺县人,1972年1月出生,200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担任古蔺县丹桂镇岩湾小学教师、少先队辅导员,丹桂镇政府文化干事、团支部书记,古蔺县文化局工作员,古蔺县文化馆工作员,古蔺县文旅局工作员、文化股股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员。2017年12月24日,余芬同志在下乡扶贫途中不幸发生车祸,因公牺牲,年仅45岁。
余芬同志长期奋战在红色革命老区、乌蒙山特困地区的教育和文化工作战线,始终保持高度负责的事业心和强烈的政治责任感,用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四讲四有”的优秀品质,用大爱展现了一名扶贫干部为实现“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人生追求,用生命书写了一曲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的“乌蒙壮歌”。
市委追授余芬同志“泸州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同时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余芬同志为榜样,通过身边的典型激励广大党员坚定信念、爱岗敬业,服务人民、无私奉献,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和示范引领作用,凝聚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强大正能量。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标先进、检视看齐,迅速在广大党员干部中掀起学习余芬同志先进事迹的热潮。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聚焦脱贫攻坚“头等大事”,全力以赴下足“绣花功夫”,在“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新征程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泸州日报记者 朱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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