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酒后驾车属违法行为,
一旦被查,罚得可不轻!
所以很多驾驶员朋友都很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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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却总有人抱侥幸心理,
认为交警不可能查到自己,
即使查到了也想着能搪塞过去。
劝大家还是不要抱侥幸心理,
是逃不过的!
不信你看:
16日,从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遵章守法、文明参与交通的意识,柳州交警统计了2018年第一季度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以危险驾驶罪立案调查的驾驶人以及一个记分周期内因驾驶证记满12分被降级的驾驶人信息,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将这些驾驶人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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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2018年第一季度,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以危险驾驶罪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的驾驶人共计86名,其中1月份35人,2月份22人,3月份29人。
被吊销驾照人员名单在这里,
有点多,
想看得更加清楚的话,
请点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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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如下:
2018年第一季度,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因驾驶证记满12分被降级的驾驶人共计246人,其中1月份79人,2月份54人,3月份113人。
名单如下:
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柳州交警一直呈现出高压严打的态势,对酒驾、醉驾、毒驾、走禁行、超载等违法行为不姑息,不纵容,今年以来开展了“夜鹰行动”“桥梁保卫战”等多次行动,“白+黑”的执法,24小时不间断的管控,维护柳州市交通秩序安全有序,在此柳州交警也提醒广大驾驶人,遵章守法为您的交通出行加上一把安全锁。
微姐不想再看到有人被吊销驾照了!
(毕竟驾照还是很难考的!)
希望大家一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平安出行!
来源:柳州交警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柳州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编 辑:王小玲
校 对:向彩忠
责任审核:黄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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