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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愤!心痛!21岁男子尾随2名女童入电梯猥亵,孩子数次欲走被拦

作者:辽沈晚报 来源:辽沈晚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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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

从昨日开始,一则电梯监控视频在微博热传。其画面显示,3月29日18时许,一名成年男子和两名女童进入某小区电梯,该男子交替亲吻两名女童,并抱起其中一名女童。期间,两名女童多次试图打开电梯逃脱,都被其制止,全程约2分钟,最后一次电梯打开后外边有人等待,该男子逃走。


监控视频显示, 3月29日下午6时,一男子与两名女童同时步入电梯。



电梯门关闭后,该男子即俯身交替强吻两名女童。持续1分17秒,期间女童数次准备走出电梯,均被这名男子强行拦下,甚至将一名女童抱起进行猥亵。


18时02分17秒,电梯门打开后,男子见有人等候,便快步走出。两名女童出了电梯,抱在一起。



3月30日下午6时24分,山西省晋中介休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3月29日18时许,一市民报警称,她的女儿放学后在电梯内被一男子猥亵。3月30日15时许,已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吴某某。



经公安部门调查,吴某某,21岁,介休人,于3月29日尾随受害人放学回家,行至介休某小区电梯内,对其进行猥亵。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对此
网友们一致表示愤慨:


@开荒鼠的鼠洞:这个阴影将笼罩孩子的一生,与极低成本的犯罪相比不成比例


@翻卷麻:真的真的会记一辈子的,真的会……


@一诺不千斤:天哪这么小的孩子...看得出来两个孩子都想帮助彼此吧 出了电梯以后还抱在一起哭..真的很难过了 这对小朋友得造成多大的心理创伤啊这种人渣赶紧严刑惩治吧


@蛋店长:听到了父母的啜泣声,他们的心里应该崩溃了


@爱美男的闪闪:所以说小区监控人员为什么也没注意!所谓安保工作就是假的吗 如果当时注意到了 起码有人去救救这两个孩子


@很胸:强烈呼吁严惩!!!对未成年者实施性侵犯的罪犯,应该公布个人信息,保护他们的隐私,等于间接害了下一个受害者!必须加大犯罪成本,让他们不敢犯罪,而不只是一味的教育孩子,世界有多么凶险!!


@KKKeria:我觉得外国有一点做得很好 他们会把每个性侵犯都记录在案 然后好像是有一个系统 就是你可以查到你生活的范围性侵犯的数量和他的个人信息 我觉得可以试下借鉴这种形式 不要说什么一生都贴上性侵犯的标签这种话 畜生做这种猪狗不如的事情前就该想到后果




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猥亵儿童的,从重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聚众或者在公众场合猥亵他人的。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实际上,要求提高猥亵儿童罪量刑起点的声音一直存在。有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6年间,全国法院审结的猥亵儿童案有10782起,平均每天7起性侵儿童犯罪。

猥亵儿童犯罪频频爆出,根本原因在于犯罪成本太低,尚未起到震慑作用。全国政协委员、广州大学副校长于欣伟曾于今年提议:建议尽快提高猥亵儿童罪的量刑起点,发挥威慑作用。为保护儿童免遭猥亵、性侵害等,在提高量刑门槛之外,还应当建立更完善的保护机制。


韩国是儿童性犯罪的高发国家,为此,韩国政府将儿童性犯罪的最高刑期由15年调至50年,另外,韩国也会公开犯罪分子的个人信息。


2011年7月韩国首部针对严重性犯罪进行化学阉割的法案获得通过。法律规定,性侵1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成年罪犯,无论初犯还是重犯,都将被处以“化学阉割”。2012年5月21日,韩国法务部首次对娈童癖惯犯朴某正式实施药物阉割,朴某自1984年至2002年间先后对4名未满13岁的女孩实行性暴力或性侵犯。


美国对于性犯罪有“梅根法案”:1994年,7岁的美国小女孩梅根·坎卡被住在她家附近的一名性犯罪分子绑架并奸杀。两年后,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梅根法案”,规定将正式建档的性犯罪案件资料放到网上以供读取,且此类罪犯被释放后必给予以备案存档,建立信息共享的涉性侵害犯罪人员信息库,实行动态监管,要求其佩戴电子手铐或定位监控设备,不得接近或进入学校、儿童乐园、公园等儿童经常活动的地方,或者向此类人员经常活动区域附近的家长、老师推送预警防范信息。


儿童作为社会中最脆弱的群体

法律应给予他们最严格的保护


源:辽沈晚报(lswbwx)综合 红星新闻 介休公安 人民日报 澎湃新闻 新浪微博

编辑:丛林

儿童作为社会中最脆弱的群体,法律应给予他们最严格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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