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之前被舆论谴责的高铁扒门事件吗?
2018年1月5日, G1747次列车合肥站准备开车时,旅客罗某(女)以等丈夫为由,用身体强行扒阻车门关闭,不听劝阻。后被公安机关责令认错改正,对罗某处以2000元罚款。罗某为庐阳区一小学教导处副主任,因此也被庐阳区教体局责成立刻停职检查。
虽然她的不文明行为遭到了相应的处罚,但仍有网友留言表示:“扒高铁门的那位女教师应该被列入黑名单”。
从今年5月1日起
下一个“罗某”真的会被列入限制黑名单了!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
《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证监会、铁路总公司等部门联合发布:
《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
以上《意见》都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
9种行为会被限制乘机
1. 编造、故意传播涉及民航空防安全虚假恐怖信息的。
2. 使用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乘机凭证的。
3. 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登机口(通道)的。
4. 随身携带或托运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和管制物品的; 在随身携带或托运行李中故意藏匿国家规定以外属于民航禁止、限制运输物品的。
5. 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强行闯入或冲击航空器驾驶舱、跑道和机坪的。
6. 妨碍或煽动他人妨碍机组、安检、值机等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实施或威胁实施人身攻击的。
7. 强占座位、行李架,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损坏、盗窃、擅自开启航空器或航空设施设备等扰乱客舱秩序的。
8. 在航空器内使用明火、吸烟、违规使用电子设备,不听劝阻的。
9. 在航空器内盗窃他人物品的。
名单在民航局官方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同时公示,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被公示人可以提出异议;公示期满,被公示人未提出异议或者提出异议经审查未予支持的,名单开始执行。
意见对失信人的限制设置了移除机制和有效期,限制期限明确限定为一年,即自被列入限制名单之日起,一年期满自动移除。
7种行为会被限制乘火车
1. 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2. 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的。
3. 查处的倒卖车票、制贩假票的。
4. 冒用优惠(待)身份证件、使用伪造或无效优惠(待)身份证件购票乘车的。
5. 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的。
6. 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的。
7.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的。
另外,其他领域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有关责任,乘坐火车和飞机都将被限制!
1. 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2. 在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中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拖欠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到期债务的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人。
3. 在社会保险领域中存在以下情形的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人: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具备缴纳能力但拒不缴纳的;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
4. 证券、期货违法被处以罚没款,逾期未缴纳的。
5. 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逾期不履行公开承诺的。
6. 被人民法院按照有关规定依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或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7. 相关部门认定的其他限制乘坐火车高级别席位/民用航空器的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人,相关部门加入本文件的,应当通过修改本文件的方式予以明确。
来源 | 新华网、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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