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通报多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有甚者更是违规套取6万多扶贫资金!
详情如下——
2.桂林市临桂区会仙镇七里村委党支部原书记、村委原主任毛富德截留国家公益林补偿资金等问题。2010年至2015年,毛富德截留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46675.74元,其中46422.45元用于个人开支。另外,毛富德还存在收受危房改造户辛苦费等违纪问题。2017年7月,毛富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款60422.45元收缴上交国库。
3.桂林市平乐县二塘镇大展村党支部原书记卢瑞峰收受危改户好处费等问题。2010年至2016年,卢瑞峰收取4名危改户好处费10600元。卢瑞峰还存在套取香猪养殖项目,与他人合伙养殖本该发放给贫困户的猪苗,养殖获利后分红等问题。2017年8月,卢瑞峰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款66700元上交县财政。
2.平桂区鹅塘镇盘谷村原党支部书记黄土新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至2015年期间,平桂管理区扶贫办委托鹅塘镇盘谷村“两委”发放扶贫苗木。盘谷村“两委”在受委托发放扶贫苗木时,没有按规定严格要求领取苗木的群众登记并当场签字确认,时任盘谷村党支部书记黄土新在收到苗木供货商提供的平桂管理区扶贫办杉木种苗扶持登记表时,也没有按照规格认真审核即签字盖章,致使苗木供货商凭盘谷村委盖章确认的种苗扶持登记表虚报苗木发放数量,违规虚报苗木款5533.8元。2017年12月,黄土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3.昭平县仙回瑶族乡大中村原村委主任陆燕华工作失职问题。2015年,时任仙回瑶族乡大中村委主任陆燕华,在开展仙回瑶族乡大中村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对大中村双鱼组周某新户材料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周某新户被评为危房改造户,获得危改补助资金17500元,造成国家危房改造资金的损失。案发后,周某新主动退缴违纪款17500元。2017年11月,陆燕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苍梧县岭脚镇车较村违规发放扶贫物资问题。2015年3月,车较村在苍梧县2014年第二批产业开发扶贫项目中获得生物有机肥33460公斤。该村不严格执行政策,另行制定发放方案,伪造名单上报镇政府,其中,25个村民小组长每人违规领取生物有机肥40公斤。2017年12月,车较村党支部书记陈亚文、村委会原主任邹立青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生物有机肥全部予以追缴。
作为人民的“父母官”
不好好工作
还把“黑手”伸向扶贫款
老百姓对这样的通报拍手叫好!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编辑|沈程
责编|唐莉莉
值班主任|黄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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