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专题培训 | 个人税延型养老险如何税延?怎么计税?怎么填写税务表格?

作者:中国保险网络大学 来源:中国保险网络大学 公众号
分享到:

06-15


2018年4月12日,财政部官网发布政策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试点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那么大家一定很关心个人税延型养老险如何税延?怎么计税?怎么填写税务表格?


中保协已继续推出

保险行业税收新政系列课程(第二期)


此次为您解读:

1、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税务处理

2、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新政

3、印花税税收新政暨稽查风险防范

4、固定资产加计扣除新政解析

5、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2018版)


讲师介绍


奚卫华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社科院研究生院、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税务硕士导师。


司茹

中华女子学院教授,博士,注册会计师,中国税网、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特聘专家。


徐伟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培训讲师,航天信息股份公司特聘专家。


续丰

注册税务师,从事税收政策辅导及企业管理服务、税务审计等工作16年。


课程时长

共6节课程,总时长3个课时


培训对象

1、各保险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

2、各保险公司财务、合规、内控相关负责人员


培训时间和方式

时间:2018年6月13日正式上线


方式:以下两种方式,可任选其一

(1)参训人员请访问中国保险网络大学

访问路径:

http://zgrz.daxue.iachina.cn/ms

专题培训(远程)--财税审计类--保险行业税收新政系列课程(第二期))注册学习。


(2)扫描最下方二维码,关注“中国保险网络大学”微信公众号,点击页面左下方“热门课程”--“更多内容”菜单,即可选择课程学习。


手机移动端学习可赚知识佣金哦!

微信转发课程,

推荐朋友学习成功,即可获取知识佣金。

你能赚回学费吗?



结训证书

税收新政系列课程(第二期)

远程培训证书

未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者将不被授予证书)


问题咨询

何老师、史老师

010-81130983、81130926


如需申请发票,请填写发票申请表格(点击阅读原文下载)发邮件至:

fapiaoshenqing@iachina.cn

邮件主题“公司名称+保险行业税收新政(第二期)+专票”或“公司名称+保险行业税收新政(第二期)+普票”。注:个人报名或集体报名均可申请发票。(集体报名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点这里!

阅读9279
如何 
举报0
关注中国保险网络大学微信号:InsuranceOU_China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即可关注
声明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中国保险网络大学”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中国保险网络大学公众号所有。

评论
更多

文章来自于公众号:

中国保险网络大学

微信号:InsuranceOU_China

邮箱qunxueyuan#163.com(将#换成@)
微信编辑器
免责声明
www.weixinyidu.com   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本站收录微信公众号和微信文章内容全部来自于网络,仅供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禁止一切商业用途。其中内容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头条易读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站声明:本站与腾讯微信、微信公众平台无任何关联,非腾讯微信官方网站。