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 号),充实、壮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保障基层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脱钩后,按照自主执业、自收自支、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自律性机构运行,兵团司法局拟将根据各师(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准入培训考试需求,组织开展一期培训考试。现进行报名摸底,具体通知如下:
一
有关事项
本次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结合实际,按照城乡有别、合理布局的原则,主要在垦区、中心团场发展基层法律服务队伍,面向社会广泛动员,将考试合格获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准入资格并有意愿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人员,充实到各基层法律服务所。
二
报名时间
2018年2月28日——2018年3月10日。
三
报名条件
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有选举权和被选举;
(二)能够专职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三)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或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人员;
(四)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65周岁以下。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执业核准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五
报名所需材料
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应当填写《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培训考试报名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申请人的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三)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六
报名及培训费用
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申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培训的培训考试等费用由报名参训人员自理。
七
报名地点
设三个报名点,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石河子市司法局城区司法科报名点,联系电话:0993-2912256;下野地垦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科报名点,联系电话:0993-7271138;莫索湾垦区司法局基层科报名点,联系电话:0993-5361140
第八师司法局
2018年2月28日
来源:法治石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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