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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级高中学生,首次分卷后学考说明有何变化?编写组专家为你解析

作者:临海教育 来源:临海教育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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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

学考、选考分卷后的首次学考将于今年6月举行。此前已为大家呈上了此次考试所用的各科目考试说明。此次适用于2017级高中在校学生及相关人员的学考说明有哪些变化?考生在复习备考中要注意什么问题?一起来听听考试说明编写组专家们的分析和建议。



历史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深化课改和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考试说明的指导作用,兹对《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历史》(2017级适用)予以解析。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既是高中学生毕业的基本依据,又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新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是在旧版基础上进行适度调整。鉴于学考教学内容多、时间紧、任务重,在保证学考知识结构科学、学科能力要求完整的前提下,有必要对学考历史科目作出适度的调整。


调整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是知识理解相对于学考层次来说难度较大者,予以删减;二是同一知识在教材前后章节中重合较多者,予以精简。


学考内容具体调整如下:

(1)学考以必修为原则,选修不作要求;

(2)删减必修2专题一中“古代中国的经济政策”;

(3)删减必修2专题二中“近代民族工业发展的主要特点”;

(4)删减必修2专题八中“二战后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的形成”。


上述内容的调整,在确保体现学考的水平性考试这一总的目标要求的前提下,注重学考教学重视历史基础知识学习和史学基本能力培养的特点。在教学中,教师须帮助学生构建整体史观,避免知识的碎片化;教师须通过历史解释,培养学生历史学习的能力,落实学科核心素养的基本要求,防止能力与素养培养的空心化。



思想政治


《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思想政治》(2017级适用)依据《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和《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思想政治》(2014版)的要求,按照学业水平考试的性质和特点,结合我省高中思想政治教学的实际制定。该考试说明充分尊重我省深化课改新成果,体现改革的新要求,对落实思想政治必修课程教学要求、指导参加思想政治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有重要意义。


与原有考试说明相比较,该考试说明总体保持稳定,仍由五部分内容组成,包括考试性质与对象、考核目标与要求、考试范围与要求、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题型示例。具体而言,适应学考、选考分离的要求,考试性质与对象的内容表述适当调整,清晰表达考试的性质、作用和适用对象。考核目标与要求不变,仍然重视三维目标和能力要求,但表述更加简洁。坚持考试范围与要求原则上不变的精神,根据教材变动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相关条目表述与考试要求,使学科指导意见、考试说明、教材有机结合,便于教学和命题对接。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部分未做调整。题型示例中部分题目的调整是为了更好地体现时代性和学科特点。


具体知识条目与考试要求的调整如下:

《经济生活》部分

“完善市场秩序”修订为“市场秩序”,考试要求为c。

《政治生活》部分

“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修订为“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

“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性义务”修订为“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

“政府的职能:管理与服务”修订为“政府:国家行政机关”。

“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意义”修订为“政府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的具体要求”和“审慎行使决策权”合并修订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考试要求为b。

第六课“我国的政党制度”修订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修订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修订为“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

“世界多极化:不可逆转”修订为“世界多极化:深入发展”。


特别要注意知识条目所涉及的内容以考前最新版本的教材为准。这意味着所有参加当年政治学考的考生,考试范围均以考试说明所列条目为准,具体知识内容均以条目对应的考前最新版本教材表述为准。因此,老师和考生都要及时关注考前教材版本的更新,更好地指导和参加考试。



地理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从2017级高中学生起,实行学考与选考分卷考试。下面就学考试卷的结构、特点、考试时间及考试要求做简要说明。


一、未作修改的内容

1.考试的地位不变

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主要功能:一是引导普通高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必修课程教学要求;检测高中学生的学业水平,监测、评价和反馈高中教学质量;二是落实《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意见》等要求。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的基本依据,也是高等院校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和用人单位招聘的重要参考依据。


2.考试目标与要求不变

考试目标分三部分,分别是:

①知识考核要求,包括a—识记、b—理解、c—简单应用、d—综合应用四个层次。

  ②学科能力方面注重考查考生的地理学习能力和学科素养,即考生对所学相关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③品质考核方面,考试内容主要是从地理认知的视角来表述“知识与技能”的内容,其中也表明地理学习“过程与方法”的要求。在这些内容要点的落实过程中,还应关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目标。


3. 考试时间、试卷结构与考核要求分布不变

①考试仍采用闭卷纸笔测试方式,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70分。

②试题题型由选择题和非选择题组成,其中选择题约占70%,非选择题约占30%。

③识记、理解试题约占65%,简单应用、综合应用试题约占35%。


4.考试范围不变

考试范围为《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地理》(2014版)中必修模块(《地理Ⅰ》、《地理Ⅱ》、《地理Ⅲ》)中的“基本要求”的内容。


二、主要修订内容

1.《考试说明》适用范围

适用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在校学生及相关人员。


2.部分考试条目要求与表述有所变化

①考试要求降低的部分

世界洋流的分布规律及图示——c调整为b;

世界主要气候类型的特点及成因——改为:世界主要气候类型的特点。

②考试要求提高的部分

天体系统的级别和层次——a调整为b;

三大类岩石及其成因——b调整为 c;

影响地面获得太阳辐射大小的主要因素——b调整为 c;

水循环的过程和主要环节——a调整为b;

地球表面地域分异的四种基本规律——a调整为b;

产生地表不同分异规律的主导因素——b调整为 c。

③表述方式改变的部分

为了与教材条目保持一致,“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因素、科学技术因素对农业布局的影响”改为“自然条件、技术经济因素、社会经济因素对农业布局的影响”。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新版《考试说明》考试条目及要求的改变表示该条目下命题的视角和命题范围的改变,并不代表命题难度、命题指向的变化及侧重。

◎相对于原“一卷两用”的必考部分,本学考试题更关注学生对地理必修知识的掌握程度。



化学


根据浙江省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的相关规定,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学生开始,将实行“学考与选考分离,分卷考试”制度。实行分卷考试后,学考试卷将单独命制,不再与选考试卷直接挂钩。基于上述变化,对原来的《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考选考科目考试说明·化学》(以下简称《学考选考说明》)进行必要的修订,制定新的《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化学》(以下简称《学考说明》)。


高中化学学业水平考试的知识范围是《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和《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化学》(2014版)中规定的必修模块,即我省现行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苏教版)“化学1”、“化学2”、“化学反应原理”三个必修模块中的相关内容。


需要指出的是,“化学1”、“化学2”二个模块中有一部分内容是作为“发展要求”的,这部分内容不属于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如“阿伏加德罗定律及其推论”、“常见离子化合物的形成过程”、“溴、碘”的提取与检验、“根据氧化还原反应判断物质的氧化性、还原性强弱”、“过氧化钠的主要性质”、“从铝土矿到铝合金”、“生产生活中的含氮化合物”,以及“简单共价分子的空间结构和键能”、“氢键”的相关知识、“离子晶体、分子晶体、原子晶体、金属晶体的主要特性”、“电解”相关知识、“乙醇在不同温度下的脱水反应”、“温室效应、光化学烟雾、酸雨、臭氧层空洞等产生的原因及对环境的危害”,等等。



与此相适应,在《学考说明》中的题型示例部分,对个别例证性试题的选择和安排也做了一些必要的调整。如删去了原必考题部分选择题中的第14题、填空题中的第4题,使得题型示例中的试题更加契合《学考说明》的考试要求。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学考说明》是在原《学考选考说明》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因此新学考在考试要求、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等方面都将保持较好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如新学考试卷的满分值不变(满分为70分)、考试时间不变(60分钟)、考试范围不变,等等;同时,实行学考、选考分卷考试后,新学考将会更加注重中学化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查,以积极引导普通高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效落实必修课程的基本教学要求。



物理


根据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的要求,在《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考选考科目考试说明》的基础上,参照《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实验)》和《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物理》(2014版),结合我省高中物理教学的实际情况,本着稳中求进的原则进行考试说明的修订。


新修订的考试说明中所有学考知识条目及考试要求均与原学考要求相同,仅在“物理实验”的备注栏目中,删除了“螺旋测微器”和“游标卡尺”。在学考要求的12个实验中,均未用到“螺旋测微器”和“游标卡尺”这两种仪器,这样处理使学考实验更加简明,贴近教材。


新学考考试说明仍延续答题时间60分钟,试卷满分70分的规定,考试内容及其分值分布大致如下:



从分值分布来看,力学权重达70% 左右,也与原考试说明相当。试题类型仍由客观题和主观题构成,占比各为50% 左右。从考试说明提供的示例来看,客观题为单选题,主观题由实验题和计算题组成,这一结构也与原来一致。


从考试难度要求来看,识记、理解约占50%,简单应用、综合应用也约占50%,因此,学考更注重学生对物理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体现学考作为学业水平考试的特点,同时,学考成绩也是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所以学考试卷也需要一定的区分度,正如近年来的学考选考试卷中,部分学考试题也有一定的难度。


我们应该科学地对待学考考试说明,而不是教条式地套用它,割裂物理学本身固有的逻辑体系。应从保持物理知识的完整性的角度来解读考试说明,挖掘教育教学内涵,尊重教学规律,回归教学本真。详细情况这里不作讨论,有兴趣的读者后续可关注2017级学生适用的选考考试说明物理科目的解析文章。



生物


2017年11月,浙江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从2017级高一学生起,开始施行新的考试办法,学考、选考实行分卷考试,学生高一第二学期结束参加学考科目考试,每科1次机会。基于此,重新修订出台了《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2017级适用)。


一、变化及修订的内容

与原考试说明相比,由于实行学考、选考的分卷,相应发生了一些变化,具体见下表:



         二、需关注的问题

本次修订是依据《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实验)》和《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生物》(2014版)的要求,按照学业水平考试的性质和特点,结合我省高中生物教学的实际制定而成。需关注考试范围与要求、试卷结构的变化。考试内容为必修1、2、3三个模块的相关内容。生物学考卷70分,题型及分值分布为选择题50分、非选择题20分。按照新的要求,每位考生均须参加生物学考,生物学考合格方能报考生物学科的选考。


         三、教学和备考建议

学考命题将重点考查考生对生物学核心知识和生物学基本能力的掌握情况,引导高中教学全面培养学生的生物学科核心素养。因此需重视生物学核心概念的教学,加强对教材中核心概念的解读;应充分重视教材,深化对教材知识的理解,正确解读教材中的生物学专业术语、插图及课后习题;加强对生物学实验原理的解释、实验的分析和设计等,以不断提高实验思维和科学探究能力;重视规范、科学且准确的生物学专业术语的表达。



信息技术


2017级高中生适用的信息技术学考考试说明已经过修订。本次修订在考试内容与要求、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等方面基本保持不变。具体修订的地方如下:


         一、题型示例

我省信息技术学考选考已进行多次,原来考试说明中的题型示例是2015年编制的,这些题型与近几次的试卷命题方法、思路稍有不同。为了让考生更清晰地了解当前学考的命题思想与方法,更好地学习与备考,本次题型示例特选了近几年学考试卷中的典型试题。


         二、部分条目的描述

1.将《多媒体技术应用》模块中“第一单元 多媒体技术基础”考试内容中原第4、5两个知识条目进行合并、修改,后面的条目序号也相应进行调整。



这种修改只是在层次、逻辑表达上更清晰,在考试内容与考试要求上没有本质改变。


2.对《多媒体技术应用》模块中“第二单元多媒体信息编码”中第1条知识条目进行修改。



原来的描述稍有歧义,修改后的版本更明确了学考只要求“从二进制到十进制、十进制到二进制、二进制到十六进制、十六进制到二进制”这4种数制转换。


         三、软件版本的描述



信息技术学科在教学中需要以各种软件为基础,由于软件版本更新很快,而教材和考试要求的更新有一定的滞后性,因此一直存在软件版本在教学、考试、实际应用三种情况下不一致的矛盾。尽管现在的考试形式是纸笔考试,但是,不同的软件版本仍有可能造成试题描述、界面呈现等方面的问题。因此,一些关键性的软件版本还是尽可能保持不变,便于命题时有一个统一的界面与描述,有利于教学与考生备考。这次改变的软件版本是Windows与Office,主要考虑到Windows版本调整对考试的直接影响不大,考试内容中没有直接涉及操作系统的要求。微软的Office软件从2010版后虽有调整,但基本操作变化不大,且考试要求主要是理解和分析为主,对版本的依赖性不强。这两个软件版本的调整,有利于学校及时更新软硬件设施,也有利于教学与实际应用的一致性,方便学生学以致用。

 

建议广大师生认真学习修订后的信息技术学考考试说明,根据考试说明进行教学与复习,掌握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强化知识应用,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意识培养,切实提高学生的问题解决能力。


通用技术


浙江省人民政府对进一步深化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提出了新的意见。其中为有利于高中学校按教学规律组织教育教学,从2017 级高中学生起,学考与选考分离,实行分卷考试。为此,我省对通用技术学考考试说明重新进行了修订。为了方便大家了解情况,下面对学考考试说明的改动部分作一些介绍。


 一、考试内容的修改

通用技术学考考试说明主要根据浙江省通用技术学科指导意见编写,考试范围包括《技术与设计1》、《技术与设计2》。有关考试内容的修改主要有:


1.《技术与设计1》第六章中常见的技术图样“②简单形体的三视图”改为“②简单形体的三视图及尺寸标注”,因为技术图样是重要的教学内容,尺寸标注是常见技术图样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提高学生图样表达能力必不可少的部分。三视图一般包含尺寸标注,在以前的学考中也一直有对尺寸标注的考核,此次修订只是更加明确考核内容,并非对该内容的加深和强化。


2.《技术与设计2》第一单元中稳固结构的探析“①结构的稳定性”改为“①结构的稳定性与强度”,因为根据教学指导意见,对强度的要求是“能理解结构强度的含义”,所以本次修订中增加了强度。


二、考核要求的修改

本次改动较多的是学考的考核要求,具体如下:

必修1

第二章技术世界中的设计“③简单技术试验的设计与实施”,考核要求从c改为b。

第三章设计过程、原则及评价“①设计的一般过程”,考核要求从c改为b。

第三章设计过程、原则及评价“①设计的一般原则”,考核要求从c改为b。

第五章方案的构思及其方法“⑤对设计方案的比较和权衡”,考核要求从c改为b。


必修2

第二单元流程与设计“③简单流程设计”,改为“③简单流程的表达”,考核要求从c改为b。

第四单元控制与设计“②简单控制系统运行的主要干扰因素”,考核要求从c改为b。


这些考核要求的调整,主要是因为在原来学、选考二考合一的考试说明中,由于选考的原因,考核要求的描述考虑了学科教学指导意见中的 “发展要求”。现根据学科教学指导意见以及学业水平考试的要求,学考的考试内容为必修模块教学要求中的“基本要求”而不是“发展要求”,故本次修订中降低以上条目的考核要求。这里要注意的是,在此次修订以前的学考考核中,考核要求就是基于“基本要求”进行考核,所以对于学考的学生,本次这些考核要求的修订只是从原来的学、选考考核要求中的剥离,并不是真的降低了考核要求。

 

教师要准确理解本次修订的内涵,根据新的考试标准及时调整教学要求,此外,教学中应抓住通用技术重视实践的学科特点,合理安排实践任务,真正以生为本,重视学生核心素养的提升。


来源:浙江考试

主编丨昍 朤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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