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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柳州仔离婚后还和前妻一起住,生小孩,结果……

作者:柳州晚报 来源:柳州晚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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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日常生活中,

如果一对夫妻离婚了,

很自然就会分开住了~

但是有些人为了孩子,

也可以忍受离婚不离家,


网络图片


柳城王先生,

也是"离婚不离家"的一员,

最近因为和前妻的一个矛盾,

闹上了法庭!



近日,柳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的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件,化解了双方对非婚生儿子抚养权矛盾,解决了襁褓中孩子的姓氏问题。


网络配图


王先生与江女士通过自由恋爱,于2010年9月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因感情不和,于2016年8月到当地民政局协议离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未生育。


令人费解的是,王先生与江女士离异后仍同居生活,于2018年1月生育了儿子。儿子出生后,双方并没有复婚,常为生活琐事争吵,因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王先生将江女士诉至柳城县人民法院。



  柳城法院受理该案后,主办法官深挖到了矛盾的根源所在。原来,双方的小孩快三个月了,面临着上户口问题。虽然双方离异至今未复婚,但仍共同居住生活还有了儿子,双方各持己见要求儿子上户口跟随自己姓氏。虽然王先生与江女士系某糖厂职工,经济收入相当,但王先生认为自己是本地人,王先生的家人可以帮照顾孩子,而江女士系河南籍人士,在此无依无靠,故请求法院判决孩子跟随王先生共同生活。


  主办法官综合分析王、江的当前经济状况和家庭背景,根据王先生提出要求儿子随其共同生活,不要求江女士支付任何抚养费的意见,经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儿子随王先生共同生活,王先生负责抚养和上户口;江女士对儿子小王随时享有探望权。



离婚,对大人是解脱,

对孩子却是伤害!

微姐真心希望此类案件越来越少,

大家都能幸福牵手一辈子!



来源:柳州1号APP 记者 帅君 通讯员 黄汉柳、玉长华

本文未经柳州日报社许可不得转载、录用及擅自摘选  

柳州晚报 ID:gxlzw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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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陈小柒 

校      对:向彩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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