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销分新规”解读来了
近日,一条关于“驾照销分新规”的消息
在微信群、朋友圈、微博等地疯传……
其中有这样一段话
吓坏了不少老司机
文章传称:
“在3月1日之后,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绑定成功后方能通过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该段文字并未对适用范围进行清晰说明,见此消息后,全国各地群众纷纷扎堆交警服务大厅排队办理业务。
全国各地交警服务大厅
都被挤爆了
昨天,记者在广东东莞南城西平的交通管理服务中心现场了解到,来处理违章的人数非常多,形成了扎堆现象。
该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以往正月十五之前,都不怎么需要排队处理违章,“今天人排队的人特别多,跟往年比是完全不一样,很多都是听了消息才来的”。
2月26日,到东莞西平交通管理服务中心处理违章的人多了很多。
在广东珠海,近日也有很多市民扎堆跑到交警大队、车管所处理交通违法……
据珠海交警
全国各地交警服务中心都人头涌动……
昨天上午10点30分,山东青岛李沧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抽号机已经被取走了330个号。青岛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平常一天也就100多人,昨天下午2点钟就已经被抽走了900个号……
据半岛全媒体
山东济南:
据齐鲁晚报
四川成都:
据成都市广播电视台
四川眉山:
江苏南京:
据@江苏网警
江苏徐州:
据都市晨报
河北石家庄:
据@石家庄交警、@老吕叨叨
湖北武汉:
据楚天交通广播
湖南长沙:
据金鹰955电台
……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原来对于消分新规
很多人产生误读
“驾照销分新规”
系针对自助处理!
记者了解到,朋友圈盛传的“驾照销分新规”实际上来源于这样一条消息:
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上述消息是真实准确的
但请注意划重点:
新增!
(不是更改!!!)
自助!
(不涉及原有其他渠道!)
因此
“3月1日以后非车主未绑定不能销分”
根本不存在
原有销分渠道照样可行、无需绑定!
@北京交警 表示
不绑定备案就不能处理
“系误读!”
@丹棱公安 明确解释:
绑定只针对邮政储蓄、银行、
自助处理等便捷处理方式
到交警分局窗口处理方式不变
山东济南历下交警大队二中队
在服务窗口贴通知表示:
绑定是针对自助处理机
交警服务窗口不需绑定
据齐鲁晚报,@露小璐 图
昨天傍晚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
@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也对此进行释疑:
驾驶他人车辆违章的
可以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
不需要提前备案!!!
新增自助处理确实需要绑定
并非都是3月1日截止
公安部及各地交警澄清,窗口仍可办理未绑定、非车主违章处理,不少司机可以松一口气了。但自助处理交通违章——确实需要备案绑定了!
如果你是非车主,不想到窗口排队,想通过自助机器、手机等就完成交通违章销分,下面的操作步骤请看清楚……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划重点:是可以,不是必须)
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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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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