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骚扰短信要担责吗?
这几天,市民李先生有点烦。前几天的一个晚上,他在单位加班时忽然收到前女友的一条短信,里面有些话说得很暧昧,开始李先生并没在意,删了短信以后就没放在心上,因为他结婚后与前女友已经好长时间不联系了。谁知接下来的几天,李先生频频收到这样的骚扰短信,最多的时候一天有10多条。 他回家后,妻子无意中看到了他还没来得及删的短信,很生气,哭着闹着要和他离婚。李先生想知道,前女友这样发骚扰短信要担责吗?
▲网络配图 图文无关
内蒙古则维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向东:李先生的前女友显然侵害了李先生的人身权利,《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李先生可以依法追究前女友的民事责任,要求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且赔偿精神损失费。
丨内容来源:呼和浩特新闻网——呼和浩特日报
丨本期责编:刘嫱
丨本期审核: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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