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清公安(dqga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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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实施的第三年
随着这部法律的实施
“反恐罚单”这个词汇也走进了大家的视野
日前,浙江德清公安已对德清一民宿及一酒店
开具过10万元的巨额罚单
并警示广大住宿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们
依据规定登记旅客住宿信息
却不想仍有人抱有侥幸心理
触碰法律底线!
近日,德清公安对县内一家提供住宿服务
但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
且拒不整改的浴室
开出了一张“反恐罚单”!
5月4日,德清武康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内一家获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并提供住宿服务的浴室进行旅客登记情况检查时,发现该浴室存在未按规定登记住宿客户信息的情况。随后,民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规定,依法对这家浴室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改正。
不料5月24日,民警再次来到该浴室检查时,发现同样的问题依然存在。民警根据前台旅馆业登记系统中登记的信息,对该浴室的住宿登记情况进行例行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该浴室对未能出示任何有效身份证明,且假冒他人身份信息进行登记的陈某和马某提供了住宿服务。
据悉,当晚马某与朋友来浴室沐浴,由于马某有吸毒前科,为避免民警核查,就在浴室工作人员问其身份信息时,谎称自己未带身份证并向工作人员提供了朋友的身份证号码。工作人员将身份信息登记在册后并未使用公安机关安装的人脸识别机对其进行身份核验。随后,两人沐浴后便住宿在休息区,不想在民警对浴室进行检查时一举查获。
而陈某则是当晚跟两位朋友一起至浴室沐浴,期间,一位进行过身份信息核验的朋友先行离开了,陈某就以他的身份信息入住了浴室。原本依照规定,浴室工作人员会在晚上21点开始为需要住宿的客人办理住宿登记,一般在凌晨2点前完成身份核验。但当晚,由于陈某沐浴后便睡着了,工作人员询问其朋友时被告知他已经核验过身份了,工作人员便没有进行再次核验,直到民警前往浴室进行检查时,陈某才醒了过来。
浴室负责人表示:
“如果非法人员未核验身份和如实登记身份就进入公众场所,就会产生安全隐患。浴室此次没有对住宿顾客的信息进行核验,就是没有负起应该承担的职责来,这是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也不符合公安机关要求的,今后我们一定会积极落实住宿登记措施,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一条以及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德清县公安局依法对该浴室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直接责任人肖某及董某依法给予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
提醒
提供住宿服务的单位对旅客入住登记信息把关不严,后果很严重。我们进行行政处罚的目的是通过行政执法不断加强和规范行业的日常操作行为。因此,旅馆业、寄递业、危化品等具有实名登记管理要求的广大经营者,必须自觉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和其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不要等到收到巨额罚单或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才懊悔不已。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第二十一条 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
第八十六条 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小编认为,这都是为了大家的安全,公安罚得没有错!同意小编观点的请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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