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首席记者 吴博超)记者从自治区纪委监委获悉,通辽市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典型案例,对涉及履责不力、不作为、干预和插手政府采购等问题的3名基层干部进行处分。
1、 通辽市科左中旗努日木镇党委组织委员李博履行责任不力问题。
2016年9月李博被选派为前努日木嘎查第一书记兼驻村工作队队长期间,在推动精准扶贫工作中,未带领派驻的前努日木嘎查干部开展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放任嘎查“两委”其他干部上报贫困户信息;对所包联嘎查贫困户情况不清、底数不明;对扶贫项目的监管不到位,对嘎查干部违规违纪操作等问题未发现和有效纠正,未能正确履行第一书记应尽责任,造成部分群众对扶贫工作不认可,引发上访等一系列问题。
2018年3月6日,科左中旗纪委给予李博党内警告处分。
2、 通辽市扎鲁特旗乌额格其牧场国土所所长王守华在脱贫攻坚领域不作为问题。
2017年,王守华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入户次数少,包联贫困户档案资料不全;在扶贫对象识别方面,对所包联贫困户中不符合标准但被纳为扶贫对象的现象未及时上报纠正。
2018年2月22日,扎鲁特旗纪委因王守华帮扶责任履职不力,在全旗范围内通报曝光。
3、 科左后旗总工会主席布仁吉日嘎拉违规干预和插手政府采购问题。
布仁吉日嘎拉在担任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期间,在实施努古斯台镇努古斯台嘎查育肥羊项目和甘旗卡镇利蒙养殖项目时未按要求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涉及40万元资金;从2013年1月至2016年8月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有50个项目共涉及1070万元资金,未按照政府采购项目批准书的要求执行询价方式进行交易。
2018年3月10日,科左后旗给予布仁吉日嘎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来源:内蒙古晨报全媒体
| 本期编辑:宋彦慧
| 本期审核: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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