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各合作方:
近期,我司在一些推广宣传活动中发现有未经我司授权擅自对外宣称“我司为其媒体合作伙伴”、“使用我司logo进行宣传、推广” 的行为。上述行为不仅对我司品牌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更严重侵犯了我司合法权益。现我司就品牌事宜郑重声明如下:
1、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系“澎湃新闻”、“”、“”品牌商标的唯一合法所有人;
2、未经我司书面授权不得擅自使用我司品牌、商标进行任何宣传、推广。一经发现,我司将采取法律行动追究侵权方的法律责任、要求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送律师函、提起诉讼;
3、如有商务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线上、线下活动、宣传、推广(如发布会、行业峰会、论坛等);联合制作专题、直播、视频等新媒体内容时需使用我司品牌商标,均需与我司取得联系并获得书面授权。
4、被授权方需严格按照授权范围使用,如超出授权范围,我司亦将采取法律行动维护我司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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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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