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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各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人满为患,很多人都急于想在“3月1日出台驾照销分新政”前,处理自己名下的机动车交通违法。不过你知道吗,你很有可能错误地解读了网传的内容↓↓↓
朋友圈疯传“3月1日起,2018年驾驶证销分新规,帮他人处理电子眼扣分,必须提前面签……”的内容。交警证实,这是被误读了。其实是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违法有了新渠道。
网传“3月1日起,为他人处理违章需面签绑定”,真相其实是:
1、“交管12123”APP上即将推出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2、在使用这项功能前,需要先将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到自己名下的驾驶证上。
3、备案的方式有两种:违法处理窗口或“交管12123”APP上,两者任选其一即可。
4、如果不进行备案,依然可以到违法窗口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违法。
在此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勿轻信网络不实传言。3月1日后只要本人持自己的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各交警大队违法大厅即可办理违法处理业务,大家不必急于在3月1日前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违法!3月1日以后在违法处理窗口可正常处理! 请大家周知。
目前,由于各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业务量骤增,请广大市民错时进行面签。
具体地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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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自2016年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应用以来,先后面向社会推出了考试预约、选号、交通违法处理等10大类130余项在线服务。目前,累计注册用户数量已达1.6亿,累计提供各类服务5.93亿次。
此次平台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查询和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方便,减少了群众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
同时,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积极做好便民措施宣传工作,公开办事流程,提供规范、准确、易懂的解读服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将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不断完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同时也提醒广大驾驶人遵纪守法、安全文明出行,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2、拍摄照片示例
记者 魏伟 综合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ID:zgjtaq)
编辑 李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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