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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必看】小学数学五年级下册期末复习要点

作者:临海教育 来源:临海教育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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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第一单元    观察物体

1、从不同的角度观察物体,看到的形状可能是不同的,也可能是相同的。

2、观察长方体或正方体时,从固定位置一次最多能看到三个面。

第二单元 因数和倍数

1、整除被除数、除数和商都是自然数,并且没有余数。

整数与自然数的关系:整数包括自然数。

2、因数、倍数大数能被小数整除时,大数是小数的倍数,小数是大数的因数。

例:12是6的倍数,6是12的因数。


(1)数a能被b整除,那么a就是b的倍数,b就是a的因数。因数和倍数是相互依存的,不能单独存在。


(2)一个数的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其中最小的因数是1,最大的因数是它本身。

 一个数的因数的求法:成对地按顺序找。


(3)一个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最小的倍数是它本身。

一个数的倍数的求法:依次乘以自然数。


(4)2、3、5的倍数特征

1) 个位上是0,2,4,6,8的数都是2的倍数。

2)一个数各位上的数的和是3的倍数,这个数就是3的倍数。

3)个位上是0或5的数,是5的倍数。

4)能同时被2、3、5整除(也就是2、3、5的倍数)的最大的两位数是90,最小的三位数是120。

同时满足2、3、5的倍数,实际是求2×3×5=30的倍数。

5)如果一个数同时是2和5的倍数,那它的个位上的数字一定是0。


3、完全数:除了它本身以外所有的因数的和等于它本身的数叫做完全数。

如:6的因数有:1、2、3(6除外),刚好1+2+3=6,所以6是完全数,小的完全数有6、28等


4、自然数按能不能被2整除来分:奇数、偶数。

奇数:不能被2整除的数。叫奇数。也就是个位上是1、3、5、7、9的数。

偶数:能被2整除的数叫偶数(0也是偶数),也就是个位上是0、2、4、6、8的数。

最小的奇数是1,最小的偶数是0.

关系: 奇数+、- 偶数=奇数

奇数+、- 奇数=偶数

偶数+、-偶数=偶数。


5、自然数按因数的个数来分:质数、合数、1、0四类.

质数(或素数):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

合数: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别的因数(至少有三个因数:1、它本身、别的因数)。

1: 只有1个因数。“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最小的质数是2,最小的合数是4,连续的两个质数是2、3。

每个合数都可以由几个质数相乘得到,质数相乘一定得合数。

关系:奇数×奇数=奇数

质数×质数=合数


6、分解质因数:把一个合数分解成多个质数相乘的形式。

用短除法分解质因数 (一个合数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

比如:30分解质因数是:(30=2×3×5)


7、互质数:公因数只有1的两个数,叫做互质数。

两个质数的互质数:5和7

两个合数的互质数:8和9

一质一合的互质数:7和8


两数互质的特殊情况:

⑴1和任何自然数互质;

⑵相邻两个自然数互质;

⑶两个质数一定互质;

⑷2和所有奇数互质;

⑸质数与比它小的合数互质;


8、公因数、最大公因数

几个数公有的因数叫这些数的公因数。其中最大的那个就叫它们的最大公因数。

用短除法求两个数或三个数的最大公因数 (除到互质为止,把所有的除数连乘起来)

几个数的公因数只有1,就说这几个数互质。


如果两数是倍数关系时,那么较小的数就是它们的最大公因数。

如果两数互质时,那么1就是它们的最大公因数。


9、公倍数、最小公倍数

 几个数公有的倍数叫这些数的公倍数。其中最小的那个就叫它们的最小公倍数。

用短除法求两个数的最小公倍数(除到互质为止,把所有的除数和商连乘起来)

用短除法求三个数的最小公倍数(除到两两互质为止,把所有的除数和商连乘起来)

如果两数是倍数关系时,那么较大的数就是它们的最小公倍数。

如果两数互质时,那么它们的积就是它们的最小公倍数。


10、求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方法

用12和16来举例

1、求法一:(列举求同法)

最大公因数的求法:

12的因数有:1、12、2、6、3、4

16的因数有:1、16、2、8、4

最大公因数是4


最小公倍数的求法:

12的倍数有:12、24、36、48、…

16的倍数有:16、32、48、…

最小公倍数是48

2、求法二:(分解质因数法)

12=2×2×3

16=2×2×2×2

最大公因数是:

2×2=4(相同乘)

最小公倍数是:

2×2×3×2×2= 48(相同乘×不同乘)

第三单元 长方体和正方体

1、由6个长方形(特殊情况有两个相对的面是正方形)围成的立体图形叫做长方体。两个面相交的边叫做棱。三条棱相交的点叫做顶点。相交于一个顶点的三条棱的长度分别叫做长方体的长、宽、高。

长方体特点:

(1)有6个面,8个顶点,12条棱,相对的面的面积相等,相对的棱的长度相等。

(2)一个长方体最多有6个面是长方形,最少有4个面是长方形,最多有2个面是正方形。


2、由6个完全相同的正方形围成的立体图形叫做正方体(也叫做立方体)。

正方体特点:

(1)正方体有12条棱,它们的长度都相等。

(2)正方体有6个面,每个面都是正方形,每个面的面积都相等。

(3)正方体可以说是长、宽、高都相等的长方体,它是一种特殊的长方体。



不同点

长方体

都有6个面,12条棱,8个顶点。

6个面都是长方形。

(有可能有两个相对的面是正方形)。

相对的棱的长度都相等

正方体

6个面都是正方形。

12条棱都相等。


3、长方体、正方体有关棱长计算公式:

长方体的棱长总和=(长+宽+高)×4=长×4+宽×4+高×4

L=(a+b+h)×4

长=棱长总和÷4-宽 -高

a=L÷4-b-h

宽=棱长总和÷4-长 -高

b=L÷4-a-h

高=棱长总和÷4-长 -宽

h=L÷4-a-b


正方体的棱长总和=棱长×12

L=a×12

正方体的棱长=棱长总和÷12

a=L÷12


4、长方体或正方体6个面和总面积叫做它的表面积。

长方体的表面积=(长×宽+长×高+宽×高)×2

S=2(ab+ah+bh)


无底(或无盖)

长方体表面积= 长×宽+(长×高+宽×高)×2

S=2(ab+ah+bh)-ab

S=2(ah+bh)+ab


无底又无盖长方体表面积=(长×高+宽×高)×2

S=2(ah+bh)


贴墙纸

正方体的表面积=棱长×棱长×6 S=a×a×6 用字母表示:S= 6a2


生活实际:

油箱、罐头盒等都是6个面

游泳池、鱼缸等都只有5个面

水管、烟囱等都只有4个面。


注意1:用刀分开物体时,每分一次增加两个面。(表面积相应增加)


注意2:长方体或正方体的长、宽、高同时扩大几倍,表面积会扩大倍数的平方倍。


(如长、宽、高各扩大2倍,表面积就会扩大到原来的4倍)。


5、物体所占空间的大小叫做物体的体积。

长方体的体积=长×宽×高 V=abh

长=体积÷宽÷高 a=V÷b÷h

宽=体积÷长÷高 b=V÷a÷h

高=体积÷长÷宽 h= V÷a÷b


正方体的体积=棱长×棱长×棱长

V=a×a×a = a3

读作“a的立方”表示3个a相乘,(即a·a·a)


长方体或正方体底面的面积叫做底面积。

长方体(或正方体)的体积=底面积×高

用字母表示:V=S h(横截面积相当于底面积,长相当于高)。


注意:一个长方体和一个正方体的棱长总和相等,但体积不一定相等。


6、箱子、油桶、仓库等所能容纳物体的体积,通常叫做他们的容积。

固体一般就用体积单位,计量液体的体积,如水、油等。

常用的容积单位有升和毫升也可以写成L和ml。

1升=1立方分米

1毫升=1立方厘米

1升=1000毫升

(1L = 1dm3 1ml = 1cm3)


长方体或正方体容器容积的计算方法,跟体积的计算方法相同。

但要从容器里面量长、宽、高。(所以,对于同一个物体,体积大于容积。)


注意:长方体或正方体的长、宽、高同时扩大几倍,体积就会扩大倍数的立方倍。

(如长、宽、高各扩大2倍,体积就会扩大到原来的8倍)。


*形状不规则的物体可以用排水法求体积,形状规则的物体可以用公式直接求体积。

排水法的公式:

V物体 =V现在-V原来

也可以 V物体 =S×(h现在- h原来)

V物体 =S×h升高


8、【体积单位换算】   

大单位×进率=小单位

小单位÷进率=大单位

进率:1立方米=1000立方分米=1000000立方厘米(立方相邻单位进率1000)

1立方分米=1000立方厘米=1升=1000毫升

1立方厘米=1毫升

1平方米=100平方分米=10000平方厘米

1平方千米=100公顷=1000000平方米


注意:长方体与正方体关系

把长方体或正方体截成若干个小长方体(或正方体)后,表面积增加了,体积不变。


重量单位进率,时间单位进率,长度单位进率

大单位×进率=小单位

小单位÷进率=大单位

长度单位:

1千米 =1000 米 1 分米=10 厘米

1厘米=10毫米 1分米=100毫米

1米=10分米=100厘米=1000毫米

(相邻单位进率10)


面积单位:

1平方千米=100公顷

1平方米=100平方分米

1平方分米=100平方厘米

1公顷=10000平方米(平方相邻单位进率100)


质量单位:

1吨=1000千克

1千克=1000克 


人民币:

1元=10角 1角=10分 1元=100分

第四单元 分数的意义和性质

1、分数的意义:一个物体、一物体等都可以看作一个整体,把这个整体平均分成若干份,这样的一份或几份都可以用分数来表示。


2、单位“1”:一个整体可以用自然数1来表示,通常把它叫做单位“1”。(也就是把什么平均分什么就是单位“1”。)


3、分数单位:把单位“1”平均分成若干份,表示其中一份的数叫做分数单位。如4/5的分数单位是1/5。


4、分数与除法

A÷B=A/B(B≠0,除数不能为0,分母也不能够为0) 例如:4÷5=4/5


5、真分数和假分数、带分数

1、真分数:分子比分母小的分数叫真分数。真分数<1。

2、假分数:分子比分母大或分子和分母相等的分数叫假分数。假分数≧1

3、带分数:带分数由整数和真分数组成的分数。带分数>1.

4、真分数<1≤假分数

真分数<1<带分数


6、假分数与整数、带分数的互化


(1)假分数化为整数或带分数,用分子÷分母,商作为整数,余数作为分子, 如:


(2)整数化为假分数,用整数乘以分母得分子 如:


(3)带分数化为假分数,用整数乘以分母加分子,得数就是假分数的分子,分母不变,如:


(4)1等于任何分子和分母相同的分数。如:


7、分数的基本性质:

分数的分子和分母同时乘以或除以相同的数(0除外),分数的大小不变。


8、最简分数:分数的分子和分母只有公因数1,像这样的分数叫做最简分数。


一个最简分数,如果分母中除了2和5以外,不含其他的质因数,就能够化成有限小数。反之则不可以。


9、约分:把一个分数化成和它相等,但分子和分母都比较小的分数,叫做约分。

如:24/30=4/5


10、通分:把异分母分数分别化成和原来相等的同分母分数,叫做通分。

如:2/5和1/4 可以化成8/20和5/20


11、分数和小数的互化

(1)小数化为分数:数小数位数。一位小数,分母是10;两位小数,分母是100……


如:

0.3=3/10 0.03=3/100 0.003=3/1000


(2)分数化为小数:

方法一:把分数化为分母是10、100、1000……

如:3/10=0.3 3/5=6/10=0.6

1/4=25/100=0.25

方法二:用分子÷分母

如:3/4=3÷4=0.75


(3)带分数化为小数:

先把整数后的分数化为小数,再加上整数


12、比分数的大小:


分母相同,分子大,分数就大;

分子相同,分母小,分数才大。


分数比较大小的一般方法:同分子比较;通分后比较;化成小数比较。


13、分数化简包括两步:一是约分;二是把假分数化成整数或带分数。

1/2=0.5 1/4=0.25 3/4=0.75

1/5=0.2 2/5=0.4 3/5=0.6

4/5=0.8

1/8=0.125 3/8=0.375 5/8=0.625 7/8=0.875 1/20=0.05 1/25=0.04


14、两个数互质的特殊判断方法:

① 1和任何大于1的自然数互质。

② 2和任何奇数都是互质数。

③ 相邻的两个自然数是互质数。

④ 相邻的两个奇数互质。

⑤ 不相同的两个质数互质。

⑥当一个数是合数,另一个数是质数时(除了合数是质数的倍数情况下),一般情况下这两个数也都是互质数。


15、求最大公因数的方法:

① 倍数关系:最大公因数就是较小数。

② 互质关系:最大公因数就是1

③ 一般关系:从大到小看较小数的因数是否是较大数的因数。


16、分数知识图解:


第六单元 分数的加减法

1、分数数的加法和减法

(1) 同分母分数加、减法 (分母不变,分子相加减)

(2) 异分母分数加、减法 (通分后再加减)

(3) 分数加减混合运算:同整数。

(4) 结果要是最简分数


2、带分数加减法:

带分数相加减,整数部分和分数部分分别相加减,再把所得的结果合并起来。


附:具体解释

(一)同分母分数加、减法

1、同分母分数加、减法:

同分母分数相加、减,分母不变,只把分子相加减。

2、计算的结果,能约分的要约成最简分数。

(二)异分母分数加、减法

1、分母不同,也就是分数单位不同,不能直接相加、减。

2、异分母分数的加减法:

异分母分数相加、减,要先通分,再按照同分母分数加减法的方法进行计算。

(三)分数加减混合运算

1、分数加减混合运算的运算顺序与整数加减混合运算的顺序相同。

在一个算式中,如果有括号,应先算括号里面的,再算括号外面的;如果只含有同一级运算,应从左到右依次计算。

2、整数加法的交换律、结合律对分数加法同样适用。

第七八单元 统计与数学广角

条形统计图优点:条形统计图能形象地反映出数量的多少。

折线统计图优点:折线统计图不仅能表示出数量的多少,还能反映出数量的变化情况。

注:① 画图时注意:

一“点”(描点)、 二“连”(连线)、三“标”(标数据)。

②要用不同的线段分别连接两组数据中的数。

打电话:

规律——人人不闲着,每人都在传。(技巧:已知人数依次 × 2)

(1)逐个法:所需时间最多。

(2)分组法:相对节约时间。

(3)同时进行法:最节约时间。

★数学考试应注意: 
1、用手指着认真读题至少两遍;
2、遇到不会的题不要停留太长时间,可在题目的前面做记号。(如:“?”)
3、画图、连线时必须用尺子;
4、检查时,要注意是否有漏写、少写的情况。


主编丨昍 朤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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