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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通告纳闷了:县委干部撞伤辅警逃逸,就不算犯罪?!

作者:观察者网 来源:观察者网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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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一段“交警执勤被撞倒在地、司机驾车逃逸”的视频在网上热传,经了解,该自称县委干部的驾驶人员系安徽宿州市灵璧县委干部。

12月10日,当地县委官方微博发布了对此事的处理结果。当事人确系县委工作人员,但身份未予透露,也未提及违法事实、时间、地点,处理结果是予以行政拘留七日,并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本来说几句也就算了,没想到事儿还在人为升温,而且有点复杂,令人越看越糊涂了。

昨天灵璧当地警方接受某媒体采访,采访中,一个自称灵璧县交警队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说:被撞的民警是一名辅警,胳膊可能有点小毛病,没事好了。

众所周知,辅警是公安机关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一样面临着繁重的警务工作压力,和正式民警一样为公安工作流血流汗,甚至比民警干的都多。但什么叫“被撞的民警是一名辅警”?我真是看糊涂了,这算是开脱还是息事宁人?辅警在协助执法过程中被袭击,违法人员就不构成犯罪了,是这个意思么?

再看看当地宣传部门发布的信息,语焉不详,含糊其辞,连事发时间、地点、人物身份、违法情节、造成的后果等关键元素统统省略,只写了一句行政拘留七天以及党内纪律处分,令人不解。


我们都知道,公安机关实施的行政拘留适用的是治安处罚法,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而刑事拘留适用的是刑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程序,是侦查案件的一种强制措施,是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这两者性质完全不一样。该案中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是否该以涉嫌妨害公务罪论处,不是光看伤势,还要看犯罪动机、情节和造成的社会后果。

单纯谈法律比较枯燥,我们不妨来看几起现成的案例。

一起看看网友们的评论吧!

@启贺:看来灵璧县此位干部确实背景强大,人家撞交警很有底气。以后“牛逼”要改写成“牛璧”了。   

@电老:对这种党员干部避重就轻的处理的恶劣示范作用,将抵消多少优秀党员干部建立起来的党的良好形象啊。

@今天没事泡杯茶:此事必有蹊跷。

@白帽蓝衣:大家掌握尺度分寸啊,这次是擦伤,下次给开口子,再下次来个骨折,试试呗,看看哪个能刑拘,各位交警辅警注意了啊,那么拼命干啥啊,歇了吧啊

@运城老任:胳膊有点小毛病,那还就是受伤了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手段玩的还真是溜啊

@308兵团在线:看来安徽灵璧县真的要彻查一下了,肇事逃逸者是不是罪加一等?

@闪耀的警徽:搞半天原来县委干部冲撞交警,被撞的是辅警啊,难怪!看来是我们小题大做了

@阜阳事件:干工作的时候,辅警是好同事、好兄弟;受到不法侵害需要维权的时候,不好意思,你是辅警,不是警察。

@如皋老猫: 从视频来看,拦车被撞者臂章为警察,明显是警察,为何要说是辅警?周至县医院殴打记者,媒体急吼吼进行了司法解释,说这应该是妨害公务罪,根本不提记者有没有记者证,媒体为何这般团结而交警却为撞人者开脱?这个问题令人沉思。难怪现在是人是鬼都敢打警察。

今年10月,也是灵璧县,一男子闯卡撞伤一辅警被刑事拘留。为何两起时间相隔并不久的案件,处理结果完全不一样呢?

最后再来看一遍视频吧,啥都不说了。


内容来源:本文经授权转自微信号“猫眼看天下”(ID:cat-discuss),有修改

截图来源: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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