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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自治区党委第四轮巡视整改情况公布,这24个市、县(区)这样整改了

作者:广西日报 来源:广西日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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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自治区党委7个巡视组对10个设区市及所辖14个县(区)开展了扶贫领域“机动式”巡视,今年2月上旬反馈巡视意见。被巡视党组织利用2个月时间,对巡视发现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南宁市

南宁市委细化分解52项整改任务,逐项抓好落实。


召开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大会,制定“先锋引领·脱贫攻坚”行动计划,组织开展“两随机”督导调研和明察暗访,建立“红黑榜”通报制度,实施脱贫攻坚绩效考评办法,推动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扶贫。制定特色产业扶贫规划,指导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建设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园。科学规划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加大深度贫困县、深度贫困村帮扶力度。开展作风建设“十盯十查”活动,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应付巡视的9名干部。强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立案12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7批43起。


隆安县委


组织学习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制定完善脱贫攻坚规划和集中攻坚深度贫困工作方案,加大深度贫困乡、深度贫困村帮扶力度。实施产业精准扶贫规划,申报创建特色扶贫产业园。


开展6轮扶贫领域督查,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督促帮扶干部履职尽责。组织开展“筑牢先锋堡垒·引领脱贫攻坚”专项活动,夯实脱贫攻坚基础。清退不再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范围及超标准收取的购房预付款。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立案查处伪造材料应付巡视的4名责任人员,通报批评和谈话提醒6人。


宾阳县委组建16个督导组,集中督查巡视整改工作。


研究制定脱贫攻坚年度计划和工作要点,完善产业扶贫方案和奖补措施,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参与脱贫攻坚。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组织自查自纠,强化审计和财政监督。制定扶贫工作督查实施方案,强化脱贫攻坚绩效考评,通报批评5家单位,问责追责8人。开展“支部联建·先锋同行”主题实践活动,深化以城带乡和结对共建,加大贫困村贫困户帮扶力度。集中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立案查处19人,通报曝光3批26人。


桂林市


桂林市委召开脱贫攻坚和巡视整改推进会,剖析典型案例,细化分解48项整改任务,强化督查,推动落实。


健全扶贫开发绩效考评,传导压实各级各有关单位脱贫攻坚责任。出台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意见,加大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帮扶力度。加快扶贫资金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进度。实施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多渠道扶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强化基层基础,清理整顿村干部“带病”上岗问题,统筹扶贫扶智扶志。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查处案件32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9人,通报曝光41期110起。

灌阳县委加强脱贫攻坚组织领导,调整充实脱贫攻坚指挥部,健全督查通报、考核评价制度。


制定产业扶持方案、奖补方案,整合涉农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培育主导优势产业。规范扶贫项目申报和扶贫资金拨付,整改识贫不精准、易地扶贫搬迁缓慢等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清理“带病”上岗村干部,规范村级财务收支管理。整治违规占用农田建房行为,整改危房改造超面积建设问题。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立案22件,问责追责23人。


资源县委完善定期研究脱贫攻坚工作机制,统筹安排四家班子领导联系指导贫困村工作组工作。


制定实施深度贫困乡村脱贫攻坚方案,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好金融扶贫政策,加大帮扶力度。完善扶贫产业规划,规范产业扶贫项目申报和资金管理。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群众增收脱贫。开展上级督查检查整改“回头看”,回收“以拨代支”资金3005万元,清退违规收取的搬迁户装修费用329万元,纠正扶贫小贷使用偏差,整治非法开采稀土问题。扶贫领域立案29件,问责追责58人。


梧州市


梧州市委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细化明确43项整改任务。


建立常委会定期研究脱贫攻坚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脱贫攻坚“三项制度”。开展“纠四风、促落实”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抽查暗访,加强月督查、月通报,推动上级督查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制定实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八条措施,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创新电商营销模式。完善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制度。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努力确保项目建成和发挥作用。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立案10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4人,通报曝光3期6起,完善制度14项。

藤县县委调整充实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完善四家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帮扶机制。


强化扶贫督查考评工作,每月一督查、每季一汇报。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问题专项整治。整合扶贫资金,扶持贫困村产业发展。发动农户通过土地入股形式参与合作社经营。规范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和使用。加大干部懒政怠政突出问题整治和通报力度。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约谈诫勉“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7名领导干部,召开8场警示教育大会。扶贫领域立案4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


北海市


北海市委将30项巡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全力推动落实。


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督查,全面排查摸底,健全绩效考评,压实帮扶责任。制定产业扶贫实施方案,一村一策“把脉问诊”,实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强化扶智扶志,促进群众脱贫。整顿扶贫干部队伍作风,加强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管理。从严监管产业扶持资金、小额信贷资金等,实行审计全覆盖。规范扶贫项目招投标工作,整改危房改造工程质量问题。运用“大数据+”平台筛查发现问题线索,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13件,通报曝光16批42起。


合浦县委专题学习上级脱贫攻坚工作部署,约谈扶贫领域部门党政正职,完善扶贫绩效考评,压实工作责任。


组织脱贫攻坚专项督查,推动上级扶贫开发核查反馈问题整改。编制产业精准扶贫规划,加强分类指导,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加强扶智扶志工作。组织明察暗访,通报典型案例,整顿干部队伍作风。从严监管各类扶贫资金,规范扶贫项目招投标工作,整改危房改造建设质量问题。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开展信访举报件“双清零”活动,立案审查45件45人。



防城港市


防城港市委成立5个整改专责小组,承担79项整改任务。


坚持常委会定期研究脱贫攻坚和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扶贫点制度,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约谈有关县区党政主要领导,责成抓好整改,稳步推进脱贫。立足区位优势,扶持发展扶贫特色产业。强化扶智扶志,选树先进典型,激发群众脱贫内生动力。全面推行农村党组织评星定级和党员积分化管理,发挥脱贫攻坚引领作用。细化扶贫开发专责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加强扶贫项目招投标管理,健全监管措施,防范廉洁风险。严肃查处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立案5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


防城区委建立常委会扶贫领域“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健全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细化脱贫攻坚基础设施项目、产业发展工作流程及责任清单。制定从严管理脱贫攻坚帮扶单位及帮扶干部办法,将脱贫攻坚纳入区管班子量化积分考核。召开巡视整改和抓党建促脱贫集体约谈会,强化困难群众思想帮扶。推行扶贫领域资金和项目建设黑名单管理制度,遏制围标串标行为。加强扶贫小贷托管企业审核和监管。严格扶贫领域执纪审查,立案3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通报3期7人。


钦州市


钦州市委建立60项整改任务台账,结合脱贫摘帽督查工作,逐项解决销号。


常委会定期研究脱贫攻坚,制定脱贫攻坚责任制细则,落实领导联镇包村和部门联系帮扶制度,扭转部分镇村因区划调整造成的工作被动。专题研究上级扶贫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开展扶贫小贷和易地搬迁等专项督查。完善扶贫产业开发实施方案,发挥党建工作站作用,分类发展贫困村集体经济,强化村民合作社监管,组织扶贫资金承接企业向贫困户通报经营状况。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联动大巡访、问题大排查活动,立案12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人,通报曝光5批次。


浦北县委通过书记约谈、剖析典型事例、下发整改通知单、组织联合督查等方式,压实整改责任。


制定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加大财政投入和奖补力度,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强化扶智扶志,促进创业就业。发展贫困村集体经济,从严监管集体经济账目,并纳入乡镇年度考核和任期目标考核。对“量化到户带资入股”和扶贫小额贷款委托经营企业(合作社)进行全面清查,纠正违规问题,修订管理办法,定期监督检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立案17件,问责追责16人。


贵港市


贵港市委建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台账,分解39项整改任务,逐项抓好落实。


强化产业扶贫,制定发展特色产业三年行动方案,加大奖补扶持力度。明确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八条具体措施,组建工作队,深化行动学习,分片联系帮扶。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加强扶智扶志工作。坚持抓党建促脱贫,建立市委书记“基层直通车”工作平台,加强第一书记队伍管理,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和带动力。加强扶贫项目和资金监管,健全合作社监管机制,强化扶贫小额信贷风险管理。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立案132件,组织处理5人,党纪政纪处分13人,通报案件37起。


平南县委健全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加大帮扶和政策宣传力度。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扶贫产业,打造“一村一品”,加强电商服务,解决销售难题。健全健康扶贫机制,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建强基层战斗堡垒,提升村“两委”成员“双带”能力。加强扶贫项目和村民合作社财务监管,核查扶贫小额信贷委托企业经营状况。全面排查整治多年尚未完工和发挥作用的农村人饮工程。召开扶贫领域警示教育大会,举办警示教育展,立案4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通报3批11起。


玉林市


玉林市委组织两轮巡视整改督查,分条分块普遍开展约谈,督促154项整改措施落实。


制定脱贫攻坚三年规划、摘帽计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各级脱贫攻坚工作职责,推行后盾单位党组织书记和贫困村第一书记帮扶同责制度。完善脱贫攻坚督查制度,抓实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实施动态监测、精准帮扶,推进“三个一百”扶贫产业工程,建立健全相关监管制度62项。全面排查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发放管理使用情况,清理回收错评错放资金。开展扶贫领域蹲点直查直办“清风行动”,立案310件,组织处理13人,党纪政纪处分2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其中查处市管干部5人。

博白县委充实脱贫攻坚领导力量,四家班子领导干部分片指导各镇脱贫攻坚,建立专责小组目标任务体系,完善脱贫攻坚协调制度和议事协商通报制度。


加强精准识贫工作,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回头看”。整合财政资金和社会投入,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组织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审计调查,健全委托资金监管预警机制。整顿干部作风,推行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制度。查处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免去2名乡镇党政正职职务,问责追责117人,约谈3个镇34名责任人员,挽回经济损失857万元。


兴业县委加强脱贫攻坚组织领导,充实调整领导力量,实行每周书记专题会、每半月分析研判会、每月工作推进会制度。


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活动,制定脱贫攻坚督查问责办法,对自治区脱贫攻坚大督查指出问题逐项进行整改,约谈诫勉履职不力干部27人次、通报63人次。加快扶贫项目建设,清查回收违规拨付的财政专项资金,全面排查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经营风险。健全扶贫相关单位党组织。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健全管理制度11项,问责追责9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人,挽回经济损失552万元。


来宾市


来宾市委研究巡视反馈意见,明确35项整改任务,并将巡视整改列入市委巡察范围,纳入党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述职评议考核及绩效考评。


加强脱贫攻坚组织领导,制定重点工作方案,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召开市县乡三级集体约谈会,开展5次专项督查,问责5名履职不力的县级党政分管领导。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加快扶贫资金拨付进度,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力度,做好后续帮扶工作。制定产业扶贫方案,因地制宜发展贫困村集体经济。开展违规领取惠民资金问题专项清理,严厉打击农村涉恶团伙。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立案81件,问责追责73人。

忻城县委明确四家班子领导扶贫工作职责,实行预脱贫村常委联系帮扶责任制。


制定转变干部作风和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三项制度”,开展庸政懒政专项整治和“四风”问题专项督查。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十包”责任制,完善项目实施单位补偿和处罚机制,多渠道推动解决易地搬迁户就业创业问题。强化政策宣传和感恩教育,激发群众脱贫的内生动力。加强精准识贫工作,制定核查整改方案,纠正“人情保”和“错保”问题,问责50人。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立案1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


金秀瑶族自治县县委制定2018年脱贫摘帽工作实施方案,调整充实脱贫攻坚指挥部,整合四家班子力量,强化专责小组职能,加强脱贫攻坚组织领导。


县委召开典型案例剖析会,压实乡镇脱贫攻坚责任,整治干部履职不力的突出问题。推进基层党建示范引领工程,开展干部作风整顿年活动。强化扶贫扶志,组织感恩主题宣讲教育活动。加强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发展壮大扶贫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严肃查处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立案1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


崇左市


崇左市委细化分解39项整改任务,逐项抓好落实。


常委会每月听取扶贫开发重点县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充实扶贫专责小组领导力量,强化督查督办。加快边民互市点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条件,发展边贸合作社和互助组,鼓励群众入社入组“抱团取暖”。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组织处理5名驻村工作队员,通报违反有关纪律的26个单位、31人次,健全管理制度18项。创新开设“脱贫攻坚故事会”专栏,选树宣传先进典型。健全扶贫资金常态化监管制度,组织开展风险评估。集中整治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突出问题,立案查处4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人。


天等县委定期召开常委会、扶贫专责小组会议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加强督查督办,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分片挂点包村。


强化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成立移民搬迁服务中心,做好搬迁后续服务工作。编制产业精准扶贫规划,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特色产业。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加强审计监管等方式,加强委托经营企业监管。制定实施扶贫领域考核和问责办法,约谈6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免去4名乡镇党政正职职务,对扶贫资金支出滞后的4家责任部门启动问责,立案处理1人,诫勉谈话1人,约谈提醒7人。



来源|广西日报记者 王春楠

编辑|张安然

责编|冯辉

 值班主任|黄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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