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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30日,福建籍刘某某以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的方式,到贵州临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三穗代销点购买一台山东临工牌/SDLG装载机,销售价318000元,租赁合同价340000元。签订合同后,刘某某将首付款6万付给肖某,和8月付了2万元给肖某后便再没有过付款。肖某多次与之联系,刘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拖延,直至2012年11月份无法联系上刘某某后,肖某随即向三穗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2013年8月28日,三穗公安局刑侦大队以合同诈骗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并对刘某某进行了上网追逃。办案初期,因信息量有限,办案民警抽丝剥茧,辗转福建、广东、广西、云南等地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终于于2017年11月8日在遵义市汇川区发现刘某某,并在遵义市汇川区上海路派出所的协助下将其抓捕归案。
经努力工作,在前期追回赃款9万元后又于2018年5月21日再次向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追回赃款17万元,并及时发还给受害人肖某。民警坚持不懈的精神受到群众的高度赞扬。
来源:三穗县公安局 吴芳秋
责任编辑:龙睿
网络编辑:吴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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