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一年365天都开车,难免有违章。
对于莽撞的老司机来说,一年可能12分都不够扣。
因为违章太多,驾照分不够扣,老司机们往往会想到找有驾照的亲戚朋友代扣分,或者花钱找代办违章的“黄牛”销分。
但是,今天我要告诉你们一个坏消息,如果以后还想这样操作,难度就加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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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并定于3月1日起正式调整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的相关流程。
届时,市民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绑定成功后方能通过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升级后
和之前有什么不一样
我们一起来看看:
这也就意味着从3月1日开始,通过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并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
为了能够让大家对此更加的清晰明了,我们来举例说明一下。↓↓
这也就是说
先违章再绑定扣分行不通了
据介绍,3月1日后,通过警邮便民服务点、警银离柜办理自助机、交管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交管12123”等便民渠道,处理有记分的电子眼时,被处理人必须是机动车所有人。
非本车驾驶人通过上述便民渠道处理该车记分的电子眼时,需提前至全市各交警分局、大队等公安交管理业务窗口或“交管12123”APP面签绑定该机动车,完成后才能处理自面签绑定日起以后的电子眼。
那么问题来了。是不是随便绑定多少都可以呢?
想得美!
一辆车只能4个驾驶证消分
面签绑定的数量是有限制的:
一个人最多只能同时绑定3辆其他人的车辆
一辆车也最多也只能同时绑定3个其他人的驾驶证
一个人历史累计绑定其他人的车不能超过5辆
如此说来,加上车主本人,一辆车最多可获得4个驾驶证消分。需绑定多台车辆的,仍需到交管业务窗口进行申请绑定。
如果是3月5日这天面签绑定成功,只能处理3月5日以后的记分电子眼违法,不能处理绑定之前的哦!
写在最后
距离新规执行只剩4天,赶快告诉开车的小伙伴,并通知亲友及时去面签绑定哦!
最后,料妹想说一句话:其实吧,我感觉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遵守交通规则!不!扣!分!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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