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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提醒!这类微信群别进,可能正在套取你的个人信息!

作者:内蒙古晨报 来源:内蒙古晨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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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厦门警方提醒,来路不明的微信群会给个人信息甚至钱财带来安全隐患。

近日,厦门某小区楼道内、电梯里突然张贴了“加入业主群”的布告通知,通知的标题为“关于加入XX小区业主群的倡议书”,倡议书末尾有群二维码,并要求业主进群后必须修改昵称“X楼+X室+姓名”

小区最近正好要成立业委会,也有热心的业主在张罗着组建业主微信群。所以,看到这样用词颇具“正规”的倡议书,大家也没多想,陆续通过扫群二维码、互相推荐的方式进群。

但进群后,群里根本没有涉及组建业委会的事宜,而是不断发送各种推销广告等信息随后小区党支部和物业发布紧急声明,宣布这个所谓的“XX生活交流群”是假冒业主群。

谁建的“李鬼”业主群?图什么?

厦门市反诈骗中心民警分析,不法分子组建该假冒“业主群”,可能有以下三个目的:

1、在群内推销广告:这可比挨家挨户去发放传单、推销广告方便得多,成本也小得多。

2、获取小区业主信息:根据“入群要求”,一旦业主将昵称修改为“房号+姓名”,对方就轻松获取业主的个人信息,之后可能从事如诈骗等非法活动

3、群内发送附带病毒的链接、红包:在取得业主信任之后,不法分子会在群内发送附带病毒的链接、红包等,业主一旦点击,可能引起手机中毒,进而手机内信息被窃取,甚至导致手机绑定的银行卡内钱款损失。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不要随意扫描不明二维码,不要添加陌生微信好友、加入陌生微信群,更不能随意点击不明链接等,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微信群非法外之地,以下请务必注意!

1、任何发言要担负法律责任 这些消息千万别发!

2017年9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要求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

△图自网络

2016年9月4日晚,张强(化名)在北京昌平区回龙观半壁店一出租房内玩微信。当他使用“本·拉登”头像在某微信群聊天时,一个网友说了句“看,大人物来了”。于是,张强就顺着这句话,发了一句“跟我加入ISIS”。因这一句开玩笑的话,他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微信上任何发言都要担负法律责任,所以群里的伙伴们今后说话一定要注意!以下这9种消息千万别发!

1、政治敏感话题不发;2、不信谣不传谣;3、所谓的内部资料不发;4、涉黄、涉毒、涉爆等不发;5、有关港澳台新闻在官方网站未发布前不发;6、军事资料不发;7、有关涉及国家机密文件不发;8、来源不明的疑似伪造的小视频不发;9、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发。

2、速退这类微信红包群!

3月2日,微信团队发布了一则公告,公告中表示: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利用网络从事赌博活动

在微信团队公布的违规群示例中可以看到,利用微信群进行的赌博,通常以抢红包的形式进行。与普通亲友群偶尔抢红包不同,这些违法的微信群从建立开始就以赌博为目的,群成员的主要活动是抢红包,群主还会从中抽成

如不慎被邀请加入,请速退群!


  | 来源:工人日报 新华社

  | 本期责编:江金艳

  |本期审核: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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