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南宁超标“电驴”能否继续开?答案来了!

作者:广西日报 来源:广西日报 公众号
分享到:

05-21

近日,

国家公布了电动自行车技术规范最新国家标准,

都有哪些新标准呢?



  • 限速25公里/小时


  • 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 整车重量小于或等于55公斤


  • 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目前南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超过200万,

大多都不符合新国标。

网友们看着自己心爱的超标小电驴,

内心无比悲伤……



一时间,日报哥的微博评论区“炸锅了”……

@吴超煜:从此你会发现,有电骑出去没电骑回来了。踩了半天都还没有到家


@LUU灬晴天不知道脚踏功能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有几个会踩这么重的电动车?


@明天加昨天:这怎么玩?


@请叫我_梁先生:25公里每小时……


@随缘乱红尘:刚买了72V的 , 去上牌也没见说啥 ,意思是买了然后让去报废?


@香菇包ZA要禁应该从源头禁起,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一律不准生产出售,现在批准生产出售了又拿消费者开刀,什么道理?


好了,让日报哥来为你们一一解答吧~


01

超标“电驴”能否继续使用?


据了解,2014年2月10日以后,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实行目录管理,在自治区质监局公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目录》中,超标车辆占据了目录中的很大比例。



业内人士解读:


国家技术标准是针对生产、维修和销售企业的生产行为作出的强制性执行标准,而不是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制订的标准。新国标的出台只是要求生产厂家在新标准生效后按此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并未要求消费者只能驾驶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政府对电动自行车这种涉及群众面极广的问题,向来采取的是比较稳重的、力求将群众利益最大化的处理态度,因此强行禁止不符合新国标的旧电动自行车继续使用的可能性并不大。



2

超标车辆是否纳入机动车管理?


超标电动自行车究竟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由于此前的旧标准相对滞后,很多地方难以区分管理。此次新国标的公布将对此进行重新定义。新国标落地后,如果超标电动自行车能继续上路行驶的话,是否将被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目前正在起草的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方案中,对于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设想是维持非机动车管理不变,力求平稳过渡。而对于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管理,质检部门的管理目录将会作出怎样的调整,仍需研究决定,但无论如何变化,肯定会有个过渡期。



3

限速是否会让交通更加拥堵?



有网友认为,在目前南宁公共交通系统还不够发达、多个主要路段修路的情况下,如果现有的电动自行车强制限速在25公里/小时以下,南宁交通状况或更加拥堵。



截至5月20日晚,在南国早报微信公众号针对“在新国标中,电动自行车最高速度不能超过25公里/小时,你怎么看”这一问题的投票中,“这个速度太慢”选项得票5533,“这个速度合适”得票 1354,“这个速度太快”得票 370。有网友表示,随着城市范围扩大和道路的增加,限速在30公里/小时会更符合当前的实际。


有关部门回复:将完善相关管理措施


除了市民关心的问题外,有关部门还对广大市民容易忽略的问题进行了提醒。


现状:超百万“电驴”临时牌到期


南宁是全国电动自行车使用率较高的城市之一。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突破200万大关。


从2013年8月15日开始,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南宁市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依照当时的上牌规定,2013年8月15日至2014年2月10日期间,对于超出1999年国家标准的“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政府给予消费者一定的缓冲时间,对已购买超标电动车的车主给予发放临时号牌和行驶证,临时号牌电动自行车使用年限为4年。


今年2月10日,当时登记注册的100多万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临时号牌,就已全部到期。


对此,今年年初,由于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尚未公布,广西交警部门当时出台应对措施,对已取得临时号牌和行驶证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牌证予以延期使用,暂不规定延期期限,等待新国标出台后再另行出台相关规定。



来源丨南国早报、广西日报法人微博、南国早报官方微博

编辑|张安然

责编|唐莉莉

 值班主任|晏彦

广西日报新媒体出品


精彩推荐





阅读8831
南宁 
举报0
关注广西日报微信号:gxrb2013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即可关注
声明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广西日报”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广西日报公众号所有。

评论
更多

文章来自于公众号:

广西日报

微信号:gxrb2013

邮箱qunxueyuan#163.com(将#换成@)
微信编辑器
免责声明
www.weixinyidu.com   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本站收录微信公众号和微信文章内容全部来自于网络,仅供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禁止一切商业用途。其中内容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头条易读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站声明:本站与腾讯微信、微信公众平台无任何关联,非腾讯微信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