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朋友提问,继承、赠与和买卖等方式中,哪一种方式是最省钱呢?办理这些手续又需要什么材料?今天,一起来看佛山国土规划局的回答吧。
继承、赠与和买卖
继承方式
赠与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继承或获赠来的房屋以后在转让出时,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买卖方式
卖方:
买方:
注意: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契税为1%,面积大于90平方米、小于140平方米的契税为1.5%
从上面的表格中,我们不难看出继承过户在这三种方式中的税费最少。若在不满五年的情况下转让通过继承或赠与获得的房产,继承和赠与方式的成本比较高,其主要原因是个人所得税高,此时选择买卖方式转让房产较划算。
房产转让所需材料
司法继承或公证继承
☞申请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明:本人无法到场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分别持证的,需要提交所有不动产权证书;
☞法律文书:继承公证书或已经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未通过公证或司法程序继承
☞申请人或代理人、共有产权人身份证明:继承人本人无法到场的,应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公证委托的可不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下之一均可):被继承人因死亡注销户口证明(户口簿)、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死亡证明材料;
☞亲属关系证明,即申请不征契税个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下之一均可):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婚姻登记证明、收养登记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户籍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
☞代位继承,即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该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申请代为继承不征契税的材料:已故被继承人子女的死亡证明、申请代为继承不征契税的申请人与已故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
☞遗嘱:有遗嘱的还应提交遗嘱,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
房地产遗赠
☞申请人或代理人、共有产权人身份证明:受遗赠人本人无法到场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分别持证的,需要提交所有不动产权证书;
☞其它材料:通过公证程序接受遗赠的,提供遗赠公证书;通过司法程序接受遗赠的,提供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未通过公证程序或司法程序接受遗赠的,需要提交遗赠人的死亡证明材料和遗赠的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
房地产赠与
☞赠与双方或代理人、共有产权人身份证明,如果赠与双方无法亲自到场的,应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公证委托的可不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分别持证的,应提交所有不动产权证书;
☞通过公证程序无偿赠与的,提供赠与公证书或经公证的赠与合同。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5号《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所需证明资料的公告》和沪地税财行[2011]32号《关于印发<个人承受房屋办理契税业务所需提交资料目录(试行)>的通知》。
佛山发布编辑部
来源:佛山国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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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润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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