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抖音视频上流行一个搭讪段子,内容是一男子问姑娘:“小姐姐、小姐姐,给你个东西要不要?”然后男子把手递给姑娘,十指紧扣,说:“我,你要不要?”
最近,浙江台州仙居县两个小伙子在吃夜宵的时候,喝了点小酒,看着邻桌的几个漂亮小姐姐,突然很想模仿。事情的后果大家都没想到。
那天凌晨一点钟左右,两个姓吴的小伙子在台州仙居一家饭店里吃夜宵。隔壁桌的几名年轻姑娘很漂亮。
两人突然想到,抖音上的那个视频。借着酒劲,两个小伙子就这样上去了。
现实中的姑娘吓坏了。而且姑娘旁边还有男同伴,愤然而起。两桌人吵了几句上了手,等到民警赶到,双方均有不同程度受伤。
另据5月7日从仙居县警方获悉,因涉嫌寻衅滋事,模仿“抖音视频”段子的吴某木、吴某胜被处行政拘留15天,姑娘的男伴被处行政拘留5天、罚款200元。
浙江湘湖律师事务所律师沈佩杰说,抖音那么红,我们普通人在玩抖音的时候可能也会碰到些法律问题,他想给大家提个醒。
从上面那个案例说起,两个小伙子,即便是模仿了“抖音”视频,如果搭讪后姑娘也愿意和他们交朋友,那也不会违反法律。但是他们的结果是被拘留,那是因为搭讪失败以后,两位当事人仍旧不依不饶,导致与姑娘的朋友发生口角,继而引发斗殴造成的。
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可以依法对涉案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并视情节和后果决定是否移送刑事处理。
现在短视频平台比较多,为了博眼球,赚点击,有时候视频内容会出格,如果太黄太暴力,那么摄制发布者及平台方都有可能违法。另外,拍摄下来的视频一般都是放在网上供大众观赏的,尤其要注意第三方的肖像和隐私,如果涉及到第三方,最好先征得其同意再发布。还有,注意“整蛊”作品摄制过程中容易造成第三方或者自身受伤的法律风险。
有些视频制作者
为了达到出其不意的效果
拍摄自己“整蛊”他人的作品
有时可能会造成意外的发生
比如
……
“抖音”中有一个视频是这样的——一方在门上贴透明胶,故意让人不小心撞上的恶作剧。如果被整蛊一方一不小心摔倒,导致受伤的严重后果,摄制者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还有武汉一位爸爸模仿抖音转小孩,失手将孩子摔成半身截瘫(脊髓严重受伤)。
最后,还要注意摄制过程中骚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导致的法律风险。
回到台州案例,“抖友”用这种方法去“撩妹”,如果女方不愿意,而男方又想强撩,有可能会构成“强制猥亵”。
而有些视频是在公共场合下摄制的,如果造成人员拥堵围观,进而有可能因扰乱社会秩序而被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本文选自钱江晚报(qianjiangwanbao)、澎湃新闻(thepapernews)
钱江晚报记者 肖菁
澎湃新闻记者 杨亚东
部分图据小强热线浙江教科(ztv4xqr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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