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启动了2018年省“春蚕奖”、“绿叶奖”、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浙江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辅导员、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的评选工作,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6月30日前。
评选条件有哪些?又有多少推荐名额?一起来了解。
省“春蚕奖”
推荐范围
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在职教师,包括在教学、管理和服务育人中涌现出来的各类优秀人员。
推荐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
2.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无私奉献,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自觉抵制有偿补课,在本地区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先进教育理念,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关注每一名学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4.对从事管理和服务岗位的人员,应在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中具有良好的服务态度、较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技能水平。
5.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5年以上。
6.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须具有2所及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推荐评选名额
实行等额推荐,评选名额为300名,名额分配如下
省“绿叶奖”
推荐范围
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工作人员及教育系统以外的社会各界人士。
推荐条件
1.重视、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发展。
2.在支持教育现代化县建设中成绩突出,或在捐资助学、出资办学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3.在尊师重教、提高教师待遇、稳定农村教师队伍、改善农村办学条件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推荐评选名额
实行等额推荐,评选名额为100名左右。每个设区市可推荐1名市级或县级机关工作人员,每个县(市、区)可推荐1名县(市、区)以下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县级)。对于独立承担教育职责、规模较大的经济开发区等,每个设区市可视情况择优推荐1名省“绿叶奖”人选。
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
评选范围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年龄60周岁以下的在职教师。
评选名额
实行差额推荐,评选名额为100名。推荐名额综合考虑专任教师数、“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重点建设高校、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状况等因素进行分配,各高校推荐名额如下
评选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符合“四有好老师”标准,坚持做学生的“四个引路人”,自觉践行“四个相统一”。
2.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思想政治素质高,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恪尽职守,甘于奉献,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注重教研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对所教学科有比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在提高教学质量和育人素质方面成绩突出。
4.积极主动承担本专科、研究生教学任务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注重教学与科研的结合,成果突出。
浙江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
评选范围
浙江省农村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中曾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且在农村从教20年以上的在职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评选名额
实行等额推荐,评选名额100名。各地推荐名额如下
评选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符合“四有好老师”标准,坚持做学生的“四个引路人”,自觉践行“四个相统一”。
2.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思想政治素质高,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恪尽职守,甘于奉献,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注重教研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对所教学科有比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在提高教学质量和育人素质方面成绩突出。
4.坚守农村学校教学岗位,在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和办学效益等方面业绩显著。
浙江省高校优秀辅导员
评选范围
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在职一线专职辅导员。
评选名额
实行差额推荐,评选名额为110名。一线专职辅导员超过100名且研究生辅导员超过10名的高校推荐3名,一线专职辅导员超过90名的高校推荐2名,其他高校推荐1名,一线专职辅导员10名以下的高校不列入推荐范围。
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生活、工作作风严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2.勇于开拓创新,工作有思路,善于思考,注重研究,爱岗敬业,业绩突出,能熟练运用现代化工作手段,不断探索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心理特点和学习生活状况,形成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3.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2014年8月31日前从事辅导员工作),工作业绩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在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考核成绩名列学校前列,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原则上要求近3年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辅导员或优秀教师称号。
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
评选范围
浙江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在职教师。
评选名额
实行等额推荐,评选名额100名左右。原则上每个设区市本级、县(市、区)各推荐1名,省援疆指挥部推荐现仍在新疆工作的援疆教师1名,省教育厅推荐省直属学校教师1名。
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生活、工作作风严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2.勇于开拓创新,工作有思路,善于思考,注重研究,爱岗敬业,业绩突出,能熟练运用现代化工作手段,不断探索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心理特点和学习生活状况,形成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3.坚持素质教育理念,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积极承担并出色完成班主任工作,原则上要求近5年内担任班主任工作至少3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需具有2所及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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