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车暂时停放在饭店门前,车也没熄火。
再次返回车中时发现竟坐着个醉汉,
还声称车是自己“捡”的,并招来两名同伙亮出枪支。
见过喝酒撒泼的
见过喝酒打人的
却没见过喝酒“捡车”还亮枪呢
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
涉事嫌疑人因涉嫌寻衅滋事、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事情还要从2018年1月的一个晚上说起。司机小包陪经理萨某某外出应酬,快结束时,小包提前到停在饭店门口的越野车里点火热车。散场后,小包想着临走时和众人打个招呼,车离饭店很近,不锁车也没事,就离开了。
几分钟后,当小包返回车中,竟然发现副驾座位上坐着一个醉汉。这个醉汉就是嫌疑人江某某。
小包见状立即要求江某某下车,可没想到江某某不仅拒绝离开,还振振有词地说这辆车是自己“捡”的。这时,车主萨某某也出来了,两人劝说江某某下车,可江某某赖在车里就是不离开,并要求包萨二人将他送到大学街。
无奈下,包萨二人只得按照江某某的要求送他。路上,江某某也没闲着,多次辱骂、威胁包萨二人,到了目的地后,他仍旧不肯离去,又要求再返回出发的地方。
为尽快摆脱江某某的纠缠,萨某某只得依言,让小包原路折返,准备再把这个醉汉送回原地。回程途中,江某某给另一个犯罪嫌疑人白某打电话,说有人正送他回去,并叮嘱白某拿好东西等着。
当车辆再次返回原地时,路边站着两名男子,他们就是江某某的同伙白某、宝某。令人心惊胆战的是,白某手里竟握有一把枪。白某挥舞着手中的疑似枪支,要求在场人员别动,然后,他用枪托狠狠砸向萨某某头部,致使萨某某头部受伤流血,并将车辆一顿乱砸后逃离现场。
几天之后,迫于压力,白某委托朋友将作案用的疑似枪支送往公安部门。经鉴定,该疑似枪支认定为真枪,上面提取的生物检材与受害人萨某某吻合。被害人萨某某头部所受伤为轻伤,越野车损失市场鉴定价格为25034元。
犯罪嫌疑人江某某、白某、宝某因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记者 王晓玲)
|本期责编:江金艳
|本期审核: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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