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
《通报》对2017年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深化创新驱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5个省(区、市)、82个市(地、州、盟)、116个县(市、区、旗)等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24项奖励支持措施,其中,佛山多次在文件中出现:
江苏省泰州市、浙江省舟山市、安徽省滁州市、江西省南昌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佛山市、重庆市潼南区、四川省泸州市、贵州省铜仁市、陕西省安康市。
激励措施:从2018年起两年之内,对上述市、直辖市辖区行政区域内企业申请企业债券实行“直通车”机制(企业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不需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千灯湖 容铸华/摄
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长春市,上海市闵行区,江苏省无锡市,浙江省湖州市,安徽省合肥市,福建省厦门市、泉州市,山东省青岛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佛山市,四川省成都市,贵州省贵阳市。
激励措施:2018年对上述市、直辖市辖区在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布局、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等试点示范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实施)
佛山新城 周玉燕/摄
北京市海淀区、河北省邯郸市、山西省阳曲县、吉林省吉林市、浙江省舟山市、安徽省宁国市、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河南省许昌市、广东省佛山市、重庆两江新区、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激励措施:2018年对上述市、县(市、区)、功能区在国务院大督查实地督查中予以“免督查”。(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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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通报》原文。
佛山发布编辑部
来源:中国政府网
编辑:刘燕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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