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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IPO被否3年内不得重组上市

作者: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金融工作委员会 来源: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金融工作委员会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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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

中国证监会2月23日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IPO被否企业作为标的资产参与上市公司重组交易的相关问题与解答》(下称《问答》)。其中明确,证监会将区分交易类型,对标的资产曾申报IPO被否决的重组项目加强监管。


其中,对于重组上市类交易(俗称借壳上市)的,《问答》明确,企业在IPO被否决后至少应运行3年才可筹划重组上市。


对于不构成重组上市的其他重组交易,中国证监会将加强信息披露监管,重点关注IPO被否的具体原因及整改情况、相关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与IPO申报时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动及原因等情况。


根据该《问答》,证监会还将统筹沪深证券交易所、证监局,通过问询、实地核查等措施,加强监管,切实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升。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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