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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发生惨烈车祸,肇事者曾是民警

作者:澎湃新闻 来源:澎湃新闻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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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澎湃新闻记者 邱海鸿


4月25日上午9点半左右,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与长乐路交叉口发生惨烈车祸,一辆轿车撞上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子。有网友曝光了事故现场监控视频。从视频中可以看到,这辆轿车撞上电动车后,不但没有停车,反而加速推行,直至撞到路口西北角的大树和灯柱。事故造成骑电动车女子不幸身亡。


视频戳↓

澎湃新闻记者 陆鸣 编辑 忻燕 视频来源 综合网络 责任编辑:忻燕


针对4月25日发生在南京的一起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南京交警通报相关案情。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26日上午9:07分,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南京交警通报称,肇事者邓某某是一名因受贿被“双开”、被判刑的前民警。事故原因是因捡拾滑落在车内正在接听的手机致车辆失控,撞到骑电动自行车的女子陈某,致陈某当场死亡。


据@南京交警通报称,犯罪嫌疑人邓某某,男,1972年出生,南京鼓楼区人,在某茶社打工。


现初步查明,4月25日9时35分许,犯罪嫌疑人邓某某驾驶黑色东风日产小轿车(处0于检验合格期内,车主系邓某某本人),行驶至龙蟠南路长乐路路口,由南向西左转弯时闯红灯,因捡拾滑落在车内正在接听的手机致车辆失控,撞到骑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正常行驶的陈某(女,1985年出生,本市秦淮区人,某大型超市员工),致陈某当场死亡。


澎湃新闻注意到,4月25日晚8:02分,南京交警第一次通过官方微博通报称,南京交警三大队接警后赶赴现场,将肇事者邓某某控制,先后带至医院和派出所进行抽血和尿液检测。经检测,邓某某尿检结果显示阴性,确认无毒驾嫌疑。血液检测结果显示,邓体内酒精含量小于5mg/10oml,对照国家相关标准,未达到饮酒驾驶标准。当日,警方已对肇事者刑事拘留。


26日,@南京交警 的通报还披露肇事者的身份。据通报,邓某某原系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民警,2014年1月因犯受贿罪被建邺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同年2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4月24日晚,邓某某与他人在饭店饮酒聚餐,后到某KT喝酒唱歌至4月25日凌晨1时许。




本期编辑 郦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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