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就实施!
近日,市政府印发《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暂行办法》,我市“长期护理保险”迎来了升级和提升。“全人全责”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从下月起实施,失能老人和重度失智老人入住定点养老机构,不仅可以报销医疗护理费用,发生的生活照料费用也可以报销。参保职工可以报销90%。
生活照料纳入制度保障 参保职工费用可报销90%
此次出台的“全人全责”长护保险,是对原制度的一次升级,失能和重度失智的参保职工,以后不仅能够报销医疗护理费用,生活照料也纳入制度保障,而享受基本生活照料待遇的参保人,则按其评估等级享受相应待遇。
根据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参保职工发生的基本生活照料费用
报销比例为90%!
举个例子!
比如一个评估等级为5级的完全失能老人,如果每个月实际发生的生活照料费用为2000元,根据护理保险制度规定,5级失能老人的护理保险资金每月支付限额标准为1500元,其中个人自负10%的费用,也就是150元。个人自负150元,再加上超出限额的500元,每月只需要支付650元,即可享受2000元的生活照料服务。
设立延缓失能失智预防保障金 为老人提供训练指导
制度实施后,岛城约10万名完全失能和重度失智人员,将从中受益。另外,护理保险还设立了延缓失能失智预防保障金,为半失能人员、轻中度失智人员和高危人群,以项目的形式提供身体功能维护等训练和指导,强化预防,延缓失能失智。
详细图解
(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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