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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减轻学生课外负担!教育部等专项治理校外培训机构

作者:上海发布 来源:上海发布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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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如何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通知要求,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等。


教育部表示,包括上海在内的多个地方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做法。更多治理任务和整改要求详见↓



治理任务和整改要求

1.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2.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3.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4.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5.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6.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治理步骤

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要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集中整改,要于2018年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专项督促和检查,要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


教育部:上海等地已积累有益的经验做法

教育部表示,近年来,各地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做法。


比如,上海市建立工作机制,制定《上海市规范教育培训机构和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建立“二级政府三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和“部门联动、市区联动、区际联动”的工作机制;开发信息采集平台,建立市区两级工作专报制度。构建制度体系,出台《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厘清部门管理职责,在市级层面构建综合监管机制和检查督导制度;合理设置准入标准,对培训机构的办学流程、名称设置、场地面积、师资队伍、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教材使用、教学点设立、收费管理等作出细化规定;提出禁止性要求,严禁拔高教学要求、抢赶教学进度、增加教学难度,不得举办以小学生为参赛对象的语文、数学、外语等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及其延伸类竞赛活动。完善长效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市、区、街镇三级联动综合监管;建立信息信用制度,进一步丰富监管手段。


文件原文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


资料:教育部官网

编辑:孔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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