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科普小常识】家有电动车的昌平人注意了!再这样做,可能被重罚或入刑!

作者:昌平区科协 来源:昌平区科协 公众号
分享到:

02-02

   

近    日

公安部紧急下发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其中提到,要求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1.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2.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3.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本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

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电动车停放、充电规范


公安部下发的通知中,除了对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做出规定外,还对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及违法通知规定行为的处罚等做出了相关规定:


一、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


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昌平东小口镇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充电场所


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为了保障居民安全,近日,昌平区13个镇、72个村、90个社区已经建成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充电场所170余处,充电口3000余个,总占地面积约3万平,受到居民点赞。


昌平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分布图


二、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


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圈圈在这里提醒各位电动车主

千万别在楼梯间、过道乱停车

更不要随便充电!

不要因为图一时方便

而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来源:昌平圈,图/文 王智勇


阅读1
电动车 昌平 
举报0
关注昌平区科协微信号:cpkxgovcn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即可关注
声明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昌平区科协”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昌平区科协公众号所有。

评论
更多

文章来自于公众号:

昌平区科协

微信号:cpkxgovcn

邮箱qunxueyuan#163.com(将#换成@)
微信编辑器
免责声明
www.weixinyidu.com   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本站收录微信公众号和微信文章内容全部来自于网络,仅供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禁止一切商业用途。其中内容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头条易读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站声明:本站与腾讯微信、微信公众平台无任何关联,非腾讯微信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