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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鑑別歷史文書的真偽?

作者:古籍 来源:古籍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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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

近期在某拍賣網上見到一份自稱清代內務府檔案的拍賣品,網站提供了這份檔案的部分照片,那麼該拍賣品是真是假?你知道怎麼辨別嗎?


從照片看,該檔案為黃綾封面,紙張上佳,本面居中上方書“題”字,墨書楷體,似應屬清代內務府題本。題本,亦稱紅本,始於明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是明清兩朝中央及地方高級官員向皇帝陳述公務、投送內閣轉呈御覽的重要官文書。按具題部門,題本又可分為吏、戶、禮、兵、刑、工等六科題本。題本文字大多為滿漢合壁,因皆係公事,一律鈐蓋印信。清代題本尺寸基本統一,長約23.5厘米,寬約11.5厘米 [1],這份自稱的題本尺寸基本符合,見圖1、圖2。


但是根據照片觀察,發現其載體、印章等處有明顯破綻

01

拍賣題本辨偽

(一)載體破綻


首先,此份拍賣品的用紙和封面有問題賣家稱此檔案為“老黃綾面內務府檔案”清代題本用紙規定,題本一般使用白紙折,遇慶賀之事本面使用黃綾黃簽,本內使用黃紙,並於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對慶賀題本的式樣做出統一規定。[2]查閱該檔案內容並非慶賀之事,何來黃綾封面?況且若為慶賀題本,本內應為黃紙,該檔案又使用白紙,可謂不倫不類。賣家提供的黃綾面圖(見圖1)。

圖1

圖2


其次,此份拍賣品紙張上的黃斑也有問題賣家自稱該檔案用紙為“上等白宣”宣紙在存放過程中,與空氣中水分、氧氣等物質會發生慢氧化作用,在這一慢氧化過程中,因原料漂洗時殘留的木質素等也在悄然發生變化,在特定條件下生成形態各異的黃斑。黃斑的特點有二:一為一般只形成於宣紙與空氣充分接觸的地方,如刀口、外露面和折疊處,其他部分則基本沒有;二為雖形態大小各異,但界限分明,不散不暈。


拍賣品中的黃斑,僅見於此份題本的中間頁(漢文署年月日頁)位置,而其它頁則沒有,其形態也不符合“不散不暈”的特點。(圖3,圖4為紙張自然黃斑)

圖3

圖4

(二)印章破綻


該題本的用印也有很明顯的問題。清代題本鈐印應有四處:題本漢文部分右始左行,本面上方居中書“題”字,然後騎“題”字鈐印,結尾在年月日下騎年壓月鈐印。同樣,滿文部分左始右行,本面及結尾處也要鈐印。


此拍賣品漢文“題”字和年月日處及滿文年月日處均沒有鈐印(見圖5、圖6、圖7)。

圖5

圖6

圖7


該題本僅有滿文本面騎“題”所鈐朱文大方印,觀其印文也有問題。此題本印文“總管內務府印”為滿漢合璧篆文印。清代官印製度經歷了從初創到成熟的發展過程,乾隆十三年(1748年)則可視作一個重要的里程碑。在這一年滿文三十二體篆字創立。此前,清代官印的印文一直是漢文篆體與滿文楷體合璧,滿文篆字創立以後則以篆體替換楷體,以便滿漢文字更加協調。[3]


此題本形成時間為雍正六年(1728年),此時尚未經歷官印製度改革,印文還應為漢文篆體與滿文楷體合璧,而拍賣品印文為滿漢合璧篆文印,與清代官印製度不符(見圖8)。

圖8

圖9

(三)真偽對比


基於以上破綻,有理由懷疑此份拍賣品為偽造。但它通長八米左右,僅漢文部分就達二十四頁,如此豐富的內容,不像是憑空偽造出來的,應該有所參照,即此題本應該是仿造品。那麼它所模仿的真品是什麼呢?


根據此份拍賣品中的內容可以看出,此份檔案為雍正六年六月二十一日總管內務府題本,是奉雍正五年十二月初四日“上諭”寫成的,由總管內務府事務和碩莊親王允祿領銜,另有十一名官員署銜。通過檔案內容查找出處,發現此本確屬大連圖書館收藏的清代內務府題本,經過大連圖書館著錄分類後以“為曹頫等擾亂驛站議罪事”為題,收入大連圖書館、國家圖書館影印出版的《大連圖書館藏清代內務府檔案》第八冊,[4]原件由大連圖書館收藏。我們在國家圖書館找到《大連圖書館藏清代內務府檔案》中《為曹頫等擾亂驛站議罪事》的原件影印件,以此作為對比,對此份拍賣品作進一步辨析。


可以看出最醒目的是鈐印問題圖10、圖11、圖12為真品掃描件,雖然印文不夠清晰,但還是可以看出鈐印痕跡。而圖9為滿文騎“題”鈐印的真品掃描件,此處印文比較模糊,但仍可看出印文左側滿文部分為楷體,並無篆體填補印章空白部分的特徵,與圖8差異明顯。 

圖10

圖11

圖12


再以上述檔案彙編中內務府檔案較為清晰的影印印章照片圖13、圖14為例,圖13為乾隆五年清代內務府印文,圖14為改革後乾隆十七年的清代內務府印文,對比可以看出滿文字體的不同

圖13

圖14

02

偽造方法揭秘

(一)正文文字


我們不禁要問,拍賣品是如何偽造的呢?


首先,此拍賣品中文字部分與真品影印件中的文字仔細觀察基本一致,尤其漢字筆跡近乎完全一致,而且其位置和行款也一致,推測其偽造方法可能為掃描後印刷(見圖15<真品>、圖16)。

圖15

圖16


雖然根據以上推測此份拍賣品為掃描印刷仿製,但它在仿製中也存在問題此拍賣品中的文字粗略看來與真品影印件中筆跡完全一致,但從細節部分仍可看出一些端倪。


以後圖21(真品)與後圖22中的漢文文字為例,“皇”字起筆的一撇真跡略長且有自然地飛白,拍賣品則無;“然”字下面的第一點和第二點真蹟有自然的連筆,拍賣品亦無。再以滿文文字為例,真品中滿文文字由毛筆書寫,纖細的筆劃收筆部分都有比較長且自然的飛白,體現出文字書寫時的特點。而拍賣品中滿文的收筆部分飛白都比較短,不夠纖細自然(見圖18)。對比圖17真品影印件中同一處的滿文文字筆劃可以看出此問題,圖中列舉兩處,其它題本文字均可看出。


推測其掃描印刷中圖像的分辨率不夠高,像素密度不夠大,導致清晰度不夠高,集中體現在正文文字起筆、連筆和收筆等細節上

圖17

圖18

(二)批紅文字


除了正文文字,我們對比拍賣品與真品影印件中批紅“依議”二字,也可以看出二者細節上的不同(見圖19<真品>、圖20)。


題本投送內閣之後,內閣大臣先行閱看,擬寫票簽,即“票擬”,夾在本內一併呈送皇帝御覽,得旨後照旨批寫朱字,謂之“批紅”。之後,抄送相關衙門,依旨辦理。題本多屬例行公事,因此票擬之詞亦多系套話,基本形成定式,如:“該部知道”、“禮部知道”、“三法司知道”、“依議”、“知道了”等。既然由以上分析此拍賣品為掃描印刷仿製而成,那麼此處“依議”二字為何與真品有比較明顯的不同呢?我們不得不懷疑這兩個字為仿寫,但是通篇掃描唯獨這兩個字仿寫又不合邏輯。


通過仔細觀察分析我們發現,由於賣家提供的“依議”照片紙頁存在一定的傾斜度(參見圖5),“依議”二字非正面拍攝,而與之對比的真品掃描件中不存在這個問題,很有可能是觀察角度不同引起的文字筆劃細節的差異,特別是“依”字上方的“點”劃一平一斜,比較明顯(紅圈)。拍賣品中這兩個字的印刷整體偏細,收筆的地方都稍短,與印刷的滿文特徵一致。圖中作為對比的另一處差別“議”字下面的一撇(藍圈),我們推斷為原件的筆劃比較細比較長,由於上述掃描的分辨率不高的技術原因,掃描出來就更短更細了,為了補救得像,所以就加粗了些,仔細觀察一撇的右側,還留有原有的細筆划痕跡。

圖19

圖20

(三)收藏印章


此件真品初為旅大市圖書館收藏,所以鈐有“旅大市圖書館所藏善本”字樣的印章,從印章位置與拍賣品的比較看,所蓋位置略有不同,說明文字與印章並非同一次偽造工序中完成同時,雖然兩個印跡並不完全相同,但是通過印記邊框的空白處比較可以看出,拍賣品中的印蹟有仿造真品的痕跡,並不是單獨仿製印章加蓋上去,推測也是在單獨的掃描中完成。此外,經查找發現此拍賣品並非僅此一件,還有屬於同一批次的偽造品經過兩件拍賣品對比發現,文字與印章完全一致,甚至印蹟的空白處也是一致的,更加證實拍賣品的印跡部分是掃描偽造而成,見圖21(真品)、圖22。


以上通過對正文文字、批紅文字和收藏印章掃描印刷特點及觀察角度的分析,層層剝筍,揭示了拍賣品掃描印刷仿製的偽造方法,使真相大白於天下。由於拍賣品屬於掃描印刷仿製,內容並無破綻。

圖21

圖22

03

偽造原因探究


我們還要進一步追問,為什麼偽造者選擇了這件題本?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偽造者煞費苦心使此份偽造品在各方面盡量接近真品,具有相當的欺騙性。從情理上講,題本篇幅很長、套引程式繁複、形制也不為人們所熟悉,因此罕見其偽造品。其內容的受關注度應該是關鍵因素,同時偽造者選擇掃描印刷的方法也是為了避開題本繁複的內容與程式。


在“《大連圖書館藏清代內務府檔案》出版”的介紹中,大連圖書館即對此份檔案有專門說明:“經過這次整理,不但摸清了大連圖書館藏內務府檔案的數量,進行了著錄分類,也發現了一些重要史料,比如當時引起轟動的'曹頫騷擾驛站獲罪'的題本,是當時所發現的國內最為完整的'曹頫騷擾驛站獲罪'的源文件。” [5]無論就時間或內容而言,這件檔案均可作為曹頫“因騷擾驛站獲罪”的原始材料,是繼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發現關於曹頫獲騷擾驛站罪的雍正七年刑部移會後發現的又一具有說服力的重要檔案題本的內容包括山東巡撫塞楞額對曹頫等人的參奏題本原文、雍正帝的批復以及總管內務府和吏部奉旨審訊曹頫時曹頫的口供等,是對在京的杭州、蘇州、江寧刪除織造差員嚴審定擬的回奏,可以比較清楚地了解曹頫騷擾驛站獲罪的整個過程,[6]與曹頫被革職、曹家被抄走向敗落直接相關。


在此份題本被發現之前,關於曹頫獲罪的原因,一直有二說並存,即政治原因說和經濟原因說。從之前的有關文獻資料看,“經濟原因”並不能說是直接的、主要的原因,學者們大量的推測側重於政治原因。[7]此檔案的發現為紅學界爭論曹頫獲罪是經濟原因還是政治原因增添了不可替代性的檔案史料,將《紅樓夢》作者研究的重心引入經濟原因,豐富了《紅樓夢》作者曹雪芹家世研究的原始資料,對紅學的深入研究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偽造者當因紅學研究者對此檔案的高度關注,故選擇它作為偽造的對象。


在歷史研究中,檔案獨特的可靠性、真實性使其成為首選史料,正如著名學者鄭天挺指出的:“歷史檔案是原始資料的原始資料,應該佔最高地位”[8] 這一案例再次雄辯地證明,檔案作為第一手史料的憑證性及其偽造的可能性均遠遠高於其他史料

參考文獻


[1] 參見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保存《題本款式單》注。

[2] 參見劉錦藻《清朝續文獻通考》卷一二五零。

[3] 劉洪勝《乾隆初年官印的“滿漢合璧”之旅》.中國檔案報. 2016-4-15

[4]大連圖書館編著《大連圖書館藏清代內務府檔案》(全22冊)p564-p583. 國家圖書館出版社. 2010

[5]《大連圖書館藏清代內務府檔案》出版.古籍新書報. 2011年4月28日

[6] 翟艷芳《曹雪芹家道中落又有新證——大連圖書館館藏曹雪芹之父曹頫騷擾驛站獲罪結案的檔案》.中國檔案. 2007(5)

[7] 李榮《紅樓夢》中的檔案作用研究. 福建師範大學. 2012

[8] 鄭天挺《清史研究與檔案》.歷史研究1981(1)

来源:檔案那些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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