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佛山今年低保标准将提高!
昨天,佛山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征求提高我市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相关事宜意见的公告。根据公告,佛山拟提高全市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后的标准将上升至980元/人月。
征求意见公告中提出:
1、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由900元/人月提高到980元/人月。
2、全市低保补差标准不低于560元/人月。
3、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所需资金由各区财政按照原资金渠道筹措解决。各区按批准新标准当月的低保名册补发今年未达标月份的差额,其中2018年新保的低保户按实际批准月份计补。
4、新标准实施后,原来2017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将同时废止。2018年1月1日至本通知施行以前的期间,参照本通知确定的标准执行。
意见征集渠道
征求意见时间:即日至5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反馈至佛山市民政局。
电话及传真:83330239
邮箱:531155782@qq.com
通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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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发布编辑部
来源:佛山市民政局
编辑: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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