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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黔东南的大街小巷
充斥着不计其数的电动车
电动车在带来便捷的同时
也催生出乱象
随意变道、逆行、超载
闯红灯、随意掉头
甚至是直接冲上人行道
给交通和安全带来了巨大隐患
近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出台,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
新规与之前的标准有什么不同,快来看看↓↓
近些年来,电动自行车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越来越快,部分指标超出了现行《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新标准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
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
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
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
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
此外还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
一图看懂《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原有的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怎么处理?
该技术规范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从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
给企业一定时间进行新产品研发、生产线调整和库存产品消化,具体以标准正式发布稿规定的时间为准。在过渡期内,鼓励生产企业按照技术规范组织生产,鼓励销售企业销售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技术规范正式实施后,不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根据新标规定,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针对电动车管理做过的努力:
自贵阳市一环内实施“禁摩”令之后,早在2011年初,贵阳市畅通工程“缓堵48条”就提出:要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
2013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须经登记、上牌、申请行驶证等手续才可上道路行驶。
2015年8月26日,贵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发出公告,向社会公布拟即将出台的《贵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的征求意见稿。
2017年12月31日,公安部紧急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延伸阅读
目前,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第一大国,保有量约2亿辆,年产3000多万辆,然而,电动自行车的交通安全问题却时有发生。据统计,全国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比高达20-50%,死亡人数占比20-40%,形势非常严峻。
日常生活中,电动自行车设计的最高限速是20公里/小时,可有的电动自行车,跑个50公里/小时很轻松,有的时速甚至超过100公里。行驶在道路上,完全不慢于机动车,给交通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隐患。
十个车祸九个快,电动自行车也不例外。据广西南宁交警介绍,“按照法规它不能超过20公里/小时,实际上现在没有一个车会低于这个速度的。”
据统计,2017年南宁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违规造成的交通事故196起,死亡53人。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是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广西南宁,电单车因无视交通规则发生车祸
△广西南宁
在我国,电动自行车按非机动车进行管理。按《交通安全法》规定,
非机动车的最高速度不能超过15公里/小时。因此,国家标准强制要求电动自行车设计的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
专家介绍,电动自行车车速过快,将直接增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几率,一旦遇到紧急情况,骑行人做出相应避险动作的时间很短,速度越快,刹车距离也就越长,就越容易与其他交通工具或行人发生碰撞,造成人身伤害,甚至危及生命。
在南宁市的某电动自行车专卖店,店里的销售人员声称,即使是动力最强的电动自行车,他们出厂时设置的最高时速也都一样,为20公里/小时。“唯一缺点就是这个车速度有点慢,像乌龟爬一样。”
△某品牌电动自行车销售人员
虽然厂家生产的每辆车都有限速装置,但据销售人员透露,都有破解办法。只需要不到10秒钟,电动自行车的所谓限速设置就可以解除。
在进一步的调查中发现,按规定最高时速为20公里的电动自行车,实际最高时速达120公里以上,超速高达500%,所谓的限速装置形同虚设。
据了解,南宁市每天约有1600辆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而在南宁市电动自行车检测站,检测人员主要查验车主提供的车辆出厂合格证等手续是否齐全,并不会检测车速这个项目。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黎丽表示,“它要上路去行驶才能准确地知道它的车速是达到多少,所以对这个我们不进行把关。”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车体越来越大、重量越来越重,碰撞时冲击力也更大,造成的伤害也更大。因此,《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
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应不大于40公斤;
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但这一规定只是推荐性标准,并非强制性要求。
据专家介绍,不具备人力骑行功能,超速超重的电动自行车,实际已经属于机动车,如果仍按非机动车使用,将具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本月17日,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发布,将在明年的4月15日正式实施,生产企业有11个月过渡期,进行技术升级。
最高车速由每小时20公里调整为每小时25公里;
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公斤调整为55公斤;
电机功率由240瓦调整为400瓦等。
虽说是千呼万唤始出来,但对于电动自行车乱象的治理,仍任重道远。 我们期待超速车、超重车不再流入市场,让我们的平安出行更有保障。
来源:央视新闻、百姓关注、知知贵阳、贵州交通广播等
责任编辑:龙睿
网络编辑:吴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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