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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一嚣张司机醉驾后推搡辱骂交警,结果被刑拘

作者:内蒙古晨报 来源:内蒙古晨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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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近日公安民警

教科书级执法

走红网络



令人心塞的是

总有人对公安民警的执法检查

拒不配合

甚至推搡辱骂人民警察



危险驾驶 嚣张至极

2018年5月17日17时04分,赤峰市交管支队二大队接到赤峰市公安局松山区分局铁东派出所转警称:2018年5月17日16时50分许,高某驾驶蒙DGY***号小型普通客车进入松山区鑫城嘉园小区门口时,由于物业门卫没有及时开小区门,高某与鑫城嘉园小区门卫的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后高某电话报警。铁东派出所民警出警后,经现场询问,发现高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


赤峰市交管支队二大队接到警情后,指挥中心指令城区一中队民警赶到现场同铁东派出所民警进行先期处置。


高某在现场手机录像 开启自嗨模式 

并喊话交警

他报警之前 车已经到家了 



在随后的调查询问过程中,高某极不配合民警执法调查,对现场民警进行辱骂,甚至推搡交通民警,态度十分嚣张,严重阻碍公安民警的执法。



现场视频



为了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现场民警立即与指挥中心联系呼叫增援,增援警力到达现场后迅速将高某控制,并带回二大队法制进行调查,约束其至酒醒。



后经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对已提取的犯罪嫌疑人高某的血液,进行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犯罪嫌疑人高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32.7mg/100ml,属醉酒,犯罪嫌疑人高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已于2018年5月18日被赤峰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高某将面临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犯罪嫌疑人高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



|来源:内蒙古交警(ID:nmgjjzd)

|本期责编:江金艳

|本期审核: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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