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跳,我就跳。”
这是电影《泰坦尼克号》的经典台词。
可惜生活不是电影。
杭州一对小情侣因为感情纠纷发生口角后,
赌气相约跳楼。
女友真的从26楼跳了下去,
而男友则爬回了屋内。
这是怎么回事呢?
今年5月21日上午10点半,男子小余(化名)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站上了杭州市滨江法院的被告席。
据被告人小余供述,2015年开始,小余与其前女友小洁(化名)一起做微商,一次偶然的机会,阿梅(化名)与小洁因买面膜而结识,当时阿梅已是杭州小有名气的平面模特。
2016年10月起,小余和小洁开始在直播平台上做淘宝店,主营业务是女装销售,店铺运作以来已积累几十万粉丝,到了2017年3月左右,小余与小洁因感情不和而分手,小余就将淘宝店铺转让给了小洁,后来粉丝慢慢察觉到了他们分手,都怀疑是小余出轨。
2017年6月,小余找到阿梅让其做他淘宝店的平面模特,之后二人就确定了恋爱关系。10月开始,阿梅就在家里为小余的店铺女装做直播,由于小余在直播间里露了面,被小洁粉丝看到,导致小洁的粉丝及其朋友的粉丝在阿梅的直播间里说“小余出轨”、“阿梅是小三”之类的话。随着粉丝的辱骂越来越多,导致阿梅和粉丝对骂了起来,其情绪崩溃。
2017年11月1日晚上22点,小余看到阿梅因粉丝辱骂的事情情绪低落,就带她去吃点夜宵散散心。23时至2日凌晨4时许,小余、阿梅及另一男子阿炳(化名)在杭州市萧山区闻堰街道一饭店吃夜宵并饮酒,当晚,阿梅喝了4-5瓶啤酒,整个人已经呈现醉态。
在三人乘车返回途中,阿梅表示要喝水,小余说等找到有水的地方再给她买,阿梅就上前搂了一下坐在副驾驶座的阿炳,希望阿炳去给她买水,这一行为使小余心生醋意。
2017年11月2日凌晨4点多,小余与阿梅返回住处。监控显示,当时阿梅因醉酒已无法自行行走,有一度甚至蹲在地上不能站立,只能在小余的搀扶下勉强返回住处。
早晨5点多,二人在家中因阿梅要喝水一事发生争吵,加之二人之前在直播平台上被粉丝辱骂等琐事,导致小余情绪失控。小余先后砸了房间内的化妆品罐和台灯等物品,并用水果刀在自己的腹部上划了一道23厘米长的刀口进行自残。
之后小余来到主卧阳台护栏外,以面部向外、两手反手抓住栏杆的方式佯装跳楼。阿梅见状追到阳台,随之跨出阳台护栏外,以同样方式站立在护栏外侧。二人就以这样的方式进行争吵:
“你为什么不跳?”
“为什么不是你先跳?”
“你先跳下去,我就跟着跳下去。”
“你这么厉害,为什么不是你先跳?”
就这么一来二去之后,阿梅就真的跳了下去。
小余转身又爬回了屋子里。等他跑到楼下时,阿梅已经浑身是血,失去了意识,被送到医院不久,因抢救无效宣告死亡。
“我不是真的想跳楼,我当时说的都是气话,我没想到……”在法庭上,小余数次哽咽。他说,阿梅跳下去之后,他很害怕,所以才赶紧爬回去,并报了警。
公诉人说,余某带阿梅深夜喝酒,在其醉酒后,应当有照顾阿梅避免其处于危险的法定义务。两人发生争吵后,余某在自己并无真实跳楼想法的情况下,未对处于醉酒状态的阿梅进行劝阻、救助,仍言语刺激对方,导致她最终坠楼身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间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此,小余的辩护人认为,小余不存在杀害阿梅的主观故意,也没有料到阿梅真的会跳楼自杀,这属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危害后果,其只对阿梅的死亡负有过失责任,应当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滨江法院对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进行宣判。
✪大家都爱看
✪
✪
来源:都市快报
编辑:李瑞华 实习生:陆冬妮
责任编辑:蒋晓伶
值班主任:叶焱焱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广西新闻网”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广西新闻网公众号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