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2018广州11区幼升小招生政策出炉!地段调整、多所小学扩招…租房也可以读

作者:广州妈妈网 来源:广州妈妈网 公众号
分享到:

05-02


噔噔噔噔!

各位妈友们心心念念几个月的

2018小学招生政策终于来了!



4月28日

广州市多个区教育局公布了小学招生政策

租购同权、地段调整以及多所小学扩招……

今年的好消息可谓一摞摞!

先跟萌萌哒来看看今年的亮点!


租购同权: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多个区租房可享统筹学位,但各区都设置了相应的前置条件。


越秀区:租住私人房屋只能统筹安排学位

海珠区:租住房学位未被占可按地段入学

天河区:至少租3年的租户可享统筹学位

天河区:至少租3年的租户可享统筹学位

番禺区:5月20日前办好租赁备案可统筹学位


地段调整、小学扩招:今年各区的招生地段和服务范围以及各个小学的招生班额较往年均有所变化,其中:


越秀区有15所小学扩招,有11所小学地段发生微调;

海珠区新开办4所中小学,其中2所为九年一贯制学校,招生服务地段与去年基本一致;

荔湾区新增两所小学,地段变化最大的集中在海龙街高尔夫地块;

天河区近20所学校扩班,新增一所公办小学。


租住私人房都可以按租购同权

各区扩招、新办小学,学位一个个袭来

各位妈友看完是不是很期待?

而且以上只是冰山一角

关于招生政策更多细节亮点

萌萌哒这就一个一个区跟你们说



温馨提示:

文章比较长,妈友可以根据自己所在区跳着看哈

当然,重点是先收藏!收藏!收藏!

过几天报名的时候再对着来看

那就不会手忙脚乱啦!

废话不多说,马上进入各区政策!


越秀区


登记时间


越秀区户籍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5月5日至10日。

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

2018年5月19、20、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00)三天到网上报名系统指引的学校提交资料审核


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于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中重度特殊儿童(含智障、自闭、脑瘫等类型),可到我区特殊学校申请入学。盲、聋哑儿童应到广州市盲人学校、聋哑学校报名就读。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的登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并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凡因主观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家长应在报名前迅速把户口迁移到小孩监护人(父或母)房产所在地,使人户一致,并到房产所在地的对口学校办理入学登记。

(二)适龄儿童没有本市常住户籍的,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学登记。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登记指引


凡符合小学一年级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其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带小孩到指定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随父母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以小孩父或母为业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父母身份证、小孩身份证(如已办理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4.《广州户籍生小一公办招生学生信息表》。

(二)随祖辈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1.居住地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父母身份证、小孩身份证(如已办理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4.《广州户籍生小一公办招生学生信息表》。

(三)租住户适龄儿童需提供:1.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并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原件及复印件;2.家长及小孩在本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需同时提供户口地址页),父母身份证、小孩身份证(如已办理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4.《广州户籍生小一公办招生学生信息表》。

(四)实际在本区居住的拆迁户子女需提供:1.拆迁协议公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实居地的有效证明;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父母身份证、小孩身份证(如已办理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4.《广州户籍生小一公办招生学生信息表》。

备注:《广州户籍生小一公办招生学生信息表》在网上报名后由家长自行下载打印。



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

非穗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儿童按《2018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中的证明材料准备资料,于2018年5月19、20、21日三天带备证明材料到符合条件的服务范围学校进行登记审核。


学位安排办法


以下几类情况的学位安排办法:


1.完全房产住户


(1)常住户: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房产为适龄儿童父或母全权所有(包括父母共同全权所有、父母与子女共同全权所有),由对口小学接收。


(2)新住户:对在当年5月新生报名前购买现楼并于8月底前具备居住条件的一手房业主子女,由对口小学接收。在报名之日后购买并于8月底前具备居住条件,且符合接收条件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即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在实居地周边学校安排学位)。


(3)二手房住户:已购二手房且人户一致的业主子女(需提供房产证),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原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对口小学接收;如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原业主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4)小面积房产住户:适龄儿童的父母截止至2015年4月15日前(含2015年4月15日)通过购买或转让等方式拥有的独立房产的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不含30平方米)并实际居住,由对口小学接收。于2015年4月15日后通过购买或转让等方式拥有的独立房产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不含30平方米),是其唯一居住地,由对口小学接收;如适龄儿童父母另有房产或其他居住地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不完全房产住户(指与适龄儿童父母以外的其他人员共同拥有)


适龄儿童的父母拥有的不完全房产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即在广州市内没有其他房产或居住地(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人户一致,由对口小学接收。如适龄儿童父母另有房产或其他居住地则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3.随祖辈居住户: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是祖辈(直系亲属)家,同户同住,由对口小学接收。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籍搭在祖辈家,但适龄儿童的父母另有房产或其他实际居住地,由房产或其他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4.随非直系亲属住户:居住在适龄儿童非直系亲属的房产,该居住地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人户一致,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5.租住户: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租住越秀区辖内的房屋,是其在广州市内的唯一居住地。


(1)父母为承租人并具有越秀户籍的适龄儿童:


① 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单位产权房的承租人子女,人户一致并能提供相关租住凭据。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没有在越秀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学生,由对口小学接收;如适龄儿童父母在广州市内另有房产或报名时在同一住宅单元已有学生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②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私人房屋,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并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子女,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父母为承租人并具有广州市内其他区户籍(不含越秀区)的适龄儿童:


2018年4月30日(含2018年4月30日)前对手续完备的租住户,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并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以登记备案单位审核时间为准),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承租人子女,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2018年4月30日后在越秀区租住私人房屋(含新租和续租)的,需提供截止到当年4月30日(含4月30日)前,已在该地址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登记备案证明(以登记备案单位审核时间为准)。且该住宅单元五年内没有小孩在越秀区小学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6.集体户:适龄儿童及父或母均属广州市越秀区集体户并实际居住在本区,集体户口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应到实际居住地申请入学,学位安排办法视情况参照以上1-5类执行。


7.拆迁户:根据拆迁协议内容由拆迁方提供居住地或领取拆迁补贴自行解决住地并实际在我区辖内居住的临迁户子女,能提供拆迁协议和有效租赁合同,经核实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凡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的学生均视为接收学校的地段生。


录取办法及注册时间


(一)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分配学位,学位分配通知书于6月9日由家长到登记学校或指定学校领取。

(二)新生注册时间于6月16日进行,届时家长持学位分配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三)对5月21日前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又符合我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四) 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小学招生报名的适龄儿童,在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进行补登记,由家长携带适龄儿童和所需的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统一办理。



学校可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时间及地点


个别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在服务范围学校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提供现场网报的服务时间由各小学自行安排。


地段分配:


今年越秀区有15所小学都增加了1个班的招生,分别为越秀区五羊小学、越秀区东山实验小学、越秀区八一实验学校、越秀区大沙头小学、越秀区杨箕小学、越秀区永曜北小学、越秀区八旗二马路小学、越秀区朝天小学、越秀区育才学校、越秀区黄花小学、越秀区登峰小学、越秀区华侨外国语学校、越秀区建设六马路小学、越秀区云山小学、越秀区净慧体校小学。而全区只有广州铁一小学比去年缩减了一个班。

 

在地段方面,有11所小学的地段发生了微调,其中包括了东风东路小学、农林下路小学、中星小学等。



具体地段分配如下,点击图片可放大:





  

荔湾区


入学程序


2018年,全市公、民办小学招生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1、具有本区户籍报读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登录“广州市小学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进入公办小学网上登录报名,再根据网上预约时间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


2、居住在本区的非穗籍适龄儿童可登录“广州市小学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进入民办小学网上登录报名。


3、居住在本区的非穗籍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的适龄儿童于5月20日直接到学校现场提供材料报名登记并审核。


网上报名时间和审核资料时间


1、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5月5日-5月10日

2、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5月16日-5月20日

适龄儿童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在此时间段内前往地段小学或所报读的民办学校现场提出申请,各公、民办小学在此时间段内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提供网上报名协助。

3、公办小学现场审核资料时间:

5月19日-5月21日(星期六、日、一)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4、民办小学的资料审核时间请留意各民办学校的告示。


入学登记办法


(一)入学年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指2012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办理入学资料审核的地点、需带备的证明材料:

具有本区户籍的,报读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提交后,于5月19日-5月21日三天内,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按照地段学校的指引带齐证明材料携小孩到地段学校进行审核,各小学的招生服务地段分别在荔湾区各公办小学与社区居委会公布栏公布,同时在荔湾区政府网(http://www.lw.gov.cn)、荔湾教育信息网(http://www.gzlwedu.org.cn)公布,需带备证明材料如下:

1.户口簿;

2.房产资料:自有住房的:需提供与户口簿同址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

租住房屋的:需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须为住宅用途房屋)及登记备案证明,所租房屋应为本人唯一居住地,无需提供房屋查询情况(报名系统联网自动查询);

拆迁户的:需提供有关拆迁协议;

3.儿童计划免疫证;

4.儿童身份证。

(三)政策性照顾学生的入学申请登记办法

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适龄儿童,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在对应服务地段学校登记报名。符合条件者,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四)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申请登记办法

已申请积分入学的: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根据《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荔府办〔2017〕9号)要求,今年积分制入学相关安排已于3月16日在荔湾政府网站和荔湾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网上报名系统从3月19-30日接受报名。通过预审、初审、复审等环节,4月30日—5月11日公示积分计算结果,5月16日将经公示确认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名单移交区教育局。5月17-18日申请人登陆“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网上申请系统”填报志愿。区教育局安排学位;5月22-23日申请人登陆网上申请系统确认录取结果。5月28-30日申请人携带已安排学位的随迁子女及以下材料到录取小学报到:

1.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入学录取书;

2.户口簿;

3.出生证;

4.父母身份证及适龄儿童身份证;

5.儿童计划免疫证。

未申请积分入学的:可以到实际居住地附近的公办学校申请剩余学位,如果公办学校没有剩余学位接收的,可到我区的各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入学登记注意事项


(一)在报名登记前请务必到社区居委会了解清楚自己居住地段所属的社区居委及准备好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二)在报名登记前空挂户籍者请将户籍迁往实际居住地,并在实际居住地就近申请对口地段入学,对不符合人户一致的空挂户籍者一律在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学位。


补办报名登记手续时间、领取小学录取通知书时间与注册时间


(一)没有按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统一在8月27-28日按规定递交补报名申请,完成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料审核,补报名登记的适龄儿童由学校报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二)公办小学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间为6月9日,领取录取通知书的地点请留意各登记点学校的具体通知。


(三)新生注册时间为:公办小学6月16日


地段分配:


今年,荔湾区大部分小学入学登记地段基本没有变化,地段变化最大的集中在海龙街高尔夫地块。



高尔夫地块三间学校的地段划分情况



其中广州环城高速以东,龙溪中路以北,增南路以东,龙溪大道以北原属于增滘小学地段,划入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地段;东至广州环城高速,南至龙溪中路,西至新规划路,北至花地河区域,划入增滘小学新校区地段;原属于增滘小学地段,除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招生地段以外的区域,保留在增滘小学地段内。


原属入读增滘小学的地段今年新增了两所小学: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及增滘小学(江北校区)。该区域新学校的开办不但没有增加孩子入学的距离,反而增加了大量的优质教育资源。


具体地段分配如下,点击图片可放大:


  



海珠区


招生政策:



学位安排办法如下:


租住房学位未被占可按地段入学


海珠区今年的招生政策基本与往年保持一致。


不过,租住本区公租房的本区户籍租户子女,人户一致,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该住宅地址无儿童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原则上由对口小学接收。


其他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含政策性照顾学生),以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其在本区租赁住宅用途的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持本市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此外,承租人符合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条件的,可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参加积分制入学。不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或未取得积分制入学资格的,承租人可为其适龄子女选择到合法开办的民办学校申请入学。


学位新增情况:


海珠区:2所学校为九年一贯制招生


海珠区今年将新增4所公办中小学(校区),其中两所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均将在9月1日正式开学。这意味着新学年海珠区将新增4710个公办中小学优质学位,其中优质小学学位3510个,优质初中学位1200个。

  

招生地段方面,除新开办的4所学校(校区),海珠区其他公办小学的招生服务地段与去年基本一致。“部分学校的服务地段由于街道社区划分的变化导致在提法上稍有变化,如菩提路小学服务社区名称有变,但实际上招生服务地段和去年完全一样。”海珠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补充说。

  

今年海珠区探索品牌中、小学合作开办学校的办学模式,由海珠外国语实验中学和万松园小学合作开办海珠外国语实验中学附属小学,今年计划招收2个小学教学班;广州市绿翠现代实验学校和昌岗东路小学合作开办广州市绿翠现代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

  

此外,另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广州市执信中学琶洲实验学校也将于今年实现全面招生。该校配备24个小学教学班、24个初中教学班,满规模招生后共可提供1080个优质小学学位和1200个优质初中学位。


今年广州市执信中学全面接管该校区,将继续招收3个班的一年级新生。初中部计划招生6个班,其中50名为体育、艺术特长生。而海珠区老牌名校之一海珠区实验小学将接收开办富基配套教育设施。今年该校区将面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周边社区招收3个一年级教学班。



地段分配:




天河区


网上报名


5月5日—10日: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穗籍生广州户口的普通适龄儿童家长登陆“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


现场审核资料


5月19日—21日,公办小学现场审核资料。网上报名登记有效的穗籍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伴,在预约时段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须带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或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2.有效居住证明。(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拥有完全房产的,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只拥有不完全房产的,提供房产证、一手房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或集资房证明;(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确无房产的,则须提供有效居住证明(祖辈房产证、拆迁协议、租期至少至2021年8月31日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房产证及出租或出借公房的证明)。


派发录取通知书


6月9日,公办小学网上派发录取通知书。请家长自行上网查询录取结果。


学位安排办法如下



公办小学学位按“一户一学位”(双胞胎、多胞胎及符合计划生育二胎政策除外)进行分配,即一个住宅单元只能分配对口学校的一个学位,如果报名时学位已被占用(即该住宅单元已有适龄儿童在对口学校在读1—5年级的),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具体情况分以下几类:


1.地段生:按地段对口入学。


(1)一手房住户:适龄儿童父(母)在新生报名结束前(2018

年5月10日前)购房(房产证明或购房协议)并入户、入住,人户一致。


(2)二手房住户:在新生报名结束前(2018年5月10日前)已办齐交易手续(以房产证登记时间为准)并入户、入住,且人户一致,该房屋学位未被占用。


2.统筹生:解决地段生后,优先考虑安排地段对口学校入学。


(1)不完全房产住户:适龄儿童与父母拥有不完全房产的

居住地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在广州市内没有其他完全房产、不完全房产,该房屋学位未被占用。


(2)随祖辈居住户:适龄儿童与父母一起和祖辈同户同住,且父母在广州市没有任何房产,该房屋学位未被占用。


(3)拆迁户:由拆迁办安置并实际居住在我区辖内的拆迁户子女(以拆迁协议提供的居住地为依据,可不与户口地址一致,但必须具备广州市户籍)。


3.统筹生:统筹安排入学。


(1)一手房住户:新生报名结束(2018年5月10日)后购房(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并于8月27日前入户、入住。


(2)二手房住户:在2018年5月10日至8月27日前办齐交易手续(以领取房产证为准)并入户、入住。


(3)不完全房产住户:适龄儿童与父母拥有不完全房产的居住地虽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在广州市内没有其他完全房产、不完全房产,但该房屋学位已被占用;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同时拥有其他不完全房产,由房产权属占有比例最大的不完全房产所在地统筹安排学位。


(4)随祖辈居住户:适龄儿童与父母一起和祖辈同户同住,即便父母在广州市没有任何房产,但该房屋学位已被占用。


(5)借住或租住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无任何房产,借住或租住在国有房产或父母单位公房,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出具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房产证、房屋使用证明(无偿借住或有偿租用证明)和居住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实际居住地消费单据,如水电费、煤气费、固定电话费等)。


(6)租住私人房产或非单位公房: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无任何房产,租赁手续完备并于2018年5月5日前租住且租期至少到2021年8月31日的租住户子女,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


(7)拆迁户:领取拆迁补贴自行解决住地的临迁户子女,能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2018年5月5日前签订的天河区辖内有效租赁合同,经核实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

如对录取结果有疑问,请直接致电学校询查。


新生注册


6月16日,公办小学新生注册。家长带穗籍生按学校要求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补报名


8月27日、28日,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小学招生报名的,到招生报名地段学校递交补报名申请。所需资料与5月19日-21日现场审核所需资料相同。


关于穗籍残疾适龄儿童


(一)轻度残疾、生活可以自理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间、报名方式、资料审核及学位分配办法与普通穗籍生一致。


(二)盲、聋哑儿童应到广州市启明学校、启聪学校报名入读。


(三)具有天河区户籍的中重度智力残疾适龄儿童,请家长于5月19日—21日带齐资料(所需资料与普通穗籍生相同,另外需提供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智商检测证明)、携同孩子到天河区启慧学校报名。


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


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所列对象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监护人实际居住在我区的非穗籍生,请家长于5月19日—21日带齐证明材料到实际居住地对口招生报名地段学校递交申请材料,学校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6月16日前受理学校会电话通知家长学位统筹结果并告知注册时间和相关要求。


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


符合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条件的学生,须按《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申请工作指引》要求,6月1日9:00—6月4日16:00登陆“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系统”(网址: http://36.7.172.105:7007/gzth/ )填报入学志愿。


6月7日,登录“积分入学系统”和“天河门户网站”查看公办小学学位分配结果。6月11日,登录“积分入学系统”和“天河门户网站”查看公办小学学位补录名单及民办小学学位分配结果。


普通借读生


不符合以上(一)(二)款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儿童,鉴于我区公办学位非常紧张,建议回户籍地就读或选择到经审批开办的民办学校就读。申请民办学校学位的,请家长于2018年5月16日至2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进行网上报名,民办小学录取工作完成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其他事项



(一)家长必须对所提供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收齐报名材料后,学校会安排教师上门家访核实实际居住地情况,请家长予以支持配合。

(三)已读过一年级的学生不能重新报读,一旦发现,将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承担。

(四)请家长务必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为孩子进行网上报名。穗籍生如果延迟报名,将影响对口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非穗籍生如果不在网上报读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将不予录取。

(五)请家长按时备齐全部材料前往相应学校审核,材料不齐会影响录取。

(六)为了节省您的宝贵时间,建议家长先在天河区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thnet.gov.cn/)了解有关招生工作信息。

(七)请家长按时为孩子办理注册手续。已被学校录取、无故不按时注册、校方已通过电话催促,三天内仍不注册的,视为放弃该学位。

(八)2018年7月1日前未收到学校的录取告知(含书面通知、网上通知、短信通知等),视为不被录取。家长对录取结果如有异议,请于7月10日前到申请的学校了解具体情况,过期学校不再受理。

(九)如果家长对学校招生工作有建议或意见,可以向校长反映,若校长的解释或解决办法仍无法让您满意,可以寻求下列帮助:

天河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咨询电话:38622798,38622522;地址:天河区天府路1号大院4号楼2001室

天河区成教办(民办小学招生),咨询电话:38622792 ;地址:天河区天府路1号大院4号楼2002室

天河区教育局投诉电话:38622508 ;地址:天河区天府路1号大院4号楼2005室


地段分配:


今年该区公办小学招生暴增,新增一所公办小学,有近20所学校扩班,其中龙口西小学增至28个班,成名副其实的“巨无霸”学校。

  

今年天河区部分公办小学的招生地段略有变化。其中,远洋天骄暂划给元岗小学,珠江嘉园暂划给岑村小学,天河星作暂划给新塘小学,待其配套小学交付使用后再调整,前进小学今年新增兰亭盛荟地段。


具体地段分配,点击图片可放大:



白云区



入学程序


2018年,全市公、民办小学招生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1.本区户籍“人户一致”地段生报读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登录“广州市小学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进入公办小学网上登录报名,再根据网上预约时间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


2.具有本市户籍人户不一致适龄儿童,登录“广州市小学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进入公办小学网上登录报名,再根据唯一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学位。


3.居住在本区的非穗籍适龄儿童可登录“广州市小学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进入民办小学网上登录报名。


4.实际居住在本区的非穗籍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的适龄儿童于5月23-24日到各教育指导中心提供申请材料。


5.符合条件的白云区重点企业员工子女按照各教育指导中心的要求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审核资料时间


1.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5月5日-5月10日

2.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5月16日-5月20日

3.公办小学现场审核资料时间:

5月19日-5月21日(星期六、日、一)

4.民办小学的资料审核时间请留意各民办学校的告示。


入学登记办法


1.入学年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指201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资料审核:2018年5月19日-5月21日三天内,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按照网上预约时间段到学校进行资料审核,各小学的招生服务地段在白云区信息网公布。


3.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适龄儿童,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到各教育指导中心申请。符合条件者,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学位。


4.符合条件的白云区重点企业员工子女于2018年5月9-10号到各教育指导中心现场审核资料。按各教育指导中心要求报名登记。


5.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的积分入学申请登记办法,具体见《广州市白云区积分入学实施办法》和《广州市白云区积分入学时间安排表》。


6.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可到我区的各民办学校申请入学。


入学注意事项


1.在报名前请务必了解清楚自己居住地段所属的社区居委等。


2.没有按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统一在8月27-28日按规定递交补报名申请,完成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料审核,补报名登记的适龄儿童由学校报所属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


3.小孩报名时暂时还未办理身份证的,可用居民户口薄小孩的证件号码进行网上公办小学的报名。届时至学校递交资料,如未有身份证,请及时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可先递交身份证办理回执,留后再补。延缓入学办理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上区级以上医院证明,交各教育指导中心加具审核意见,并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白云区户籍的特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1.经康复训练已可以回归主流的轻度智力残疾儿童、肢体残疾儿童、自闭症儿童等,可以到所属地段小学申请随班就读。


2.有自理和学习能力的中、重度特殊儿童,可到特殊教育学校--云翔学校申请学位。

地址:白云区太和镇龙归龙兴西路77号

咨询电话:86043480 、86040373


3.失明、重度弱视的残疾儿童可到广州市启明学校申请学位。

4.聋哑儿童可到广州市启聪学校申请学位。

5.脑瘫儿童可到广州康复实验学校申请学位。

6.自闭症儿童可到广州市康纳学校申请学位。


地段分配:

今年白云区多所中小学校招生班数、招生地段略有调整。在招生班数方面,民航子弟学校今年计划招7个班,比去年增加4个班;黄边小学今年计划招5个班,比去年减少1个班;远景小学今年计划招生4个班,比去年减少一个班;三元里小学今年计划招生3个班,比去年减少一个班;江夏小学今年计划招生3个班,比去年减少一个班;龙湖小学今年计划招生3个班,比去年减少一个班。



具体地段分配如下,点击图片可放大:



黄埔区


招生条件与政策



地段分配:




番禺区


招生条件与政策




学位安排:


与以往不同在于今年番禺区租房住户满足条件,子女也可统筹安排入学。


《通知》内写到,具有广州市户籍而非番禺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若其监护人在番禺区以外无自有产权房,在番禺区拥有产权房(或在广州市内无自有产权房,以其番禺区合法租赁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且在小孩入学当年5月20日前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需要申请在番禺区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由居住地教育指导中心根据本学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其小孩入读本学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含政府补贴学位的民办学校)。


统筹安排入学主要是落实其义务教育学位,并非确保其入读地段对口学校。


此外,家长关心的廉租房子女入读问题,《通知》中表示,租住政府安排的廉租房(或公租房)的承租人子女,如果户口地址与租房地址一致的,由租住地教育指导中心按地段生安排对口学校;如果户口地址与租房地址不一致的,由租住地教育指导中心在本学区内统筹安排。


市政拆迁安置房的承租人子女,在拆迁安置期间,可选择入读租住地段或户籍地段对口学校。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番禺区户籍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为其统筹安排入读本学区内公办小学。



花都区


入学程序


全市公办小学招生仍实行网上报名。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当年5月5日至1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


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地段小学现场提出申请,地段小学必须设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接受报名;登记生效后,于当年5月第三周的周六起连续3天,根据网上预约时段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适龄儿童取得录取资格。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当年8月下旬向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递交补报名申请。


花都区保障符合条件的

承租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的实施细则




地段分配:


公办小学:

民办中小学地段分布:


增城区


入学程序


公办小学、民办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


1、公办小学入学程序。具有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18年5月5日至1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地段小学现场提出申请,地段小学必须设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接受报名。网上报名登记有效后,于5月19日至21日(根据网上预约时间)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经公办小学审核、并报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适龄儿童取得录取资格,5月31日前,镇街小学将审核符合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名单和资料交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复审和确认,直属小学将审核符合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名单和资料交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复审和确认,同时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6月9日前各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完成辖区公办小学的录取工作,并于6月9日向适龄儿童的家长派发录取通知书。6月16日进行公办小学新生注册。


资料审核时,须带如下证件、证明材料

(1)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或被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有效居住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管部门认可的购房合同及发票、宅基地证明、拆迁协议、经镇街出租屋管理中心备案的租赁合同等)(原件、复印件),其中提供房产证明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拥有该房产50%以上(含50%)份额;

适龄儿童及父母或监护人在申请入学镇街确无房产的,才允许以祖辈房产或租赁合同为适龄儿童申请入学(为简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家长不需要查册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由镇街教学指导中心或报名学校通过报名系统或到区房管部门核实适龄儿童及父母或监护人在申请入学镇街无房产);已租赁给他人居住的房产,租赁期内不为房产业主安排该房产学区的学位。

(3)计划生育服务证(根据卫计部门要求进行查验、登记);

(4)儿童预防接种证(根据卫计部门要求进行查验);

(5)符合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政策性照顾学生,还需按要求,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原件)。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8月27日至28日向户口所在镇街教学指导中心递交补报名申请并提交报名资料,镇街招生领导小组可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无需网上报名,于2018 年5月5日至10日,提交证明材料到镇街教学指导中心进行现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并公示无异议的,由镇街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不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按《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增府办规〔2018〕1号)要求,通过计算积分的方式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具体办法由区来穗局、区教育局另行制定,各镇街教学指导中心要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及来穗人员子女学位数划定入读公办学位的积分分数线,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子女入读公办学校。不符合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或不服从教育部门学位安排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选择报读我区的民办学校。


2、民办小学入学程序。需要报读我区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16日至2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报读民办学校。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拟报名的民办小学现场提出申请,民办小学须设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接受报名。

民办小学于5月22日至6月30日录取学生, 6月12日至14日,民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第二次开放,录取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可以于7月7日至7月9日进行第一次补录。民办小学于7月10日至7月11日接受新生注册报到,并将名单上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民办教育科和镇街教学指导中心。注册结束后,招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可以于8月25日至8月26日进行第2次补录。



招生地段


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应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原则上为学生居住地与学校直线距离在3公里以内(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


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划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确因本行政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需求无法完全满足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应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报区政府审定、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提前一年进行公示;对本镇街公办小学招生地段进行少量微调的,应由区政府批准,并于4月5日前公示。所有公办小学必须按划定的地段招生。


安排学位


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按“人户一致”原则安排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对口地段小学。具有广州市户籍“人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在保证“人户一致”学生学位的基础上,可以实际居住地为主,接受其报名,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为其统筹安排学位,具体细则由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制定。


特长生招生


除广州市教育局审定的少儿体校可招收体育特长生外,其他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体育、艺术及其他项目的特长生或将适龄儿童特长与入学挂钩。


地段分配


学校名称

2018年小学招生计划

班数

人数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中心小学

4

180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第一小学

4

180

广州市增城区富鹏小学

6

270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第三小学

2

90

广州市增城区挂绿小学

6

270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夏街小学

2

88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城丰小学

2

90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廖村小学

2

90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小学

2

90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第二小学

8

360

广州市增城区荔江小学

7

315

广州市增城区实验小学

10

450

广州市增城区清燕小学

5

225

广州市增城区新桥小学

4

180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致明学校

1

15

大鹏中学小学部(校名待定)

5

225

荔城三中小学部(校名待定)

6

270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中心小学

4

180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中心小学初溪分教点

1

45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第一小学

4

180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第一小学白湖分教点

1

45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第二小学

2

90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东方小学

1

45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四丰小学

1

45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增江小学(校名待定)

4

180

广州市增城区运南学校

2

90

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南岗小学

1

45

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横塱小学

2

90

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中心小学

6

270

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龙岗小学

2

90

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山田小学

2

90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第二小学

6

269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中心小学

5

225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长岗小学

3

135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长岗小学岗丰分教点

3

135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九如小学

3

135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九如小学章陂分教点

1

45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九如小学碧水分教点

1

45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镇泰学校

7

315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第一小学

5

225

广州市增城开发区小学

6

270

广州市增城开发区第二小学

3

135

广州市增城区南香山小学

4

180

凤凰实验小学(校名待定)

4

180

誉山国际配套学校(校名待定)

6

270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甘泉小学

9

405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第二小学

5

225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群星小学

2

90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群星小学新何分教点

2

90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群星小学白江分教点

2

90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南安小学

3

135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新墩小学

3

135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西洲小学

2

90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西洲小学东洲分教点

2

90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唐溪小学

2

90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白石小学

1

45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瑶田小学

4

180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大敦小学

4

180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久裕小学

4

180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沙埔小学

6

270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天伦学校

6

270

广州市增城区合生育才学校

6

270

广州市增城区水电二局学校

3

135

尚东阳光小区配套学校(校名待定)

3

135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中心小学

6

270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中心小学郑田分教点

1

45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中心小学塘头分教点

1

45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岗贝小学

2

90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元洲小学

2

90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碧江小学

2

90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碧江小学凰埔分教点

1

45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岳埔小学

3

135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石厦小学

4

180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麻车小学

8

360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石湖小学

2

90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旧山吓小学

1

45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星光小学

1

45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桥头小学

1

45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桥头小学岗尾分教点

1

45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三江小学

4

180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沙头小学

2

90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沙头小学田塘分教点

1

45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沙头小学溪头分教点

1

45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江龙学校

4

180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第一小学(校名待定)

3

135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中心小学

6

270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中心小学大田分教点

1

45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山美刘庆祺学校

2

90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莲塘小学

2

90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第二小学

2

90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第二小学九和分教点

1

45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第二小学乌石分教点

1

45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福和小学

3

135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福和希望小学

3

135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福和希望小学田美分教点

1

45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福和希望小学继枚分教点

1

45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福和希望小学大安分教点

2

90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育才小学

2

90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福和第一小学

4

180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合益小学

1

45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五联小学

2

90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五联小学安良分教点

1

45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畲族小学

1

45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中心小学

5

225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中心小学龙潭埔分教点

1

45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麻冚小学

1

45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岳村小学

1

45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光明小学

2

90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兰溪小学

1

45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水围小学

2

90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中心小学

9

405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中心小学墩头坳分教点

1

45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中心小学黄洞分教点

1

45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第一小学

2

90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第一小学高埔分教点

1

45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育英小学

1

45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高滩小学

3

135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七境小学

3

135

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中心小学

3

135

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腊圃小学

4

180

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沙岗小学

2

90

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竹坑小学

1

45

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长岭麦韵芳小学

2

90

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庙潭小学

2

90

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中心小学

6

270

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蓝山小学

1

45

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基岗小学

1

45

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岳湖小学

1

45

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沙头小学

2

90

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第二小学

4

180

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第二小学十字滘分教点

1

45


从化区


招生对象


截至2018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及以上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报名指引


1、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


(1)网上报名。5月5日至1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进入“公办小学报名”。


(2)资料审核。5月19至21日,带备儿童户口本、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效居住证明(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及医院验印盖章的预防接种证到指定学校现场资料审核。


2、非广州市户籍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1)申请积分入学。持有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截至当年8月31日止)的来穗人员,于4月23日—5月22日到我区各镇街来穗中心提出申请,详情请登录从化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conghua.gov.cn/)查看申请指南。


(2)报读民办小学。有意到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5月16—2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 http://zs.gzeducms.cn/)进入“民办小学报名”。


地段分配


从化小学地段分布:

流溪小学:新城中路及各巷、蓝田西路及各巷、中田西路及各巷、环城路106号及后、城内路1—146号、城内路一巷、城内路二巷、城内路四巷、青云路(单号至115号,中田西路以北)、新城西路双号2至100号、府后街、门口江、雄锋村、高地村(居民),青云里、东华里、龙江里、龙聚里、萃安里、崇仁里、石门楼等城区居民的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河滨小学:城南路及各巷,城中路及各巷,城南北路及各巷、凤仪东路1至5巷,广场路(以东),建云东路1至3巷,中田南1、2巷,河滨南路11号及后,建设路(由单号55号、双号48号,中田东路以南),府前路(双号86号起、中田东路以南),城南村六队,荔景园,景园北路,碧溪小区、乔安路、青云路286号,从城大道137号的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西宁小学:和鸣路及各巷、宝城路及各巷、塘圈路及各巷、福城路及各巷、上横路、旺城大道、旺城北路、旺城南路、旺城路、云城路、下横路、下横南路、南一巷、上横北路、新城西路单号及双号102号及后、城郊村十三、十四队(拆迁户)、关围新村、小语街的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雅居乐小学:港湾路及各巷、灏景路、御景路、尚景路、沿江南路(218号及前)、从城大道双号江埔段(S355线以北)的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雅居乐小学(和安校区):海塱村、姓钟围、南海塱横街、沿江南路(220号及后)、从城大道单号江埔段(S355线以南,含莱茵水岸、上城湾畔、欣荣宏)、从化大道S355线以南的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街口街中心小学:教育路及各巷、村前路及各巷、开源路及各巷、西宁中路及各巷、西宁西路及各巷、中蓝东、蓝田东路及各巷、新城东路及各巷、中田北路及各巷、东成路37号及后、府前路(中田东路以北)、建设路(至单号53号、双号46号,中田东路以北)、河滨南路1至10号、青云路(1至5巷、双号至60号中田东路以北)、镇安横街、镇安横一巷、镇安横二巷、田边村、三多镇(路)、荔香村、95316部队、街口村、楼田围、陈屋、朝阳街(单号)的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新城小学:建云西路及各巷、建云东路及4至6巷、凤仪西路及各巷、凤仪东路6至7巷、中田东路及各巷、中田南3巷4巷、青云路(双号62号起,中田东路以南)、广场路(以西)、云星路、洪山南路、下围西路、城南村(六队除外)、荔枝花园、洪山围的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城郊小学:城郊村(十三、十四社拆迁户除外)、环城路1至105号、安园路、城东路、德厚里、东门市、叶家巷、刘家巷、仕珍里的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团星小学:文峰路、团星村、北门大街、城内路147号及后、振武街、口岸路、南山楼、张家巷、松柏堂、迎春街、城峰路、团星路、兴业里、宝磷坊、西门、大塘、从城大道(青云路以西段)的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向阳小学:向阳大道、向阳南路、向阳路、向阳一路、镇南路及各巷、镇北路及各巷、中华路及各巷、西宁东路及各巷、河滨北路及各巷、东成路1至36号及各巷、龙新横街、龙新直街、龙仔新村、向阳村、从化大道(河西段)、盛景南路、江达南路、盛华路、华滨南路、朝阳街(双号)、雅筑一街的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北星小学:新村东路及各巷、新村路及各巷、新村西路及各巷、新村北路及各巷(街口村除外)、新村南路、沙龙路、北星村、北星路、福泉街的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联星小学:大江路及各巷、吉祥路、龙井路及各巷、河东北路及各巷、河东中路及各巷、河东南路(至单号33号、双号70号、七星路以北)、七星西路、红荔新村、红荔一路、观堂南街、红荔西街、塱仔新村、水上新村、龙井新村、新田新村、联星村、上游路、西华路的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禾仓小学:七星路及各巷、河东南路(由单号35号、双号72号起,七星路以南)、小海商贸城、禾仓村、小海南路、茂城路、隆兴路、聚源路、小海北路、横岭路、利源路、厂后街、环市东路(单号至395号,双号至216号)、深水新村的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备注:部分学校地段名称按照我区撤市建区后公安部门核定的新户籍地址名称表述。


南沙区


招生入学时间



学位安排



公办学校学位安排

(一)小学部分

1.公办小学学位分配按“人户一致”原则安排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对口地段小学。适龄儿童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之一的,符合“人户一致”的标准:

(1)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地址一致,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该房产100%份额;或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共同拥有该房产100%份额;

(2)适龄儿童随祖父母同户同住三年以上,适龄儿童所居住房产为祖父母所有,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在本市无房产;

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根据区教育局划定的招生范围,按适龄儿童户籍地所属公办小学对口安排入读。如对口公办小学学位不足,则优先录取住宅单元现无小孩在该对口小学就读1–5年级的适龄儿童(同一家庭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所生育的子女除外),同等条件按购房(自建房)时间(以房产登记查册表上的登记为准)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录满为止。

2.以下情况予以统筹安排辖区内公办学位(含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下同):

(1)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南沙区户籍适龄儿童;

(2)具有南沙区户籍,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其在南沙区租赁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且该住宅单元无对口小学1–5年级就读学生,持房屋所在地来穗中心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承租人适龄子女;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在户籍区无房产,且在南沙区拥有合法房产作为唯一实际居住地的适龄儿童;

(4)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

(5)对于符合“人户一致”条件,但由于排序靠后而未能被对口小学录取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以市教育局发布的日程安排为准,下同)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适龄儿童。

3.以上招生地段所涉住宅单元应为住宅性质,不含公寓、商铺、车库等。

4.具有广州市非南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

(二)初中部分

1.具有南沙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含外区、外市返区生)按照区教育局划定的招生范围对口直升学生户籍地所属公办初中学校。

如对口公办初中学校学位不足,则优先录取住宅单元现无小孩在该对口初中就读7–8年级的适龄儿童(同一家庭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所生育的子女除外),同等条件按购房(自建房)时间(以房产登记查册表上的登记为准)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未能被对口初中录取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适龄少年,由区招考办或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辖区内公办学位。

2.具有广州市非南沙区户籍且具有南沙区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籍区升学。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少年在户籍区无房产,且在南沙区拥有合法房产作为唯一实际居住地由区招考办或毕业学校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为其统筹安排辖区内公办学位。

3.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少年,在7月31日前,到区招考办或居住地所在教育指导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由材料接收单位统筹安排辖区内公办学位。



招生程序


(一)公办小学招生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儿童年龄超过7周岁(含7周岁)申请入学,由区招考办或户口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

1.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当年5月5日至10日登录“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

2.登记生效后,于当年5月第三周的周六起连续3天,根据网上预约时段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逾期不报名的,视作放弃公办小学学位;如有本区户籍的,由区招考办或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无本区户籍的,须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3.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在市教育局规定的公办小学现场审核期,向居住地附近学校递交报名材料,学校初审后录入报名系统(递交材料所指定的学校并非最终入读学校,最终入读学校由学校和教育局审核后确定)。

4.经公办小学审核、区招考办确认后,适龄儿童取得录取资格。从当年6月30日起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5.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当年8月下旬向区招考办或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递交补报名申请。

(二)公办初中学校招生

1.符合条件的南沙区公办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公办小学于小学毕业考试结束后下一周的周三统一报名。区招考办审核后,统筹安排。

2.具有南沙区户籍在户籍地段外学校或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的学生,要求回户籍地段内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7月31日前到区招考办或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加盖现就读学校公章的“学生基本情况表”(由就读学校登录“广州市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对符合条件回户籍所在地升学者,可按具有南沙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同等方式安排升学。因特殊情况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当年8月下旬向区招考办或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递交报名申请。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实行自主报名。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公告须向区招考办备案,同时通过学校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需要报读南沙区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当年5月16日至20日登录“广州市民办小学报名系统” (http://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录取结果由招生学校直接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民办小学招生工作完成时间为当年8月31日。民办初中学校于当年4月30日之后方可公布本校当年的招生方案,不得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广告等信息。需要报读南沙区民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小学毕业考试结束后下一周的周五起登录“广州市民办初中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民办初中网上报名和招生工作于10天内完成。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可采取面谈等方式招生。民办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录取工作,学生预录名单、正式录取名单适时通过招生学校网站等渠道公布。

(四)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广州市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和《广州市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执行。



地段分配



注:广外附小建设工程无法保证该小学在今年9月投入使用,该小学对口地段(海庭社区居委:滨海花园、滨海水晶湾、滨海珺城、广隆苑、新濠华庭;广隆村,约4个班)的学生,今年赞安排入读实验小学,待该小学年年投入使用后所属地段学生迁回该校上课。


关于2018年最新的小学招生

政策要点就总结到这里了

看在萌萌哒吐血整理的份上

各位妈友不分享一下吗?


后台回复“积分入学”“幼升小

小升初”“租购同权”等关键词

即可获得相应信息哦~


如果对本次幼升小政策还有什么疑问

也可以留言给萌萌哒哈~


欢迎文末下方留言

和大家分享你的观点哦!


一周爆文




5月白菜价机票出炉!广州出发玩转世界各地,低至140元!比坐大巴还便宜!


阅读8881
广州 招生 
举报0
关注广州妈妈网微信号:gzmama_com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即可关注
声明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广州妈妈网”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广州妈妈网公众号所有。

评论
更多

文章来自于公众号:

广州妈妈网

微信号:gzmama_com

邮箱qunxueyuan#163.com(将#换成@)
微信编辑器
免责声明
www.weixinyidu.com   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本站收录微信公众号和微信文章内容全部来自于网络,仅供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禁止一切商业用途。其中内容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头条易读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站声明:本站与腾讯微信、微信公众平台无任何关联,非腾讯微信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