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道路出行环境,4月以来佛山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清患伏虎”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存在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根据工作部署,全市交警部门除了开展日常查处工作以外,每月的10日、20日、30日还将集中开展统一整治行动。
涉摩涉电交通事故后果严重
2018年第一季度,全市实际发生一般程序交通事故450宗,其中,涉摩(含超标电动自行车)涉电交通事故占事故总量的43.78%,共死亡50人、受伤210人。
伤害使用者本人
当电动车穿行在机动车车流中,由于驾驶人身体暴露,车辆重心不稳,后视能力很差,短距离内加减速却比汽车还灵敏,天然地就给自身带来巨大风险。
伤害行人
一旦机动车道拥堵,电动两轮或三轮车就迅速使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它们速度远快于人力非机动车,又有一定重量和惯性,行驶却悄无声息。对行人来说,危害相当严重。
小链接:根据研究,碰撞 30 km/h 是人体损伤的分界点,在 30 km/h 以下,交通参与者中的弱势群体在交通事故中的死亡几率约为 0 ,超过这个值,死亡几率就逐渐增大。
伤害正常通行的机动车
电动自行车进入机动车道,并且时常伴有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增加了机动车驾驶人判断路况的难度,给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增加了多重风险。
在20日的集中统一行动日期间,交警部门共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1048宗,其中查处摩托车无牌无证、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员、酒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等7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61宗,查扣摩托车、电动车124辆,其中无号牌摩托车17辆,外地摩托车9辆,报废摩托车3辆。
在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交警部门通过设立现场学习服务点;发放宣传单张、警示教育卡;网络执法直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涉摩涉电违法行为的教育整治力度,提高市民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
为了你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
佛山发布编辑部
来源:佛山市公安局
编辑: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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